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
在山里消磨了半日,她因穿着高跟鞋,走不了太远的路,两个人只能在近处的湖边转转,以拍照为主。 说是山,其实比地平线高不了多少,是南方最常见的丘陵地貌,起伏平缓,波澜不惊,像一部长篇小说里不需要特别交待的情节,被作者轻描淡写,一笔带过。 对于一座江湖纵横,以水为荣的城市,这样一抹山色,太平淡无奇,的确算不了什么。很多人并不知道它的存在。但已是我能探寻到的离市区最近,且可以感知几分山林野趣的所在。这座小小的山丘,让我这个久居闹市,偏偏又思慕山川风物的人得到了几许心灵的满足。 前几年山里修了环山绿道,好在并未过度开发,尽可能保留了山村的原始风貌。山谷里村舍散落,小径幽深,水塘菜畦,随处可见。透过繁枝密叶,村民白墙青砖的院落映入眼帘。耳边犬吠狺狺,鸟鸣清越,却又鲜见人影,有着世外桃源般的幽寂恬然。 刚刚立冬,湖水比上次来清减了不少。枯藤衰草顺着干涸的沙滩蔓延开去,步步为营,强占了大片水域。近旁是草木经了风霜后触目的焦黄色,远处是澄澈的湖水,与幽蓝的天空交相辉映。已近酉时,太阳收敛了光芒,凝固成柿子红的颜色,周边的云彩似染了胭脂般妩媚,寒气从谷底缓缓升起。 她端着手机自拍或拍我,我平素多拍花花草草,这些不说话的植物,拍得美或不美,它们都不会在意,所以大可以放松了随意拍。女友本就颜值甚高,美了半辈子,还将继续美一辈子。我用拍花的随意来拍美人总是觉得哪里不妥,拍出的相片像是打了折扣似的不尽人意。她揶揄我浪费她的表情,干脆自拍自乐,或者镜头对着我狂按,我便也乐得清闲,放任眼神穿山越水。 两个人快乐得像孩子。她问我是怎么发现这个地方的。我是怎么闯入这里的?实在是不记得了。但也不奇怪,一个从小在山野里无拘无束度过童年的人,始终对城市里密如蛛网的水泥森林天生隔阂,对大自然百般亲切,也愿意花时间与精力探寻这样的山林幽谷。于我来说,多去野外游走,呼吸自由的空气,是比享受城市文明更惬意的事情。 同居一城,两人却很少见面。大家都被世事俗虑牵绊,身不由己,其中滋味,一言难尽。好在都已过了喋喋不休和不诉不快的年龄。曾经的执念已被岁月冲淡,不再过度需索和强求,顺其自然,生活便少了许多拧巴。但也知苟且适度,诗和远方是要永远刻在骨子里的。 真正的友情无需以频繁地走动来稳定或加固。见面亦无事,不见常想起。见与不见,并没有本质的区别。这样的相处让人轻松自在。此时,两人完全沉浸山水,共享半日清闲。 黄昏时分,山色溟濛,弥散的寒气针尖般抖落下来,层层加码,让人措手不及。两人只得沿路小跑,驱赶寒气。 到了农庄,主人生了炉火,暖气扑面而来,冻僵的手开始回暖。提前预订的晚餐也正好出锅,食材都来自山里,以柴火烹制,朴素家常,冒着腾腾热气,吃起来清香可口,肠胃妥贴。 吃完饭和农庄主人道别,准备下山。夜色已完全跌落进山谷,山林沉寂,晚风低吟,草地上铺着细细碎碎的莹光。偶一抬头,一弯新月纤细如眉,旁边一颗硕大的星子与之交相映照,光芒熠熠,清辉满川。眼前山林如霜雪轻覆,明明暗暗,隐隐现现,是恍若童话的景致。 两人对着月光凝视良久,默默无言。想起"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的诗句,不由感慨万端,寂寂幽谷,清清夜色,星月相伴,佳人共度。今夕何夕?幸哉乐哉! 时光流逝,世事茫茫。经年后,那半日山里的闲适,那曾经举目凝望的的月光,是否会在记忆的长河里,被我们悄然想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