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选择的门道(下)
4.供应商的选择方法
目前,可以应用于供应商选择的技术方法和工具主要分为三类:定性方法、定量方法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具体有公开招标法、协商选择法、ABC 成本法、线性规划方法、层次分析法(AHP)、模糊综合评判法、神经网络法、TOPSIS 法、数据包络分析(DEA)、成分分析法、灰色综合评价法以及这些方法的集成应用法等,制造型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方法加以应用。常用的方法如下:
4.1直观判断法
直观判断法是指通过调查、征询意见、综合分析和判断来选择供应商的一种方法,是一种主观性较强的判断方法,主要是倾听和采纳有经验的采购人员的意见,或者直接由采购人员凭经验作出判断。这种方法的质量取决于对供应商资料掌握得是否正确、齐全和决策者的分析判断能力与经验。这种方法运作简单、快速,但是缺乏科学性,受掌握信息的详尽程度限制,常用于选择企业非主要原材料的供应商。
4.2考核选择法
在对供应商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再进行认真考核、分析比较而选择供应商的方法。供应商的调查可以分为初步供应商调查和深入供应商调查。每个阶段的调查对象都有一个供应商选择的问题,而且选择的目的和依据是不同的。
初步供应商调查对象的选择非常简单,基本依据就是其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价格水平、生产能力、运输条件等。在这些条件合适的供应商中所选择出的几个,就是初步供应商调查的对象。
深入供应商调查对象的选择,是基于影响企业的关键产品、重要产品的供应商。对这些供应商要进行深入地研究考察考核,选择标准主要是企业的实力、产品的生产能力、技术水平、质量保障体系和管理水平等。

在对各个评价指标进行考核评估之后,还要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就是把以上各个指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得到的一个综合成绩,可以用下式计算:
S=∑WiPi/∑Wi×100%
其中:S是综合指标;Pi是第i个指标;Wi是第i个指标的权数,根据各个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而主观设定。S作为供应商表现的综合描述,值越高的供应商表现就越好。通过试运行阶段,得出各个供应商的综合成绩后,基本上就可以最后确定供应商了。
4.3招标选择法
当采购物资数量大、供应市场竞争激烈时,可以采用招标方法来选择供应商。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供应商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等过程。注意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
4.4协商选择
在可选择的供应商较多、采购单位难以抉择时,也可以采用协商选择方法,即由采购单位选出供应条件较为有利的几个供应商,同他们分别进行协商,再确定合适的供应商。和招标选择方法相比,协商选择方法因双方能充分协商,因而在商品质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等方面较有保证,但由于选择范围有限,不一定能得到最便宜、供应条件最有利的供应商。当采购时间较为紧迫,投标单位少,供应商竞争不激烈,订购物资规格和技术条件比较复杂时,协商选择方法比招标选择方法更为合适。
5.选择供应商时应注意的问题
5.1自制与“外包”采购
一般情况,外包的比率越高,则选择供应商的机会越大,并以能够分工合作的专业厂商为主要对象。通过外包,企业可以将精力集中于核心能力上,避免了精力分散。

5.2单一供应商与多家供应商
单一供应商是指某种物品集中向一家供应商订购,这种购买方式的优点是供需双方的关系密切,购进物品的质量稳定、采购费用低;缺点是无法与其他供应商相比较,容易失去质量、价格更有利的供应商,采购的机动性小,另外如果供应商出现问题则会影响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多家供应商是指向多家订购所需要的物品,其优缺点正好与单一供应商相反。
5.3国内采购与国际采购
选择国内的供应商,价格可能比较低,由于地理位置近,可以实现准时生产或者零库存策略;选择国际供应商则可能采购到国内企业无法达到的物品,提升自身的技术含量,扩大供应来源。
5.4直接采购与间接采购
如果是大量采购或者所需物品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重大,则应该采用直接采购,从而避免中间商加价,以降低成本;如果采购数量小或者采购物品对生产经营活动影响不大,则可以通过间接采购,节省企业的采购精力与费用。
5.5避免缺乏科学的选择方法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完善,缺乏科学的选择供应商的方法,致使在大多数项目选择供应商时,更多的是参考供应商本身提供的各类书面文字材料和自我介绍,以及在市场上的口碑,或凭个人主观臆想,选择供应商参与竞标,因而在选择供应商时,人为因素比较大。另外,在选择供应商的标准方面,目前企业的选择标准多集中在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柔性、交货准时性、提前期和批量等方面,没有形成一个全面的供应商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不能对供应商做出全面、具体、客观的评价,此类问题要尽量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