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和他的英国老师

庄士敦、婉容与婉容的英文老师任萨姆
溥仪的《我的前半生》与庄士敦的《紫禁城的黄昏》,可互为参照。庄士敦做溥仪英文教师期间,逊帝小朝廷的状况,紫禁城内宫廷生活的细节,尤其是溥仪读书期间的事,两人叙述角度有很多重合之处。
但在对于同一件事的细节描述上,两人也会有差别,证明了人与人的记忆之间会发生多大偏差,不难以此推测出那些历史记载中,一定有很多偏离了真相。
庄士敦记述溥仪的老师陈宝琛,夏天是清晨五点半就进宫讲课,冬天是六点,到了七点,陈宝琛就授课完毕,离开溥仪上课的地点毓庆宫.但溥仪回忆,自己上午是八点到十一点听课。庄士敦说老师见到溥仪要鞠躬,溥仪则回忆师父们只需行注目礼即可。
关于上课的描述,《我的前半生》是这样写的:
我每天念书时间是早八时至十一时,后来添了英文课,在下午一至三时。每天早晨八时前,我乘坐金顶黄轿到达毓庆宫。我说了一声:“叫!”太监即应声出去,把配房里的老师和伴读者叫了来。他们进殿也有一定程序:前面是捧书的太监,后随着第一堂课的老师傅,再后面是伴读的学生。老师进门后,先站在那里向我注目一下,作为见面礼,我无须回礼,因为“虽师,臣也,虽徒,君也”,这是礼法有规定的。然后溥杰和毓崇向我请跪安。礼毕,大家就坐。桌子北边朝南的独座是我的,师傅坐在我左手边面西的位子上,顺他身边的是伴读者的座位。这时太监们把他们的帽子在帽筒上放好,鱼贯而退,我们的功课也就开始了。

庄士敦与溥仪
考虑到溥仪写《我的前半生》时已是上世纪五十年代,中间还经过很多人的修改,而他上学始于六岁,当时还是宣统三年,庄士敦进宫授课,始于1919,溥仪也还是少年。几十年后回忆少年时代,比起庄士敦在1934年写《紫禁城的黄昏》,追忆得不过是十多年的事,又是早已成年后的记忆,恐怕偏差会多一点吧。何况上课的规矩可能会改,小时候可能八点,长大后也许提前,也未可知。
但溥仪记述的上课流程与规矩,大部分还是可以和庄士敦的记述重合。
溥仪写作《我的前半生》的时代,庄士敦这类人在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内都被归结为帝国主义分子,是不应该做正面描写的。溥仪也没敢对这位老师加以赞誉,但言语之见,却也承认,自己曾经很佩服庄士敦:
总之,后来在我眼里,庄士敦的一切都是最好的,甚至连他衣服上的樟脑味也是香的。庄士敦使我相信西洋人是最聪明最文明的人,而他正是西洋人里最有学问的人。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料到,他竟能在我身上发生这样大的魅力:他身上穿的毛呢衣料竟使我对中国的丝织绸缎的价值发生了动摇,他口袋上的自来水笔竟使我因中国人用毛笔宣纸而感到自卑。自从他把英国兵营的军乐队带进宫里演奏之后,我就更觉中国的丝弦不堪入耳,甚至连丹陛大乐的威严也大为削弱。只因庄士敦讥笑说中国人的辫子是猪尾巴,我才把它剪掉了。
可惜庄士敦没机会读到学生写的这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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