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决定》书摘
但随“自然”而来的这一切感情用事,甚至膜拜自然,又算怎么回事呢?好像只要追随“自然”的物事,你就能自带光环,拥有某种道德力量?对女性,自然根本算不上什么朋友,相反,会以随机概率任由某些女人死于生养之类的事
用已故兄弟姐妹的名字为新生儿命名是很普遍的现象;换言之,几乎不太有人把新生儿视为与众不同的个体。同样普遍的现象是:孩子刚出生,就会被送到乳母那儿喂养,亲生母子之间的纽带仅限于生养过程;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新生儿甚至会被直接送到孤儿院或济贫所(用斯通的话来说,“简直是执照运营的死亡集中营”)。但在那个年代,根本不存在童年之说,至少,“童年”不是一个公认的概念,正如历史学家菲利普·阿利埃斯[13]论述的:童年,也是一种社会发明的产物。以前,孩童被视作小小的成年人,五岁就能离家干活,去当学徒。进入19世纪后,人口出生率急剧降低,家庭规模变小,在这种前提下,每一个孩子具有的情感价值才会上升。这就是我们时下关于母性满足感的大部分观点的源头。
而且,女性不只是大自然指定的怀孕者、生养者,绝大多数情况下,还会直接引申出另一个社会角色:她们注定也是养育者。
在工业化时代兴盛之前,也就是女性也能被受雇之前,根本没人谈论这种纽带。请注意:纽带之说是在20世纪70年代初期开始涌现的,备受儿童成长专家们的推崇;那时候,女性正在涌入劳动力市场(打破关于女性自然而然应该生养、持家的传统观念),而诸如儿科医生T.贝瑞·布雷泽尔顿之流的专家却断言:母亲在婴儿初生那年不在家维系母婴纽带,就等于放任流氓和恐怖分子慢慢长大。
我们和自然的神秘关联——什么母性是天性,什么母子灵犀相通,诸如此类。根据戴安·艾尔[16]在《母婴纽带》一书中的阐述,所谓灵犀相通这种“纽带”毫无生物学论据,根本就是“科幻式虚构”。
如果“母性本能”即意味着,你想为某事奉献一生,或一心一意只为某人而非自己,那也很酷,没问题。但这个概念从一开始就是子虚乌有的,换言之,在别的语境下——包括在男人的语境中——也能生造出同样的概念。到目前为止,男性也许还没有怀胎生子的生物机能(费尔斯通的试管婴儿之梦还要过多久才能成真呢?),但当生养不再和女性有必然且唯一的关联时,毫无疑问,养育下一代将成为更有社会价值的专门事业,在那种状况下,大家都会比现在更幸福。
我听到有人在谈及女性和母性的时候动用“自然”这个词汇,我就想把他们活生生地大卸八块。这样的“自然”反应怎么样?我会这么问你。自然就是那样——残暴、痛苦、任性。所以,闭上嘴吧,别再扯什么自然了。
我曾那么狂热地想要孩子,前夫却硬生生地拒绝和我生养,这确实为我现在离开他埋下了伏笔。这就是为什么我和他在一起却感觉孤单的核心原因。夜复一夜,我清醒地躺在猎人角的地下室里,昔日不得圆满的渴望变成了躲不开的执念,深切的悲伤像个黑洞,让我不断沉坠。我的孩子在哪里?我分明感觉到她们不在我身边、迷失在某处,好像她们真的存在于某个我够不到的地方,并且永远困在另一边,我们之间仿佛只隔了一层纸,但我永远过不去。
我放手了,让她们——那些我本可以全身心挚爱却永远见不到的孩子——回到原本所在的虚无之境。从未拥有的人,我无法怀念。
我们可能是医生、教授、护理员或法律顾问,但我们也都是孩子。我们经历过真切的童年:压抑的、克制的、期待逃离,因而,我们很清楚,失而复得的童年绝不容荒废。也不算逃避。
我们和前辈的不同在于:我们很少问自己是否在为崇高的社会目标献身,反倒更可能关心自己是否幸福。我们逃避自我牺牲、担当责任,视其为傻瓜才有的弱点。我们很少想到血统、文化、国家或民族的延续;我们将自身继承的遗产视为理所应当。我们觉得自己和历史无关。我们只在自己的生死期限之间衡量自己生命的价值,不会特意担忧我们死后发生什么。当我们老去——哦!太不情愿了!——常会回首往昔,但追问的不是我为家族、上帝和祖国贡献了什么,而是我怎么一直没去古巴,或是,没去跑一次马拉松?为什么没去学画风景画?我胖吗?我们不是根据生活是否正义、崇高,而根据生活是否有趣、好玩来评价自己活得是否成功。
生儿育女会让人觉得很值得,但养育过程可能很辛苦、很难堪、很无趣,不可避免地诱惑我们去思索自我牺牲和责任感到底有什么狗屁价值。孩子让你感觉比以前更幸福的概率显然不会高于五成。
然而,当代“无子派”似乎很少想到这一点:我们是欠前人的,适当地偿还这笔债或许需要我们把快乐而又幸福的接力棒交到别人手中。
坦白说,既然我不想折腾自己复制出另一个还算不错的我,那么,那些愿意悉心照料发高烧的小宝宝的移民们确实赢得了取代我的权利。
纯然在当下,纯然为自己,这其实源于一种阴险的厌世情绪——对人类宏观大业缺乏信念。最阴暗的一面在于,越来越多的无子女夫妇决定把他们所有的钱用于“活在当下”——参加踏板有氧操课,去坦桑尼亚观光,扩建家宅,却不费力去找个人在派对结束、他们也都完蛋后继承这地方——这其中蕴含着某种疯狂,俨如小说家幻想世界末日时着力描绘的场景:有点儿歇斯底里地欢乐弃逃。
在她生命中的某个时刻,她意识到与其说她想要一个孩子,不如说她不想不要孩子,或是不想自己没有生过孩子。 整个社会对生育的期待是不容忽视的。(咖啡店的店员习惯性地跟我打招呼“母亲节快乐”,哪怕我是一个人去的。)抵制者必须做好心理准备,接受广泛的异议,在某些社区里甚至会被孤立。抵制者会成为好奇、怜悯、难堪、蔑视的对象。
自我憎恶到极点,让自己的孩子站在自己的天职的对立面,这会让我愧疚到痛苦。
但我也相信,写作拯救了我的生活,如果我不能写,我就会死。只要这一点属实,只要写作对我而言仍然一如往昔那般艰辛至极,我认为我就不可能当好称职的母亲——我希望自己的孩子拥有的那种母亲。对那种母亲而言,孩子意味着最重要的事,无条件的爱的对象——这也是我小时候曾绝望地渴望的那种母亲,至今仍是。“孩子们会觉察到那种事的。”门罗指明了这一点。
这么说吧:我始终无法理解,人怎么会有鱼和熊掌两者兼得的想法。我从小到大都相信,不可思议地努力工作,再加上不可思议的运气,你或许才能让人生的一个美梦成真。想要得到一切——那是太危险、太难成全的白日梦。我相信我已经得到了不可思议的运气。
当母亲会让我觉得像是一种退化,同时又像是一种进化,讽刺之处在于:假设我终于在某一天感觉自己能为另一个人付出我的全部,同时还保有我一直以来努力塑造的自我的部分表象,但到那时,我恐怕已过了生育年龄。那就这样吧。
我对于生育的矛盾心态,或许可以归结为一个事实:我只是不够信任自己。
仅有当好父母的意愿是不够的。爱,有时会走到山穷水尽的那一步。我花了很久才琢磨出来:怎样才能让爱充盈自己的生命——那些我的父母似乎没能给到我的爱。我拿定了主意,要把能够给予孩子的爱统统留下,但不给孩子,而是给我自己。
我欣赏那些能认清养育子女的艰辛、能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儿或只是不想去尝试的女人,也希望我们可以不用老是站在捍卫、辩护的立场上,展开更多关于丁克的对话。
从“罗诉韦德案”判定后的那年开始,美国许多州的保守立法者取消了禁止堕胎的限令,增补了妊娠不同阶段的堕胎权限、强制性咨询、父母赞同等附带条件,要说奇特当属印第安纳州的增补法令:规定了分发事后避孕药的服务机构的厅堂大小、门道宽窄。
很抱歉。我觉得我不相信你可以拥有一切。我不相信任何人可以。实际上,我认为‘拥有一切’这种说法本身就是谬误,也是种症状,表明我们在当代文明中病得有多重。
为什么不呢?为什么孩子们的教育就天经地义似的比你的自我教育更重要呢?你明明是个极有天赋、潜力无穷的作者。万一砸下巨额教育费,你的孩子们终究还是平庸的呆瓜呢?
我担忧的是倒退:如果我们仍然认为为了孩子牺牲自己是更崇高的事,那就等于倒退了一大步。
真正的自我接受,真正的解放,都需要清醒认知自身的局限,而非自以为是地否认其存在。不管有没有生养子女,女性都可以实现自我;你不用拥有一切,也肯定能拥有足够丰富的人生;这是事实,也应该被认清。我们何其幸运能生活在这样的时代啊:可以在深思熟虑后选择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即便选择逆流而行,如今的世界也不会对我们过分侧目。不走寻常路既会带来满足感,也会带来阻碍。我们能够得到也真正需要的无外乎——拥有足够多的体验,并体验适合自身的事物。
显然,在那一刻,那些妈妈觉得孩子们有危险,那种爱看起来凶猛又邪恶,近似一种疯狂,退一万步来说,也像是某种深层的反社会行为。我要强调这一点是因为我们时常听人说:有了孩子,人们会更有意识地关注他们开创了怎样的世界,或者说,留给子孙后代的是怎样的世界。恐怕就是因为这一点,在一个公共交通设施非常完善的城市——伦敦,做父母的人都必须确保有私家车。在我所居住的街区,很多父母会高速驾驶私家车送孩子上学,去街角那所贵到不能再贵的私立学校。让孩子在优越感爆棚的小温室下车时,你可以从那些妈妈的表情中看出来,更大的世界——以我这样骑自行车的人,亦即窝囊废为代表的世界——根本不存在,我们无非是让她们难以找到停车位的阻碍物。身为父母,非但没有开拓世界观,反倒令他们变得令人错愕的缺乏远见。难怪安德烈·纪德会这样定论家人:“那些爱的吝啬鬼。”
我刚想就这一点大说特说,却突然想起我多年前就在《一怒之下:与D.H.劳伦斯搏斗》一书中说过一通了,那本书里写到的牺牲无论在精神层面还是金融层面都堪称史诗级别,请恕我在此援引如下: 有孩子的人生活里充满了责任和义务。没有一件事是为了有趣而去做。孩子成了约束性责任的源头。即使想要孩子也说成是完成血脉传承的任务。人类的谎言! 完美的生活,完美的谎言……就是阻止你去做那些你可能已经很理想地在做(画画或写不能出版的诗歌),但实际上并不想做的事情。人需要感觉到自己所追求的生活被当前的环境所阻挠,那种生活虽然是他们所引领的却并不是他们想要的;而他们真正想要的生活正是那些阻碍物的混合体。这是一个非常刻意、异常简单的过程,精心编织了这张自欺欺人的网:设法说服自己你想要做的事情被阻止了。大部分的人不想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人们想要被阻止与被限制。仓鼠不仅爱它的笼子,而且如果没有笼子它会不知所措。这就是为什么孩子成了如此方便的借口:你有孩子因为你正作为一个艺术家在努力糊口——这实际上也正是当一个艺术家所意味的——或者是因为无法继续你的事业了。接下来:总是以要对他人负起责任的名义放弃各种事情,从不承认是因为失败,因为自身的欠缺。在你意识到这一点之前渴望已经萎缩到只能伪装成责任的形式才会显现出来。经过几年为人父母的时光,人们变得无法回答他们想要做什么。他们的喜好只能通过一层层的责任得以表达,虽然他们正是通过完成这些责任——拜访姻亲,被迫待在家里当保姆——来衡量自身渴望的峰值。[38]
我们在会上得知,每一个捐精者都受到数量上的制约:一个男人通过合法授精让别人受孕成功的总数不能超过二十。在美国的部分州,如果捐精者已经在当地让太多女性受孕,他就会被禁止出售精子。原因不言自明:你在某个地区有很多匿名的儿女,他们很可能在数学课上相遇,相爱,最后不知不觉地进入婚爱阶段。这种事很可能发生,哪怕生父对此一无所知。
孩子们的需求、渴望和成年人的需求、渴望没有太大不同;唯一真正的区别在于孩子们还没有被完全制约,不像成年人那样。孩子们还不用被迫去适应环境,去随大流,去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他们还没有学会羞耻于自己的真情实感,压抑自己的自然表达,克制骄傲,掩饰真相。他们还没有学会始终伪装成逆来顺受的模样,以便在这世上畅行无阻,哪怕明明感受到了一切,却装得好像没啥感觉。
人不得不屈服或克制自己的意愿,以趋从社会的意愿,世界就是这样构成的——人们也是在童年时期就获得对世界的这种朦胧的理解的。这就是我喜爱孩子的原因:我同情他们。这也是我没有孩子的主要原因。我在童年时期就发现社会的意愿太沉重了,难以承受,所以格外同情在进退两难中受苦的孩子们。
孩子很快就能明白,他们可以,但只能从父母那里得到无条件的爱。为了反复确证那种爱可以让他们安全无忧,他们会试探、施压、权衡,以身试法去验证那种爱是否可靠。父母是他们唯一可以对抗、骚扰的对象,再怎么闹,哪怕天天闹,都不至于得到最后通牒:你给我滚下地狱,再也别回来。
当我在人工授精之路上越陷越深的时候,我开始意识到,让自己担忧的正是那种不可避免的、盲从的、由进化机制决定的奉献。我很清楚自己无力反抗。我肯定会变成——说出来真不怕丢脸——彻底的奴隶。我会变成自己孩子的受害者,反过来,他也将是我的牺牲品。霍桑的妻子索菲亚曾详细列举善育子女的父母所需的素质:“无限的耐心,无限的温柔,无限的宽宏——少一点都不行,而我们必须在有限的能力所及范围内锻炼这些品质。”
为人父母是最高级的艺术,也是最难的艺术。擅长此道的人寥寥无几。当我意识到那天在诊所里听到的无畏踏过木桥的足音,也许有一天真的经过我身边时,我曾有过清晰无比、转瞬即逝的预见:我必会有不可遏制的渴望,想把那孩子永远留在我的臂弯里,让他根本不用走一步路。我不可能知道,假如我当初坚持下去而最终得到一个孩子,结果会怎样。但我现在五十三岁了,我知道的是:当我独自走上山间小路的时候,我没有任何遗憾。
这个星球上的一切生物都有一项由两部分构成的使命:一、活得够长久,以便实现第二个使命;二、自我复制。故意不繁衍的人实在是很复杂的动物,可以说是为了自身利益而过度进化,因而有意识地拒绝履行最基本的一项生物指令。
事实上,要说有什么可以展现自由意志的可能性,那就是:人类会在生活中故意让某种预设功能失效
鉴于大多数人做出的选择并无乐趣可言,他们的人生动力显然不是快乐原则。他们渴求的是被需要,每天都有不容推托的理由逼他们起床。如果说生养孩子未必就有意义,但也显然可以成为行之有效的办法,让人们在青壮年时不用纠缠于——或至少推迟处理——意义的问题。你
有孩子的人最喜欢用这个问题来拷问我们这些没孩子的人,就好比福音派信徒总喜欢幻想你在沾满泪痕的病床上痛悔前非,或索性在地狱里尝尽迟来的悔悟。反正,我做过的或没做成的其他事情都会让我后悔,所以我不认为这件事可堪例外。没错,就像所有的事那样,等一切都太晚了,我肯定终将明白,自己没做成那件属于我分内的蠢事,那是我在这个星球上须臾过往时本可以完成的事,一份无数真菌、扁虫和笨蛋千古以来都能担负的职责。
我们就是不自然的——和衣服、医药、农业、艺术或是直立行走一样不自然。因为没有子嗣,我们剥除了自己将在后代身上延续下去的幻想,也不得不更深刻地投身于更严苛的另一种幻想:我们的生命本身自有其意义,也可以通过艺术、思考或正直的行为,通过教育、帮助他人或改变世界,来确保让自己获得某种形式的永生不朽。也许,我们是适应性的进化表现,我们用更有效率、对环境破坏更小的繁衍方式播撒文化基因,而非生物基因。我们在思想空间繁衍再生,而非雪上加霜,在人口已然过剩的星球上再添新丁
不管是出于蛮勇还是怯懦而不要孩子,我们这些人终究构成了先锋式的存在,因为自己的选择,比起其他人,我们被迫带着更少的妄念,或者说是更少的安慰,去面对存在的本质问题,我们每天都必须重新向自己证实:灭绝不会否定生命的意义
[29]“罗诉韦德案件”(Roe V.Wade)指的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973年关于女性堕胎权以及隐私权的重要案例,承认女性有权堕胎,受到宪法隐私权的保护。起因是1969年8月德州的女服务生诺玛(Norma McCorvey)意外怀孕后想堕胎,朋友建议她谎称遭到强暴,以合法堕胎,因为德州法律规定被性侵的女性可以合法堕胎。然而,因为没有警方报告证明她遭到性侵,所以这个办法没有成功。她去了一家地下堕胎诊所,但发现该诊所已经被警察查封了。1970年,律师琳达(Linda Coffee)和萨拉(Sarah Weddington)为诺玛(化名珍妮·罗,Jane Roe)起诉代表德州的达拉斯县司法长官亨利·韦德,指控德州禁止堕胎的法律侵犯了她的“隐私权”。地方法院判决,该法侵犯了原告受美国宪法第九修正案所保障的权利,但没有对德州的反堕胎法律提出禁制令,罗再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最终,联邦最高法院在1973年以7比2的票数对比认定德州刑法限制女性堕胎权的规定违法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法律程序”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