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子”是怎样成为明星的
最近闹得轰轰烈烈的LYD事件又上热搜了。我在评论区赫然看到一行字:说穿了就一高级戏子呗……不必看完整句话,你一定知道他在内涵什么,当那些对明星不满的路人们想要踩上一脚的时候,“戏子说”总会准时出现。由于明星经常上热搜,这种话术我已经看了一万零一次了。
是啊,作为中国人,戏子是什么意思大家都懂。三教九流中,戏子属于下九流,只比搓背的、修脚的和娼妓略微体面些。“倡优”这词吧,虽然是个单人旁的倡,但是传着传着,就变成了个通假字——也作“娼优”,可见古人对于区分 “倡” 和 “娼”,实在没有多大兴趣。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民国小说,但凡姨太太是唱戏出身的,似乎小妾也不配做的,总得夹着尾巴做人,生怕一不小心就被人嚼舌头。当年被称为“一代冬皇”的孟小冬,绝非巩俐这种自封的女皇称号可以相提并论,最大的梦想也只能是给同样是“戏子”的梅兰芳做三夫人。自古以来梨园人士嫁娶的通常是同行,毕竟“良贱不通婚”,后代不得读书入仕,别说达官贵人看不上,普通种庄稼的农户也有十足的资本嫌弃。《清史稿》里写:“如四民为良,奴仆及倡优为贱” ,同属“贱民”,倡优甚至是排在奴仆后面的:红楼梦里有个挺有名的“黛玉比戏子事件”,所有人都看出那个唱戏的姑娘长得像黛玉,只有心直口快的湘云把这话说了出来,引得人家很不高兴。不能怪我们的林妹妹缺乏人人平等的意识,在她的时代,用赵姨娘的话说,“我们家下三等的奴才,也比唱戏的尊贵些”。
既然“戏子”们过去的地位如此低贱,也就无怪乎如今有些人看着他们摇身一变成了万人追捧的明星,鲜车宝马年入千万,心里实在是不平衡——凭什么啊?这句话问得好。可是以这些人的文化水准,显然是想不明白到底“凭什么”的。于是叹一句世风日下,再轻蔑地笑一笑 “不就是个戏子吗”,憋在胸前的那口气瞬间就平了。
市场经济的时代,只要一张专辑有人买,它就会一直出现在QQ音乐推荐栏;只要有片方愿意花几千万上亿请他们演电影电视剧,他们就会一直在各种地铁站、CBD电子屏上强奸你的眼球。用冰冷的钞票思考比用古董的价值体系思考来得更直接一点,如果你是投资人,你也会请他们的。
明星这个群体的崛起首先得益于大众传媒的崛起。自摄像机镜头发明起,一个人的脸同时被几千万人看到这件事才成为可能,在此之前,即使维多利亚女王这样的准公众人物对绝大部分人来说也只是传说中的名字而已。毕竟,只有当你看到一个人的脸——当你常常能看到一个人的脸,你才会对ta产生一种亲密感,觉得好像自己认识ta,虽然这种亲密感是虚幻的,但是你的大脑会默认是真实的。
在影像出现之前的“史前时代”,与其说有明星这个概念,不如说是“名人”,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名人呢?当然是本来就有名的重要人物——比如维多利亚女王,比如慈禧太后。文字本身的“造星能力”是有限的,甚至还没有口口相传的鬼故事影响力大,比起某人又换了个男朋友这种新闻,大家更喜欢听邻居绘声绘色地描述开膛手杰克。如果你不是什么重要的人,这辈子大概只有你妈你姥姥你隔壁二大爷认识你,除非你是简奥斯汀、查尔斯狄更斯、阿加莎克里斯蒂。
通常类似的传播都发生在受过教育的小圈子里,狄更斯或许是最早打破这种壁垒的大众名人之一。作为《雾都孤儿》的作者,他的故事总是受到伦敦东区贫民窟里的人的欢迎,那些不识字的人会付一便士,专门让人把报纸上的连载读给他们听。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金庸和他连载武侠小说的明报。不错,在依托文字作为大众传媒的时代,作家,或者说作者们确实是占尽优势的,三十年前金庸和琼瑶怕是比任何一个港星都家喻户晓。回到民国时代,你会发现文化圈人占了名人的绝大半壁江山,鲁迅、胡适、蔡元培、陈独秀……当然你要出名,也可以选择被牵扯进国民八卦这种方式,比如林徽因、陆小曼、张幼仪。虽然是八卦新闻,总也是文化圈的八卦新闻,可见文化要出圈,首先得把影像这种传播方式掐死。
比起识字,识别人脸是一件没有壁垒的活计。所以当好莱坞开始把那些美丽的女明星推上前台,造星运动才真正打响第一炮。谁能抵抗得了美丽的姑娘加上曲折动人的故事呢?费雯丽火了,梦露火了,赫本火了,我们在惊叹这些国民女神的魅力之前,得记得她们首先存在于那些记录她们的镜头之中,是大众传媒的变革点燃了她们的美貌,是几乎同时诞生的女性杂志、时尚产业、商业电影产业让她们不断晃悠在大众眼前,最终成为明星,而不是反过来。
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像费雯丽这样的好莱坞女星,在21世纪的今天的名气比当年她的黄金时期还要大得多,因为今天你打开B站或者腾讯视频就能看到《乱世佳人》,但是一百年前能够去电影院看电影的只是一部分人,或者说一小部分人。用流行词来说,就是早期的好莱坞明星真的说不上“出圈”,无论是演艺生涯还是个人生活,都要受到影视公司的诸多限制,她们既没有今日明星的独立性,也没有他们在广大群众中的影响力——让每一个海军士兵的房间里挂满比基尼的照片的梦露除外。
造星运动的第一次变革发生在电视机开始进入千家万户之后。被大众认识的成本变得低廉,在广告里露个脸,也有可能成为明日之星。这个时间点在欧美是五六十年代,在中国是九十年代之后。人们本能地会去模仿电视上那些衣着光鲜的人的打扮,潮流真正触及草根。我小时候依稀记得姥姥家墙上挂着周润发还是刘德华的照片,那时候十八线县城小伙也流行梳“郭富城头”戴蛤蟆镜,物质的贫穷根本无法阻挡新的大众传媒刮来的“风”。据说万人空巷的《渴望》,这部我从没看过的古董电视剧,竟然创下了98%的收视率,你可以想象这个数据放在今天吗!同样的方式大众认识了山口百惠、翁美玲、赵雅芝乃至于后来的赵薇——明星就是这么被造出来的。
这些名字离我们似乎多少有些陌生,那是因为我们生得迟了点儿。比起电影和电视剧导演们所捧出的明星,我们或许更熟悉那些自导自演的(前)素人。这些人往往更真实更接地气,能让我们产生“努努力就能变成她”的错觉。她们出名靠的不是远在天边的大导、星探,而是我们这些籍籍无名的网友观众,是我们的支持让她们火起来或者继续火着,这种支持本身让人产生一种“亲手种的菜”的互动感,何况她们确实会跟粉丝互动。说到这里大家都懂了,造星运动的第二次变革是网络时代所带来的,零几年那会儿网红还是个污名化的词汇,红的是芙蓉姐姐、郭美美这样的人。谁能想十多年过去,“四千年美女”鞠婧祎开始“转正”演电视剧,粉丝量这个数字本身就能变现,各路自媒体如雨后春笋,连豆瓣的娱乐八卦组都要单独分出一个小象八卦来谈论网红们的爱恨情仇。她们或许暂时还不能跟传统明星分庭抗礼,但是作为一个整体,早已占据了大众眼球的半壁江山。其实想一想,假如更多的人去B站而不是腾讯电视剧上看视频,假如那些给分散的网红的流量更集中、更多元,传统明星和网红的地位完全可以倒过来——当然,这是建立在电视剧质量萧条的大环境下。抖音、B站这样的平台完全具备造星的能力,不,他们早已造了一个又一个了。
花了这么多笔墨讲明星是如何被造出来的,却没有讲清楚他们为什么收入高。影像传播的核心是人脸,这个人脸当然不是说只有脸,而是通过脸你认识这个人,包括ta的微笑、ta的性格、ta说话的方式。你会不由自主地关心跟ta有关的一切,就像你关注那个你们班最受欢迎的女孩/男孩一样。你会把ta当成ta演的角色,进化没有教会我们区分摄像机里的人脸和现实中的人脸,也没有教会我们分清电视剧里的故事和真实的故事——你分得清,那是理智分得清,你的大脑一定是分不清的。我当年看完《香蜜沉沉烬如霜》因为喜欢“凤凰”而疯狂喜欢邓伦,其实这根本就是荒谬的,我只是被我的大脑骗了而已。好在我“上头”快,“下头”也总是很快,有些狂热的粉丝,大概是从没有分清过……
当一个人能做到被很多人熟知并喜欢,当大家想要看到你、想要再看到你,在资本主义钞票化一切的结构中,你自然也就能够获得丰厚的报酬,电影/电视剧产业就是这个获取报酬的机器(对网红来说就是获取流量之后结合带货之类的变现方式)很多人小时候都做过一个梦,每一个中国人都给你捐一毛钱,你就能成为亿万富翁,明星收入高的底层逻辑是一样的。
但是我知道,那些觉得“明星收入太高”的人依然会忿忿不平的。世界进入现代社会已经百来年,他们的价值体系还停留在前资本主义时代。或者他们根本没有稳定的价值观,当嫉妒心占据大脑的时候,他们本能地去旧社会里寻找可以贬低他人的依据,只有阿Q精神能够填补那个巨大的困惑和迷茫的缺口。
说到这里,我觉得值得一提古代中国为何会出现伶人地位如此低下的情形。
自先秦时代以来中国重农抑商,其实抑的不仅是商,各种从事农业生产以外的生计都被视为不务正业。商鞅在《商君书》里简直是尽一切办法把一切人赶回去种田,禁买卖粮食、禁华服、音乐、旅游,这些都被归为“吃闲饭”的。这是在先秦时期,后代基本延续了这种制度。某种程度上说这是农业为本的经济体下的必然,不事生产,不安于乡土,不管你折腾的是哪一行,都是上不得台面、不在正轨编制里的“歪门邪道”。早期的儒家虽然很重视“礼乐”,但是千万不要以为这个乐代表艺术,这个乐代表的是一种等级森严的规章制度,艺人所代表的娱乐和享受正是老夫子式儒家生活态度的反面。
有意思的是,同样是艺术,士大夫阶层所代表的风雅的娱乐活动——比如吟诗作画是被鼓励的,然而这是被阉割了的诗歌和绘画:孔子将诗经中那些他觉得“淫”的部分去掉了,一代一代的文人孜孜不倦地画梅兰竹菊——世界上竟只有这四种花么?
或许这些士大夫们太急于将阳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区分开来,而忘记了这两者原本同源。那些我们今天可以称为“民间艺术家”的艺人们,包括“戏子”在内,一直以来不被看作是艺术,而被看作为匠人。敦煌壁画的创作者们籍籍无名,无数个梅兰芳、孟小冬大概也只不过是“泥人张”、“刷子李”这样的存在。我坚定地认为古代中国从未产生真正的艺术土壤,因为技巧代替了原创性,自由表达从一出生起就被压抑。上层社会士大夫阶层尚且如此,脱胎于草根的优伶们更没有选择。我没有考据过他们真实的生存状态,但是我记得小时候看还珠格格吧,电视剧里一堆人围观杂技,那是个七八岁的小姑娘,战战兢兢地表演“顶碗”,因为掉了一个碗被她的“干爹”毒打,然后就被主角给路见不平了。这样艰难的环境中,无论是观众还是她们自己,也只是希望活下来而已吧。
社会将她们按在“下九流”的耻辱柱上不得翻身,挣扎求生的过程中她们被剥夺了尊严,以一种讨好别人的形式活着,成为权贵们的玩物。那些处在玩弄别人位置的人把他们与娼妓等同,不过是因为他们都是娱乐的工具而不配称为人。“婊子无情戏子无义”其实是一种自我实现的预言,“婊子”不能有情,戏子也不敢有义,如此而已。
不得不说,这种生存方式在现代中国的娱乐产业中尚有残留。那些嚷着“明星不就是戏子”的人思维固然还停留在上个时代,但是这不代表娱乐圈本身已经跑步进入现代了。90年代的港星流行嫁给富豪,这比起戏子给大户人家做小妾尚且丢人的古代固然是巨大的进步,然而她们需要贩卖名气和美貌换取阔太的名份作为安身之处也是“戏子没有地位”的现实体现。这点在大陆有所不同,却又不算很不同,资本汹涌而入的浪潮中,本来的名利场变得更为浑浊,赵薇她们这一代的女星还是在乱象中跌跌撞撞过来的,如今的小花倒不需要了,这又是一种进步。流量为王的时代,明星第一次开始有真正脱离“戏子”身份的机会,因为金主来自脚下的而不是头上的东西——至少这成为一种选择和助力。我绝不是为粉圈唱赞歌,只是从“明星”的人格独立这点来说,确实是一种戏剧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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