與G.布魯斯·博耶(我讀過的最棒的男裝寫手)的訪談
本人是一個還蠻喜歡紳裝搭配的女生,平時穿衣風格也比較中性,也很喜歡看一些關於經典時裝的評論和書籍,瞭解服裝的歷史和文化。之前有讀到過一本很棒的書,G.布魯斯·博耶(G. Bruce Boyer)的《風格不朽》(原著名爲True Style),從中可以看出老爺子對男裝歷史的廣博認知、對時尚潮流的細緻洞察、對服飾文化的深刻見解,對日常搭配的實用建議,還有很多讓你會心一笑的風趣吐槽,會讓你對經典服裝有很多新的感悟,也能更清晰地理解如何發展自己的著裝風格。
後來看到豆友Karuto分享了老爺子的一篇訪談,時間是2015年,但我覺得絲毫不影響它給今人留下的啓示,尤其是在如今這個潮流瞬息萬變的時代,個人如何形成獨特自己的風格,這其實也是一種優雅從容地與歲月共處的方式吧。在此翻譯了一下,分享給大家。
原文鏈接:AN INTERVIEW WITH G. BRUCE BOYER
翻譯配圖: 瑴@douban
如果你對經典男裝感興趣,阿蘭·弗盧塞爾(Alan Flusser)的Dressing the Man被普遍認為是必讀之書。然而,對於論壇的常客來說,其中很多內容可能是老生常談了(特別是如果你花時間討論如何折疊口袋方巾的話)。我認為更好的讀物是G.布魯斯·博耶的Elegance、Eminently Suitable和最近出版的True Style。布魯斯可以說是我們這個時代最好的男裝作家。他將歷史洞察與實用建議相結合,將社會歷史與男士著裝的變化聯繫在一起,並就如何在當今的休閒時代穿著定制服裝給出了一些有用的指導。
在我們即將舉行的StyleForum × A&H新品會上,布魯斯·博耶為他的新書進行簽售。上周他與我們分享了他對男性風格的一些看法。

大多數關於著裝的規則都顯得愚蠢,因為時尚,就像罪惡一樣,會發生變化。對於更經典或傳統的定制服裝而言,變化不那麼明顯,但仍受到時尚的影響。因此任何規則都是徒勞的。我曾試圖建議,對抗變幻莫測的時尚的最好方法是發展自己的風格。
我不確定品味是否是一個考量因素,因為品味是一個與階級有關的概念,我想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在《時尚的體系》(The Fashion System)中指出了這一點。我們的品味,以及我們的偏見,通常不會理性地或單獨地出現。但有些人很快就形成了自己的風格,並一以貫之。想想伍迪·艾倫,他很早就形成了自己的風格,而且一生的穿著幾乎都是一樣的。我會說他的風格已經超越了品味,或者說品味並不是真正的重點。
我討厭毫無章法,也相信首先瞭解規則總是沒錯的,無論是禮儀、寫作、穿著,還是文明生活的其他方面。我認為,即使是我們中的天才,那些構建自己世界的人,在闖入未來之前,首先要從歷史中學習。查斯特菲爾德勛爵(Lord Chesterfield)曾說:「穿著打扮很愚蠢,但不在意穿著打扮更愚蠢。」當一個人根據自己的個性轉變時尚時,風格才會誕生。

我認為一個人必須對自己的個性有一定的認識,才能形成風格。從哲學上講,我相信我們來到這個世界上都是「白紙黑字」(tabula rasa),我們只能盡我們所能來創造自己。舉一個顯著的例子,加里·格蘭特(Cary Grant)一開始是阿奇博爾德·利奇(Archibald Leach),一個來自英國布里斯托爾中下層家庭的孩子。他有意識地以幾個成功且精緻的名人為榜樣,最終成為我們公認的溫文爾雅的演員——加里·格蘭特。當然,他很聰明,知道自己的人設是有意識地被構建的,因為他有時在回答那些說「我希望我是加里·格蘭特」的陌生人時會說:「我也是」。
許多人只是接受了(媒體、零售商、設計師或其他方面)為他們提供的人設。但我發現,通常有風格的男士(也包括女士)都會形成「簽名」,無論是制服還是小怪癖,都能讓他們與眾不同。這是因為我們將風格與之聯繫起來的那種人已經充分研究過自己,瞭解什麼適合他,什麼不適合。或許更準確地說,他知道自己的態度能承載些什麽。

如果你看一下統計資料,似乎沒有什麼可爭議的:自1929年大蕭條以來,從19世紀70年代出現的定制服裝一直在衰退。有趣的是,西裝仍然以與19世紀70年代相對一致的形式與我們共存。對於一件衣服來說,150多年可算是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了,而且它仍然有其吸引力。從J.Crew(成立於1983年的美國時尚零售品牌,譯者注。)的歷史可以很容易地看出經典服裝對年輕人有一定的吸引力,這只是一個明顯的例子。J.Crew一開始賣的是休閒服裝,而現在銷售的是晚宴夾克。
按我自己的理論,如果我可以這樣說的話,如今定制服裝有其吸引力,正是因為它不再是一種制服。必須穿西裝的男士越來越少,所以購買西裝成為一種非常個人化的風格選擇,同時也是一種投資。年輕人現在穿定制服裝,因為這種衣服有一種 「酷」的感覺,它與眾不同,很時髦。而成熟男士喜歡定制服裝,因為這種衣服代表著、象徵著成功。儘管人們這樣想,但服裝主要不是關於性意識或保護的。它是關於地位的。我在一個藍領社區長大,服裝作為一種地位象徵的這種觀念是極其重要的。任何公共場合都需要穿戴整齊,因為對於那些沒有多少物質財富的人來說,尊嚴和尊重是頭等大事。

服裝符號學發生的轉變,僅僅是因為現在的一切都很國際化。在男裝方面,這是第二波國際主義,因為在20世紀30年代,薩維爾街(Savile Row,位於倫敦西區,200多年來,這裡聚集並培養了一批頂尖的裁縫,是高級定制男裝的聖地,譯者注。)的英國裁縫發起了第一波國際主義。我同意《衛報》記者的觀點,許多青年亞文化似乎已經失去了他們獨特的制服。某種程度上,這種情況一直在發生。消費主義收編了一切,現代藝術史淹沒在消費主義中。即使是社會抗議運動,如女權主義、黑人權力【見約翰·奧利弗·基倫斯(John Oliver Killens)妙趣橫生的小說The Cotillion: or, One Good Bull is Half the Herd 】和同性戀權利也被消費主義收編了。東部權威派精英(Eastern Establishment Elite)著裝風格——我們在50年代稱之為「常春藤聯盟」——在商業設計師的掌控下變成了「預科生」(Preppy)風格,並從一種體現生活方式的著裝變成了一種時尚潮流。就算是傳統也可以出售;《唐頓莊園》與其說是歷史,不如說是一種產業。
互聯網已經讓我們都變成了全球消費者,所以很容易相信具有強烈地域性的品牌也會被收編【想想巴寶莉,它曾經就像炸魚薯條那般英式;當然,布魯克斯兄弟(Brooks Brothers,創立於1818年的美國男士服裝品牌,譯者注。)實際上曾代表了某種風格】。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似乎是在日本這樣的地方發生的事情,那裡的西方服裝很容易被混合在一起。
對於一個試圖定義自己的人來說,這在理論上應該意味著有更多的選擇,因為一個坐在堪薩斯州托皮卡市家中的人可以通過網絡買遍全世界。但另一方面,你會越發真切地感受到,無論走到哪裡,都會發現自己身處一個映照著美國商場的地方:同樣的商店,同樣的速食,同樣的時尚。阿瑪尼精品店無處不在。而巴黎的星巴克和聖地牙哥的星巴克有什麼區別?小型手工藝店處境艱難,但我希望互聯網能以某種方式爲這些提供獨特品味的聚集地給予幫助。這並不容易,因為我們現在習慣于相信,成為某人的方式就是和其他人一樣,買一些東西,好讓你看起來和其他買過同樣東西的人一樣。消費,而不是個人主義,被認為是道德好事。



的確,我很喜歡粗花呢和法蘭絨,如果我能夠忍受美國東岸夏季的炎熱,我願意一年四季都穿它們。在溫暖的天氣裡,我更喜歡用純棉和亞麻布做長褲和夾克。泡泡紗、府綢和亞麻布皺得很厲害,但我不在乎,事實上,我認為它們在經過磨合後看起來更棒。我肯定有十幾條不同重量的棉質卡其褲,大部分來自Cordings(創立於1839年的英國服裝品牌,譯者注。),因為他們仍在做窄腿高腰的設計。我有幾件輕質梳毛呢套裝,最近的一件是萊昂納多·羅格斯戴爾(Leonard Logsdail,薩維爾街的裁縫及其同名定制店鋪,譯者注。)的雙排扣款式。我喜歡亞麻運動夾克,如果我買得起的話,我想各種顏色都買一件。我認為,如果衣服做得很好,你不必為了看起來體面而犧牲舒適性。

在一個下雨的夏天,傑克在我們吃完午餐後給我拍了這張照片。我穿著舊牛仔褲,和一件來自The Armoury(2010年扎根香港的紳裝精品店,匯集了英國、義大利、日本等地品牌和風格,并在紐約設有分店,譯者注。)的深藍色亞麻狩獵夾克,這件夾克是由詩閣(Ascot Chang)製作的,它已經成為我默認的最喜歡的夏季夾克,我還想買其他幾種顏色的。帽子是Lock Hatters(創立於1676年的英國帽子品牌,譯者注。)的舊卡其色棉質休閒帽。我喜歡它,是因為我可以在不戴的時候把它揉成一團,塞進口袋或包裡。

我可能不會參加布魯克斯下一次的促銷活動,除非他們的法式背扣内褲在打折,這是我在商店裡唯一要買的東西。什麼是TBS代碼?
(TBS代碼,一種購物使用的優惠碼,譯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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