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乌合之众》
正如国史大纲的开篇那般,好的序言理应是阅读的第一步。
但是市面上的序奉承拍空洞的实在太多,有些书翻过了二十几页也仍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著名人物对作者的点评。而我手中的这一本书的就很好,介绍了重点,观看态度,观看角度。仿佛在迷途中给了你一本地图。
当然,并不是市面上随便的某个连文章内容都翻译不通顺的译本。这是冯克利译本,让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好的译者,是负责而有爱心的人。
而本书内容正如译序所言,此书之重要并非因其系统和详实,一切只是因为作者本人对于新理论的嗅觉之灵敏。从实用的角度而言,这本书毫无疑问是无用的。它的对于国家和群众的猜测在它出版的未来得到了更加系统和科学的结论。没有人崇拜它,也没有人拿它做瑰宝。它的价值和意义仅仅在于没有人可以绕过它,没有人可以否定它早于其他人感知到这世界上群体行为中的某种不和谐,更没有人不羡慕它超越千万人的敏锐感知。
翻开来看,果然序言所说不虚。每一点所列皆为可以论证之物。西方的种族主义说类比鲁迅所说的国民性,又让人想到地缘政治,进而再想到文学上所谓的地方文学。因为要有个解释,有时候往往便是一种察言观色的猜测。当作者开始讲述他自己的理论时则云里雾里绕不明白。不是显而易见,就是论证困难。读起来颇有介绍星座学书籍的味道。甚至从作者对于陪审团制度的理解来看,他显然将陪审团建立的初衷搞错了方向。这种疏忽四处皆是,直教人有些不理解他是否真的理解他说提到的那些最新的知识理论。
但这本书出名的原因并不仅限于此,他对于中文世界的读者而言更多的名望在于它的中文译名。
毫无疑问,将某个群体比做独立的人是一种极使人容易接受的比喻。
例如一只毛虫缓缓蠕动,你必然不会和别人说你看到几千根黝黑坚硬的管子摇摆不定,看到白色的下面流着淡绿色液体的软绵绵的褶皱忽然拉伸变平,不会说你看到一枚巨大的黑色岩石镶嵌在粉色的肉片上,那岩石顶端闪耀着四到六颗宝石,宝石通体乌黑,正在太阳下熠熠闪耀…但当你所研究的是这只毛虫的组织作用时,只看整体缺乏局部的思维则成了致命的伤口。
简化。
这正如书中所说群体倾向单一片面的口号一样,是使得本书扬名的某个基础。
形象的比喻以及书名的加持,使得但凡对本书略有所知的人即可以通过书名引用本书的理念,全然可以不顾本书实际内容如何。
但如果看过了这本书,却执着在文章中宣扬的盎格鲁撒克逊的种族优越说、毫无系统的学术证明过程,那显然又是一种错误。
本书更像是一把钥匙,一个开启思绪的引子。在此之前,我们对一切习以为常,但之后我们思考。
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反思乌合之众。当然,也正如译序中所引的韩非子之文。我们反思,但未必可以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