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点大事》
看完上面这本书后,又入手了另外一本,刚好给我提供了一个新的角度来理解为何有的案件正义不能得到伸张这个问题。这本书就是刘晗教授的《想点大事》,20年5月出版,一经问世便在广大读者群中获得了一致好评。 作者刘晗是耶鲁大学的法学博士,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在学校,刘晗教授是一位极受学生欢迎的明星老师,他的课风趣幽默而又生动,上座率极高,通常都是场场爆满,这本书便是教授审视专业的思考结晶。 在书名下方有个副标题叫做“法律是种思维方式”,大多数非专业人士人提及法律心里可能都有点打鼓,在我眼里,它和医学专业一样,各类专业书厚如板砖,浩如烟海,拿起来能砸人,叠起来能砌墙,所以我一向敬而远之,很少涉猎这方面的书籍,但刘晗教授在这本书里却并不是要跟我们普及繁琐的法律法条,而是要告诉我们法律底层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概括出来就合成了书名“想点大事”。对于我这样一个没有受过法律学习,不具备法律思维的人来说,这本书算是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看待和理解世界的角度,同时也有一些颠覆性的观点让我大开眼界,以下截取分享书中部分观点。 1、凡事讲规则 维护公平与正义其实是普通人对法律人的期待与想象,法律的终极使命并不是维护正义与公平,而是维护社会秩序。秩序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怎么强调都不为过,法律人认为,即便是最糟糕的秩序也好过没有秩序。而维护秩序的核心就是规则,即便一个规则看上去很不合理,站在普通人视角觉得它是“恶法”,法律人也会遵守,法律的变通和修改也需要按照规则来执行,只有当规则凌驾于一切个人的道德善恶判断之上,法律才能达到维护社会秩序的目的。 2、凡事讲权利 对社会秩序影响最大的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法律要维护社会秩序,就要妥善解决这些纠纷,解决这些纠纷的标准,普通人的反应是根据道德直觉来判断是非对错,法律人则要用“权利思维”来解决问题,道德权利不等于法律权利,只有受到法律明确承认的道德主张,才是法律权利。道德权利往往没有边界,人们会根据自己的道德感或价值观来判断,而法律权利就是要通过强制性的规则来确定边界,边界一旦确定,权力划分清晰,才能定分止争。 3、凡事讲程序 法律通过规则来解决纠纷、维护秩序,最重要的方式是依靠程序。法学上有一个概念叫程序正义,也叫“看得见的正义”。程序的本质是通过制度来确定中立的裁判者,将纠纷由二元对立关系变成三方模式。首先,程序要过各种“繁文缛节”来确保第三方的中立,保证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其次,程序要限制强势方,帮助弱势方,即帮助被告人一方对抗公权力机关一方;最后,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往往会产生冲突,程序追求的不单是判决的结果,也关心判决得出的过程,只有运用程序来保证审判过程的公正,结果才更容易被接受。 书中刚好也提到了辛普森的案件,虽然他的结果不符合实质正义,但整个案件的司法程序并没有破坏,维护了程序正义。我们要把“一个人是否犯罪并且被判刑”与“他是否得到了公正的审判”区别开来,只要程序是公正的,最后的结果即便看起来不合理,也比没有结果要好。法律人并不追求最好的结果,而是追求最不坏的结果。 4、凡事讲终局 所有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系统都会设置终审制度。终审判决一旦正式生效,就不能再更改。就解决纠纷而言,法律人不喜欢悬案未决的状态,重要的不是裁判结果的正确性,而是确定性,在法律世界中,确定性优先于正确性。在信奉程序至上的法律体系中,即便有一些冤假错案,一般情况下也很难平反,其背后的考量就是终局性,因为没有终局性,法律就无法完成解决纠纷、维护秩序的根本目的,为此必须有所取舍,有所权衡。如果最终审判被不断更改,谁又能保证再审判决就不是一纸空文呢?如果不断推翻生效的判决,不但个案纠纷得不到解决,司法权威也会受到极大的怀疑和挑战,有终局未必不会犯错,但没有终局则意味着整个体系将失去权威和稳定性。两害相权取其轻,法律人倾向于选择最不坏的办法,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5、凡事讲预期 法律人追求的是长期整体的公平与正义,在做决策时,要超越当下的案件,关注长远的后果,所要关照的是大范围的社会秩序,只有在社会秩序稳固的基础之上,我们才能逐渐去实现个案的公平与正义。 法律是天下公器,它从一开始就是以整个社会为对象来设计的,而不是某一个人,普通人关注的是个案正义,法律人关注的则是普遍正义,是未来大量的类似情况,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人甚至会刻意忽略个体的公平,牺牲个案的正义,哪怕有时候这个结果对当事人来说代价巨大,在社会公众看来有些荒谬也在所不惜…… 以上针对性的总结了书中第一章的部分观点和内容,主要是对上一本书做一个解释和补充,也许以后再看这一类的事情时,我们可以从一个不一样的角度来看待分析。
-
424 赞了这篇日记 2022-04-22 13: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