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丨刺客施剑翘传
施剑翘,是谁?
她是《一代宗师》里的宫二,是《邪不压正》里的关巧红。为了复仇,她放弃自己的人生,不要爱情,不惜性命,隐忍十年,终于成功。
宫二的倔强令观众心疼,关巧红的独立令观众赞叹。而现实往往比电影更加传奇,施剑翘,在杀了大军阀孙传芳之后,在民间触发了大量公众同情,最终全身而退。
“海外中国研究丛书”近日精选再版的《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为我们深入剥析了这段历史传奇。

血溅居士林
1935年秋,一个名为施剑翘的女子发现她不共戴天的仇敌、前军阀孙传芳,成了天津南马路清修院居士林的理事长。
为了摸清孙传芳的行踪,施剑翘数次造访居士林集会会场,最后决定在1935年11月13日早上采取行动。
当天早上,孙传芳被安排主持诵经仪式,但因下雨的缘故,这位下野军阀迟迟未到会场,让施剑翘以为计划要被迫取消。当孙传芳最终出现的时候,她不得不租车赶回她英租界的家中取其勃朗宁手枪。
回到佛堂,施剑翘的机会终于来了。她从正跪着的孙传芳的背后向其射了三颗子弹。
当佛堂陷入一片混乱和恐慌时,施剑翘保持着镇静并胜利地宣布:“大家不要害怕,我是为父报仇,绝不伤害别人,我也不跑。”

父仇未敢片时忘,更痛萱堂两鬓霜。
纵怕重伤慈母泪,时机不许再延长。
不堪回首十年前,物自依然景自迁。
常到林中非拜佛,剑翘求死不求仙。
刺杀成功后,施剑翘随即把这首诗散发给现场的目击者。
除了这首诗以外,施剑翘还散发了长一页纸的犯罪动机声明和比这个更长的自白书《告国人书》。简洁的犯罪动机声明列出了以下四个要点:
各位先生注意:
1.今天施剑翘(原名谷兰)打死孙传芳是为先父施从滨报仇。
2.详细情形请看我的告国人书。
3.大仇已报我即向法院自首。
4.血溅佛堂,惊骇各位,谨以至诚向居士林及各位先生表示歉意。
她在纸上署名“报仇女,施剑翘”并按上手印为据。

接着她便归案自首。
腐朽的军阀和冤屈的父亲
施剑翘1906年生于安徽桐城。除父亲施从滨外,她的亲人还包括她的母亲,一个哥哥,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她的父亲是家中的长子,曾任山东军务帮办,后在张宗昌军中担任军长,直至1925年被孙传芳所杀。
施剑翘嫁给了安徽的同姓老乡、表哥施中诚在保定军校的同班同学施靖公,并于1935年为他生下了两个儿子,施佥刃和施羽尧。
在《告国人书》里,施说孙传芳“鬼蜮其心”“豺狼成性”。她说孙传芳大肆攻击并屠杀寡不敌众的军队以证明他的残暴。她写道:“(孙传芳)冒天下之大不韪,咎内战之端源,粉身碎骨,死有余辜……及自称联帅,与大匪首有何异乎!”

而施从滨是一个好父亲。
他教导几个子女:“汝等存心立志,须能爱民爱物,勿怠惰,勿骄奢,应克己而益群,毋损人而利己,勤劳俭朴,乃人生之美德,汝等其永记之。”
他是模范领导:“镇守曹州时,该地民风强悍,失业者多流为盗寇,先父多方筹划,创设草帽工厂,收容失业者,授以工艺,使能自食其力,活人无算,盗贼之风顿息,至今该厂营业不衰。”
1925年他不顾年迈决定遵照奉系部队的请求继续服役:“以民众期望之殷,国家倚畀之重,亦不容辞。”
1925年10月3日,在率领着一个旅的铁甲军前往夺取山东固镇的途中,施从滨被孙传芳的部队包围并陷入绝境。施从滨四千士兵被大肆屠杀,施本人也被投入监狱并于翌日在孙传芳的命令下枭首示众。
“被害后仅一差人逃回家中,问以前方情形,惟伏椅而哭,已知消息不佳。”那个随从因为悲痛欲绝而哽咽难言,施的家人一直到去天津后才知道了施从滨死亡的来龙去脉。
施从滨的死意味着一个可怜的寡妇和六个孩子——其中有四个尚未成年——得孤苦无依地自己照顾自己。
母亲悲痛欲绝,施剑翘认为自己应该代表母亲把父亲的冤屈一一昭雪。

孝义侠女
在向警方自首时,除了发表了公开声明,施剑翘还向当局提交了一份预备遗嘱,交待了她死后该如何安排她的母亲和孩子。
在《告国人书》里,施宣布:“今日剑翘所以不死,徒以有老母在耳。”在遗嘱里,她同样说道:“亲爱的母亲,女儿多年瞒着娘的事,现在不能瞒了,大仇不报,父亲是死不瞑目的。……为父报仇牺牲是应该的,以后有吾的弟弟妹妹侍奉,他们全是孝顺的。”
施剑翘向她的兄弟姐妹以及她的丈夫和母亲解释了她的动机,让弟弟妹妹照顾母亲并安心供职求学。
她说她独自行动是为了整个家庭着想。“本来父亲是我们六个人的,应共同进行,惟恐误了你们的前程,因为强国兴家你们负有重任……故事先未告知,应该原谅姐姐的苦衷。”
然后,她让他在她死后照顾他们父亲的遗骸,为她写墓志铭。
她还为她的儿子们留下了三千元的遗产。
她最后写道:“最后并谓如与兄不能见面,可遵父教言努力前途,大丈夫应名垂千古,不虚此一生。”

长达十年的复仇计划和最后整整一年的对孙传芳的跟踪,施剑翘为这次刺杀所作的努力是惊人的。
施剑翘原本打算让她的哥哥施中良执行刺杀的任务,但很快意识到因为施中良不是一个军人,因而很难获得部署复仇的恰当时机。
她随后又求助于表哥施中诚,尽管施从滨过去待他像儿子一样,但他也没有采取行动。正如上文所提到的,施剑翘在1928年嫁给了施靖公,条件是他将帮助这家人实现复仇的愿望。但他很快就被派遣到了遥远的陕西并搁置了这个计划。
直到1935年,距离她父亲死去整整十年后,此时这个家中的所有男性都不再愿意采取行动。施说,家里除了她之外再没有人可以依靠了,她说道:“余乃觉求人不如求己。”

特赦令
两天后,施剑翘在警察局召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详细描述了复仇的前因后果。会上,她“精神崩溃,痛哭失声”。
对于自己在现场散发的传单,施剑翘告诉记者:“意盖以为孙出入必有保镖者,当时生死未卜,万一被人当场击毙,则有此种小卡片,吾虽死,亦可使人知吾心。”
在一审和二审的开庭陈词中,她在法庭中同样不能自已地哭泣。
开庭那天,在面对法官询问她的父亲是怎样被杀死时,施剑翘从牙缝里迸出一个词——“砍头”,接着便是一声长长的抽泣。

在初审判决下达前夕,她在狱中接受了好几个访谈。
面对上海《时报》,她平静地讲述她在监狱里吃得很好,大部分时间用于读古典诗词或赋诗表达她与家人分离的哀愁。
在某个时刻,施悲叹她狱中的女性同胞们缺乏常识,大多数人杀死她们的丈夫仅仅是为了逃避痛苦的婚姻,而不知道她们可以向法庭提出离婚。她说,这样的情况是中国女子教育之贫乏的症状,这使得她希望从狱中获释之后去开办一所女子学校。
她在狱中还作了一些诗。有些诗描述了她如何在狱中学习古典诗词,或者描述她在狱中诸如教狱友认字,另一些诗则表达了她对母亲和家人的担忧和思念。
其中一首题为“月夜思母”,诗文如下:“夜凉如水月当空,冷暖人情到处同,何日天怜逢国赦,承欢膝下乐无穷。”
“何日天怜逢国赦”?
11个月后,1936年10月14日,下午两点,国民党政府宣布给予施剑翘特赦。
特赦令
据司法院呈称,施剑翘因其父施从滨曩年为孙传芳所残害,痛切父仇,乘机行刺,并即时坦然自陈,听候惩处,论其杀人行为,固属触犯刑法,而以一女子发于孝思,奋身不顾,其志可哀,其情有可原。现据各学校各民众团体纷请特赦,所有该施剑翘原判徒刑,拟请依法准免执行等语。兹依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宣告将原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之施剑翘特予赦,以示矜恤,此令。
本文整理自《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欲了解这一传奇背后的更多细节,可购买本书,您会体验到解谜的兴奋。文中图片来自书中插图,影视剧照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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