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定义知识?
1.
有一种研究者在做问题的时候可以直接感到智性的满足。说人话,就是即使她们觉得自己做的东西像某些数学那样,没有直接应用成果,是理论思考。但她们仍会很开心。
但是我——经历了好多年的哲学学习——沮丧地发现,我不是这种人。
这并不是说我只对应用伦理学、政治哲学、科学哲学中具体的问题感兴趣。但这意味着,如果要做一个足够抽象的问题——我得想到它和我关心问题的关系才行。
坦白的讲,在之前的几次研究中,我都没有明确地找到联系。
2.
最早感觉到“要找到这种联系”,来源于读一本叫《天生有罪》的传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在种族隔离的背景下出生的。如果你们看脱口秀,你们会知道他。崔娃。他的母亲是有色人种,他的父亲是白人,他的出生本身就是不被允许的。为此,从小他的母亲只能对外宣称自己是他的保姆,他只能在躲藏中度过童年——这便是书名的来源。Born in crime。
当提及功利主义理论的时候我们会觉得自己理解了这一点,“一个行为是好的,当且仅当它促进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多数幸福”。但我们好像是只看到雕像被阳光照到的那一面,而忽略了它的阴影。促进大多数往往和牺牲小数密不可分——就像电车难题,救五个人和撞死一个人是一种行为的两种表述。我们,不经意地或者故意地用一种表述掩盖了另一种表述。这种表述上的技巧会【极大】地影响人的直觉,根据心理学研究,人们在问卷中会对表述不同(尽管意思相同)的选项作出相差巨大的反应。
当然我知道有人会说,你之所以对种族隔离、大屠杀等行为有这样的厌恶,是因为这样的行为你感觉没有促进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多数幸福,功利主义总能解决这一切。但我觉得这样的回应有逃避问题之嫌。一个残忍的行为,即使我们把行为的正向作用上的筹码加到特别好——原则上任何一个行为我们总能找到一种好处在促进的幸福数量上超过它——也不能改变行为本身的问题。
电车难题、恐怖医院,这些思想实验,即使包装的再具体,也是实验室的小白鼠。它们干净、完美、易于研究——可这也意味着在小白鼠身上的成果未必能复制到真的老鼠身上。
我想要看到一些活生生的真正的老鼠。
3.
在知识论这座大厦中找到老鼠,比在伦理学中更为困难——我们也可以找到缘由:知识论学者一直致力于让这座大厦变得一尘不染。
知识的定义问题恐怕是里面最一尘不染的一个。
即使知识论学者企图给出众多的例子——但我最初的盖提尔例子对于没读过哲学的人已经在理解上并不简单了。而后的彩票、序言、山坡上的羊、圣甲虫,我没觉得它们在某种意义上是更简单的。哲学家们都声称或者暗中认为这些例子是一群现实中例子的缩影,但为什么呢?我没看到有人认真地讨论这个问题。
当然这可能是因为我的浅薄。但我还是想试着找出一下——不同的定义对于【我】的生活到底有怎样的不同影响。
4.
在《泰阿泰德》里面,柏拉图对知识的第二个定义是“真信念”,第三个定义是“受到确证的真信念”。这两个定义的区别经常出现在知识论的入门级教科书里,虽然作者未必会直接提及《泰阿泰德》。
确证是什么意思呢?简单地说,确证是好的理由。
当我相信第三个而不是第二个定义的时候,三种信念可以被分开了——那些没有理由支持的信念。那些有理由,但似乎不是好的理由支持的信念。和那些有好的理由支持的信念。
在没有经历过反思之前,我大概不能注意到这三种信念的区别。那时候大概是这样,我相信什么,就基本觉得自己知道什么。
但当理解了这三种信念的差别时,我大概会意识到不同信念的差别——例如,(1)我相信自由意志与决定论不兼容,并相信自由意志存在,但我其实没什么理由。(2)我相信“哲学知识”非常少见,但我觉得我的理由不是好的理由,介于那么多知识论学者都心无旁骛地从事着这一项事业——我觉得他们一定有某些理由相信哲学知识没那么少见。(3)我觉得我有好的理由相信,我会和我的对象走很远。因为我们考虑过一些正面的因素,也考虑过一些反面的因素,而一个经得住严肃的反面批评的理由往往是有力的理由。
啊,说实话,对绝大多数我的哲学信念,我都不觉得它们是第三种。
不过我觉得这种区分不仅有反思性的助益,还有实际的一些结果。例如,有理由和没有理由的区分让我在看到一个新闻的时候,会去想想有没有证据可以作为理由。在看到哲学问题时,我会问问自己的第一感觉是有论证支撑的,还是仅仅是直觉。又例如,好的理由和一般的理由让我知道在那些重要的问题上需要批判性思考——比如影响到自己生活的决断,一定要考虑负面的、可能反对自己的观点的论证,才能防止自己脑海中潜藏着的矛盾造成的痛苦。
启蒙运动和维也纳小组都揭示了知识的定义(或关于认知价值的问题)如何影响人们的生活。对前者,对教条的信念和独立思考的信念的区分使人们掌控生活。对后者,证实原则为那些因为“一腔热情”就莽撞地从军的人提供了一个可能的镇定剂。
当然,知道这个区分,到实践中能迅速地反省并意识到这个区分中间还有很长很长的跨度。我可以非常坦白地说,即使我写过关于知识定义的论文,我常常还是忘记要找好的理由而不仅仅是理由——如果我在极端节食减肥之前意识到这是个有好的理由才能做出的决断就好了。。。
5.
我猜读者可能猜到了,对知识的定义问题并没有在“受到确证的真信念”之后终止。相反的,因为一名叫做盖提尔的哲学家,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在当代知识论的进程中经历过非常昌盛的一段时期。
这常常让我感到疑惑。我当然不是想贬低那些哲学家的工作。但当我看到知识论里面其他哲学家在讨论问题时悬置关于知识定义的问题或者干脆就是使用三元定义的时候,我不仅总感觉到——既然可以悬置,既然可以暂且用三元定义,那我们为什么不先把更多精力放在其他的问题上呢?
从知识的二元定义到三元定义中,我能明显感觉到这个差别对【我自己】带来的改变。我更多地在讨论道德和实践问题时寻求他人的、甚至问我朋友有没有可能反对我的观点,以找到好的理由。我在写论文的时候,知道自己要考虑一个足够好的反驳并回应——不然这篇论文仅仅是提供了一个理由,而远远称不上好的理由。我在日常生活中当然也会做出大量的没有好的理由、甚至是没有理由的断言啦,但我总能知道我做出断言的时候是这样这样的,我不会误把它们当作知识。
然而,出于我自己的无知,我却没有在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之争,可靠主义与证据主义之争中体会到这种明显的改变。也许是因为这种体会需要充分的理解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