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
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英语: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ˈroʊzəvəlt/,[1] /-vɛlt/[2] ROH-zə-velt,1882年1月30日-1945年4月12日,姓名简称为FDR),民主党籍政治人物,第32任美国总统,荷兰裔美国人,纽约市罗斯福家族出身。是美国1920至1930年代经济危机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中心人物之一。从1933年至1945年间,连续出任四届美国总统,且是唯一连任超过两届的美国总统。 富兰克林·罗斯福的远房堂兄西奥多·罗斯福是第26任美国总统,故在中文世界经常称呼富兰克林·罗斯福为“小罗斯福”总统。
在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期间,罗斯福推行新政以提供失业救济与复苏经济,并成立如公共事业振兴署(WPA)、国家复兴管理局(NRA)和农业调整管理局(AAA)等机构来改革经济和银行体系[3]。虽然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为止,美国的经济仍未能完全复苏,但是他所发起的一些计划,如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田纳西河谷管理局(TVA)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等,仍继续在国家的商贸中扮演重要角色。除此之外,在其任内设立的一些制度,包括社会安全系统和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NLRB)等等,仍然保留至今。
早在1941年12月以前,英国正与纳粹德国作战,而美军还未参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际,罗斯福已经利用租借法案援助丘吉尔领导的英国政府及英国军方。在后方,他引进了价格管制和配给,并将大约11万位日裔美国人强制扣留。1941年罗斯福以租借法案使美国转变为“民主国家的兵工厂”。罗斯福与他的助手哈里·霍普金斯紧密合作,使美国成为同盟国主要的军火供应商和融资者,也使得美国国内产业大幅扩张,实现充分就业,并为非裔和妇女制造了新的机会。而随着经济渐有起色,国会内的保守派联盟(Conservative Coalition)主张失业已经消失,促使不少如公共事业振兴署(WPA)与平民保育团(CCC)等救济计划被解散。踏入二战后期,同盟国逐渐扭转形势后,罗斯福对塑造战后世界秩序发挥了关键作用,其影响力在雅尔塔会议及联合国的成立中尤其明显。后来,在美国协助下,盟军击败纳粹德国、意大利王国和大日本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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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里·劳埃德·霍普金斯(Harry Lloyd Hopkins,1890年8月17日 - 1946年1月29日),美国政治家,美国民主党人,曾任美国商务部长(1938年-1940年)。
霍普金斯是美国总统富兰克林·D·罗斯福的重要顾问与心腹,也是新政的主要设计者之一,参与组建并领导了公共事业振兴署。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霍普金斯担任罗斯福总统的首席私人顾问并实际上成为了白宫的第二号人物,参与了美国、英国、苏联之间的所有重大决策并在《租借法案》的制订和实施与雅尔塔会议中扮演了极其关键的角色,因其出色的政治洞察力与执行能力而被温斯顿·丘吉尔首相称为“看到问题核心的勋爵”(“Lord Root of the 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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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曾促成了政党重组,大胆地利用联邦政府导致新政联盟的建立,政治学家称之为“第五政党制度”;该联盟主导美国政治近半个世纪,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罗斯福推出的新政,影响到所有的收入群体;虽受保守派的强烈反击,但罗斯福领导的新政联盟仍常占优势,直到他在1937年试图填塞最高法院。他与其妻埃莉诺·罗斯福至今仍是美国现代自由主义的典范。罗斯福政府重新定义了自由主义,并根据他的新政联盟重组了民主党。罗斯福也是第一位将飞机作为交通工具的美国总统,1943年他到摩洛哥参加卡萨布兰卡会议,为了避免乘坐客轮可能遭到纳粹德国潜艇袭击的威胁,他搭乘波音公司的波音314“狄克西快艇号”,飞行了5,500英哩抵达目的地。1945年4月12日,罗斯福因脑溢血在乔治亚州逝世,死后由当时的美国副总统哈里·杜鲁门接任美国总统。
罗斯福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总统之一,美国在线曾于2005年举办“最伟大的美国人”票选活动,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被选为美国最伟大的人物中的第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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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斯福新政(The New Deal)是指1933年富兰克林·罗斯福(小罗斯福)就任美国总统后所实行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其核心是三个R:救济(Relief)、复兴(Recovery)和改革(Reform),因此有时亦称三R新政。新政于1933年-1938年实行,1933-1934年为“第一次新政”,1935-1938年为“第二次新政”。救济主要针对穷人与失业者,复兴则是将经济恢复到正常水准,针对金融系统的改革则试图预防再次发生大萧条。新政让政治版图重新排列,民主党在国会两院拥有绝对多数(只在1947-1949年及1953-1955年失去控制权),以及在1933年至1969年间九个总统任期中七次掌握了白宫,其根基为自由主义思想、南方白人、传统的民主党员、大城市中的技师、以及被赋予权力的劳工联盟及少数族群。共和党则分裂为两派:一派为反对整个新政的保守派,他们认为新政是商业与经济成长的敌人;另一派则接受大部分的新政,并试图使之更有效率。政治版图的重划,形成了“新政联盟”,他们主宰总统大选直至1960年代;而反对新政的保守派联盟则在1937年到1963年间主掌国会。“自由派”通常指新政的支持者,而“保守派”则指其反对者,两派均有民主党和共和党成员。
许多历史学家会将“第一次新政”(1933-1934年)与“第二次新政”(1935-1938年)做区分,后者更为偏向现代自由主义而更具争议性。“第一次新政”处理的范围很广泛,从金融与铁路到工业与农业,他们都要求经济上的协助以生存。举例来说,联邦紧急救援署提供给各州与城市5亿美元用于救济。“第二次新政”则包括了确保组织工会的《国家劳资关系法案》、公共事业振兴署(联邦政府成为最大的单一雇主)、《社会安全法》、以及帮助佃农与移工的新计划。新政中最后一项重要的立法为1937年美国住宅局与农业安全局的建立,以及1938年的劳动公平标准法,设定了多数劳工的最高工时与最低薪资。
1937-38年间经济的下跌,以及美国劳工联合会与产业工会联合会的分裂,导致共和党赢得了1938年的国会选举。保守的共和党员与民主党员加入了非正式的保守派联盟。在1942-43年间,他们停止了诸如公共事业振兴署与平民保育团等救济计划,并阻挡了多数自由主义性的提案。罗斯福自己则将注意力转移到战争的准备,并且分别在1940年与1944年再度赢得选举。美国最高法院宣布国家复兴署与《农业调节法》违宪,不过后者后来重审并且获得支持。罗斯福之后第一位共和党的总统德怀特·艾森豪也大体上保留了完整的新政各措施,甚至扩张了其中某些领域。1960年代中,林登·詹森总统的伟大社会计划便是受到新政的启发,大幅地扩张自由主义式的计划,而共和党的理查·尼克森总统也大致保留了这项政策;但是在1974年之后,减少对经济的干预获得了两党的支持。新政中规范金融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1990年代取消。
新政以增加政府对经济直接或间接干预的方式大大缓解了大萧条所带来的经济危机与社会矛盾。通过国会制定了《紧急银行法》、《农业调节法》、《国家产业复兴法》、《社会安全法》等法案。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新政基本结束,但罗斯福新政时期产生的一些制度或机构如社会安全保障基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美国住宅局 、田纳西河谷管理局等至今仍产生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