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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话题 >《二程集》笔记:程子和朱子对“因不失其亲”的不同理解

河南程氏遗书卷第八,语录条31云:
「因不失其亲」,信本不及义,恭本不及礼,然信近于义者,以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者,以远耻辱也,因恭信不失其所以(*一本无以字),亲近于礼义,故亦可宗也。如言礼义不可得见,得见恭信者斯可矣。
卷第九,语录条5云:
信非义也,以其言可复,故曰近义。恭非礼也,以其远耻辱,故曰近礼。因其事而不失其所亲,亦可宗也,况于尽礼义者乎?
按,此两条所论见《论语·学而》篇。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云: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朱子注云:“因,犹依也。宗,犹主也。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
“因不失其亲”是什么意思?这不是我一个人的困惑。
按照程子的意思,约定、信诺虽然不是“义”,但实践可见,和“义”相近;恭敬、谦尊,虽然不是“礼”,但能远离耻辱,是近于“礼”的。这是因为恭信与恭信所依据的道理并不违背(“因恭信不失其所以”),因此是可以“宗”的。朱子说,“宗,犹主也”,所以,“可宗”的意思就是,可以由此为主宰。
恭信不是“义”,不是“礼”,为什么可以当做“主宰”?程子解释说,这是因为“义”“礼”都是抽象不可见的,但“恭信”和恭信产生的效果都是可见的。所以,以“义”“礼”为主宰,而“义”“礼”不可见,那么,与“义”“礼”相近的“恭信”当然可以成为学者修养、行为的可见标准而被遵行。
看程子理解“因不失其亲”的两条语录,还是比较直接,清楚明白的。但到了朱子《四书章句集注》中,意思就不一样了。
朱子说,“因,犹依也。宗,犹主也。”
那么,“因不失其亲”,可以直译为,依凭而不失其宗主。有所借助但却不失自我。
朱子又说,“言约信而合其宜,则言必可践矣。致恭而中其节,则能远耻辱矣。所依者不失其可亲之人,则亦可以宗而主之矣。”
朱子的这个说法和程子直截了当的解释完全不同。
大概在朱子看来,“因不失其亲”,并非在说“道”,而是在说“日用之事”,是圣人直接告诉你日常生活中如何做人做事。
说话承诺,要合宜,这样的承诺才不会被打脸。尊重敬爱,要适度,这样的敬重才能远离受委屈、被轻视。
为人处事中所依凭的,没有丧失底线、当舔狗,这样的人,是可以为宗主,能自立的。
朱子又说,“此言人之言行交际,皆当谨之于始而虑其所终,不然,则因仍苟且之间,将有不胜其自失之悔者矣。”
可见,朱子直接把有子的话解读成人际交往中的法则。
这个意思似乎只是朱子的发明。大概,他是想说,和人交往,不但要在开始时有原则、有节制,还要考虑以后长远的关系;近义之信与近礼之恭,不是一时半会儿做给别人看的,需要始终如此,若不这样,难免在人事往来中失去自我,被动应对。
而能够“宗而主之”的,是那些有所依凭(靠别人),但又没有丧失可亲之处(能自主)的人。
程朱的解释不同,可以看到:
(1)程子解释更直接,他是从“道”的角度理解有子的话,强调的是“道”的体认和实践。恭信并非义礼,但近于义礼;恭信及其效果可见,而义礼不可见,因此,“因”恭信但不失“义礼”这样“道”之本然的人,是可以宗主的。
朱子的解释则要繁复很多,他直接从“日用”的角度理解,强调的是“自主”。恭信,不能没有底线和原则,要讲“度”;与世人产生关系,有所依凭,也要保持自我,不能失去“可亲”,不然,此人终究不可“宗而主之”。
(2)程子和朱子关注的问题不同,程子更关注“道体”本身的认知,而朱子更关注道学的应用。这与程朱对“其为东周”的解释不同有些相似(参见之前的笔记《二程集》笔记(21):其为东周),但无法断定这里的程子一定是明道。
(3)朱子的解释虽然不如程子直接,却更见他的苦心。他还是把道学拉到日用的亲切之中,避免道学过于玄妙。用最朴素、厚道的话告诉你道学在说什么。这是我以为的朱子的一个特色。因此,虽然从字面上,程子的解释更简易,好理解;但朱子的说法却十分有温情,情感上,也许更受用于复杂的人生世事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