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山西商人家族的轉型故事

山西商人在明中葉時隨「開中法」變革而入揚,至嘉靖末年已在江都縣建立一定的影響力。然而,中國傳統社會,「金」的地位永遠在「權」之下。為了令子孫攀上成功的天梯,進入建制,進一步向上流動,商人家族不但利用自身積累的財富支持子孫考取功名,更憑藉自身的影響力,爭取到附民籍考試,及商籍名額等考試便利,務求透過科舉,逐步將自身由商人家族轉型至士大夫家族。下文將討論的綏德閻氏,便為這種轉型的典型例子。
綏德閻氏的故事始於閻金。據方志資料記載,閻金以販鹽起家,為人任俠好義,即使其他人差自己錢,他很多時都會焚毀欠單,把債務一筆勾消。【注1】至嘉靖三十七年倭亂進攻江都城時,閻金更響應知府石茂華的呼籲,率領數百客居當地的山西商人登上城牆,協助官兵守城,並射殺敵首,迫使進犯的敵人撤退,巍然為當時揚州山西商人的領袖之一。

閻家也不例外,到了閻金兒子一輩,他們便開始考科舉。我們知道閻金最少有兩子——閻九德和閻九經。根據現存資料,閻家第二代考科舉並不順利,閻九德獲舉監生竟要待萬曆八年(1580),因其子士選考取進士,才靠「子幹」獲得朝廷恩蔭。【注2】至於次子閻九經,最高的學位也不過為「府學生」,直至萬曆十年(1582)才獲恩蔭。【注3】由此看來,閻家第二代由商人家族轉型至士大夫家族的過程不算很順暢。
然而,所謂前人種樹,後人乘蔭,閻家的投資至第三代閻士選、閻士聰終獲回報,兩人文運甚佳,在科舉遊戲中成績甚佳,其中尤以閻士選成就最大。閻士選是閻家官位最高的子孫。他在萬曆己卯(即萬曆七年 1579)中舉【注4】,舉進士則在翌年,即萬曆八年(1580)。【注5】此可見閻士選科舉之途甚為順利。據方志記錄,閻士選的仕途除因不依附張居正,在他當政其間有所貶抑,其餘時間皆頗順利。閻士選之宦跡,【注6】萬曆《江都縣志》載其進士及第後,「見任南口大理寺評事。」【注7】至其遷萊道備兵的宦跡,《大清一統志》有以下記載:「閻士選,江都人。其於萬曆中守萊州,陞登州海防副使,值浙兵鼓譟,士選聞變,兼程赴登,捕治渠魁,登民安堵。」【注8】

可見閻士選任萊道時頗具政績,可能因此又升任「山西右布政使」。除《江都縣志》所記錄的官職,《福建通志.名宦》載閻士選曾「知邵武府,有惠政。留心學校,親製學庸,解以誨諸生,又建復黌宫。工舉而民不擾。」【注9】至乾隆《綏德州直隸州志》亦言其「歷官任山西參政」。【注10】明代官制,左、右布政使司為從二品、左、右參政為從三品【注11】,兩官均省級官員,高於正四品的知府,【注12】因此閻士選之知邵武府,應在登州海防副使後、山西參政前。上述資料皆表明閻士選官運亨通。
閻士選之弟士聰雖未舉進士,但亦在萬曆十三年乙酉科(1585)中舉。【注13】此皆足見閻氏此代舉業之盛。更值得注意的是,閻家的商人角色日益淡化:閻士選在地方志的傳記,對其祖輩商人身分隻字未提,也沒有記載任何經營鹽業的記錄。誠然,若以此否定閻氏家族仍經營鹽業的可能性,不免推論過度,但明顯鹽業已非閻氏家族的重心,商人家庭的商人成份愈來愈淡。
閻家至閻金曾孫輩在科舉仍有斬獲。據乾隆《江都縣志》載,閻士選子閻汝梅在萬曆年丁酉(即二十五年 1597)中舉。【注14】考慮到其父閻士選之中舉亦不過萬曆七年(1579),可見閻汝梅成為舉人時應頗早。然而,閻汝梅的科場生涯似遠沒其父順利,他考獲進士竟至崇禎四年辛未科(1631)方成功。【注15】由舉人至進士共費三十四年。對於閻汝梅之事跡,康熙《揚州府志》有以下記載
閻汝梅字和陽,江都人,方伯士選子也。崇禎辛未成進士,署門自戒,不預外事。授陽榖令,清慎以寬,恤民力為念,擢刑部主事。先是汝梅為孝廉,常閉戶讀書,及聞劉鐸(按:即當時知府)以詩觸魏閹被逮,為緹騎所宭,汝梅以百金贈之,又送至郭外數十里,更勸尚義者助之。有恐賈禍者,汝梅哂曰:「設不測我身任之奚,慮焉?」其忠直如此。【注16】
上文的記載更可見閻氏商人家族的特質愈加淡薄。首先,閻汝梅長年不舉進士,在這段時間中,其「常閉戶讀書」,似不太可能同時從事商業活動。即使閻汝梅其後成為進士,也「署門自戒,不預外事」。這句話之含義,應指汝梅除官務職責外,對其他「外事」均不加干預、理會,鹽業等商業事務,照理應在「外事」之列,可見鹽業再非閻家的關注重點。此外,閻汝梅本人以忠直尚義著稱,如縣志中強調的贈金劉鐸的故事,便為此點最佳例證。此正為一典型儒家知識份子的樣板,對比閻汝梅之性格與其曾祖閻金敢於「召共豪,共登陴」擊倭寇的個性,則更可反映閻汝梅所受的儒學教育,使其性格已與其商人曾祖大異。總而言之,閻氏當時商人家庭的性質愈來愈淡,其家族逐步轉型至士大夫家族的特點。
官商斷連與兩淮山西商人之衰落
上述由商人家族逐步轉型至士大夫家族的特點,實並非閻氏家族獨有,而應為山西商人家族之共同現象。兩淮的山西商人家族成功考取功名、進入官僚系統後,嚴格而言便再不可稱之為「商人家族」。事實上,這種憑藉家族培養子孫從事舉業的方式自古皆然,如宋代之士大夫家族,便亦透過類似方式培育自身的子弟成才,進入官僚系統【注17】,但這些家族卻從未被歸納成商人家族。因此,筆者認為所謂商人家族,應是如徽商般官商結合,以官助商,以商輔官的家族。徽商此種官商結合的宗旨,在下文汪道昆屢遭引用之名言中便可充分反映:
夫賈為厚利,儒為名高。夫人畢事儒不效,則弛儒而張賈;既則身饗其利矣,及為子孫計,寧弛賈而張儒。一弛一張,迭相為用。不萬鐘則千駟,猶之轉轂相巡。豈其單厚然乎哉,擇術審矣。【注18】
汪氏所言賈、儒「一弛一張,迭相為用」,不啻是對徽商家族官商結合的最佳詮釋。此行為對商人家族而言無疑有必要性。正如何炳棣指出,「明清社會中,財富本身並不是權力的根源。……但顯然財富的力量本身是敵不過官府權力的。」【注19】因此,商人往往需結合政治力量方能穩固財富,此便導致了「官商」的產生。所謂「官商」,即商人家族把商業資本轉化為政治資本,其後又藉政治資本擴大商業資本的循環。【注20】「官商」此種形式在徽商家族中屢見不鮮,且久為學界所注意。如清代時著名徽商鮑志道與其子鮑漱芳「相繼充任兩淮總商……而志道次子勛茂則由舉人授內閣中書,歷官至通政使。勛茂的顯赫政治地位正好為其父兄經營鹽業提供了極好條件。」【注21】而道光時績溪人章必林賈於杭州,便因其族叔在兩浙鹽運司下任經歷,掌管鹽場的事務的關係,「成為兩浙鹽業中的顯要人物。」【注22】此皆為徽商以「官商」模式鞏固自身財富的良證。

然而,兩淮山西商人家族卻甚少存在上述官商模式。山西商人家族在子弟科舉成功後,往往把家族重心全盤投放至舉業,家族的商業活動似僅作維持子弟教育、舉業的經濟來源,再非家族重心,這可能便是山西商人家族沒有發展出上述官商模式的原因。以寺田隆信曾提及的太原閻氏及大同薛氏為例:太原閻氏即清初著名學者閻若璩的家族。據寺田考述,太原閻氏自閻若璩祖父輩閻世科於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中進士起,至閻若璩於順治八年(1651年)以商籍入學的五十一年中,均未有閻氏當鹽商的記錄。【注23】而大同薛氏的薛綸在隆慶二年(1568)進士及第入仕後,其家族雖仍有「鹽策在淮揚者」的記載【注24】,但一來此時距薛氏正式進入士大夫家族時間未遠;二來薛氏亦未見如前述徽商般以官商結合的模式,鞏固自身財富,亦似不可再被稱為「商人家族」。至上部曾述之綏德閻氏,更似乎有一種刻意脱離商業的意味。到清乾隆四十一年時,兩淮商籍竟出現「額多人少」的情況。【注25】此情況的出現,雖正如王振忠所言,應與「清代山、陜商人的勢力逐漸衰微,而『賈而好儒』的徽商又無法在兩淮商籍中佔據一席之地」有關,但山西商人家族之日漸脫離商業活動,亦當對此情況有所影響。由此數例,皆可見徽商賴以強化家族的「官商」模式,未曾出現於兩淮山西商人家族。這可能有助解釋為何山西商人在兩淮鹽業的優勢,在明末逐漸為徽商所取代。

前文已述,官商模式的運行,令商業資本與政治資本之間得以互動,實大大有助鞏固商人家族之勢力。但山西商人取得政治資本後,便逐漸脫離商業資本的營運,淡化自身的商業身分,因此他們勢力的穩固程度明顯較推行官商模式的徽商遜色。這種官商脫鈎的特點,使兩淮山西商人家族完全轉型為士大夫家族。在缺乏政治勢力的支持下,山西商人在晚明時在兩淮鹽業的地位,便逐步為徽商所取代。
【注1】【清】崔華、張萬壽纂修:康熙【揚州府志】,卷二十四,〈人物〉,頁4a,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15册,頁315上。 【注2】【明】張寧、陸君弼纂修:萬曆《江都縣志》,據北京圖書館藏明萬曆刻本影印,〈選舉表〉,頁62b,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02冊(臺南縣柳營鄉:莊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1996),總頁60上。 【注3】【明】張寧、陸君弼纂修:《江都縣志》,〈選舉表〉,頁63a,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02册,總頁60下。 【注4】【清】高士鑰修:乾隆《江都縣志》,卷十二,〈選舉〉,頁19a,總頁543。 【注5】朱保炯,謝沛霖編:《明淸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頁2264。 【注6】【清】高士鑰修:乾隆《江都縣志》,卷二十三,〈文學〉,頁10a,總頁1179。 【注7】【明】張寧、陸君弼纂修:萬曆《江都縣志》,頁62b,〈選舉表〉,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02册,總頁60上。 【注8】【清】和珅等撰:《大清一統志》,據文淵閣本四庫全書影印,卷一百三十七,〈登州府〉,頁29b, 載《四庫全書》史部地理類;第476册,總頁698上。 【注9】【清】郝玉麟等監修;謝道承等編纂《福建通志》,據文淵閣本四庫全書影印,卷三十二,〈名宦四.邵武府〉,頁17b,載《四庫全書》史部地理類;第528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總頁544下。 【注10】【清】李繼嶠撰:《綏德州直隸州志》,卷五,〈選舉〉,頁5a,載《故宮珍本叢刊》第82冊,陝西府州縣志;第4冊(海口市:海南出版社,2001),總頁82下。 【注11】【清】張廷玉等修:《明史》(北京: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七十五,〈職官四〉,頁1838。 【注12】【清】張廷玉等修:《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四〉,頁1849。 【注13】【清】高士鑰修:乾隆《江都縣志》,卷十二,〈選舉〉,頁19a,頁543。 【注14】【清】高士鑰修:乾隆《江都縣志》,卷十二,〈選舉〉,頁19a,頁543。 【注15】 朱保炯,謝沛霖編:《明淸進士題名碑錄索引》,頁2263。 【注16】 【清】崔華、張萬壽纂修:康熙《揚州府志》,卷二十四,頁56a,載《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15册,頁278下。 【注17】如黃寬重便言「從事舉業是一項長期投資,需有相當的經濟能力作支持,才有餘裕讓子弟讀書。」(黃寬重著:《宋代的家族與社會》(臺北:東大圖書公司,2006年),頁252。)據其研究,宋代德興張氏之興起,亦因張潛致力治生,使張家擁有豐厚的經濟實力,能「收藏了萬餘卷圖書,分成四部,建立圖書室,並在旁設置學舍,禮聘名師授課。」其結果是張家科舉中子弟屢舉進士,大獲成功。(詳可見同前引黃寬重書,頁204至205。)而學者朱瑞熙於另一硏究亦指出宋代江陰葛氏之崛起,乃因「第四代葛惟明,在繼承其父葛詳『累致』的巨資的基礎上,在一次應舉失敗後,便回鄉廣購書籍,教導子弟研讀。……葛氏家族在這種學習氣氛的薰染下,無不讀書應舉,從第五代葛宮和葛密「以甲科起家開始,連續五代『世世有人』進士登第。」(詳可見朱瑞熙:〈一個常盛不衰的官僚家族〉,收入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品編輯委員會主編:《中國近世家族與社會學術研討會論文集》(臺北市: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98),頁133。) 【注18】【明】汪道昆撰;胡益民、余國慶點校;予致力審訂:《太函集》(合肥:黃山書社,2004),卷五十二,〈海陽處士金仲翁暨配載氏合葬墓誌銘〉,頁1099。 【注19】徐泓:〈何炳棣著《明清社會史論》譯註:第一章 〈社會意識形態與社會階層〉〉,載《東吳歷史學報》第21期,2009年6月,頁36。 【注20】藤井宏認為官商「不是指商家出身的官僚,而是在商人一家中,因其子弟中有人登第為官,於是這商家的父兄遂取得官商資格。官僚自身暗中指揮自己一家的商業經營,……有官商資格的商人,不僅可豁免官吏的一切不當誅求和額外負擔,而且可減免應納的稅額。」〔日〕藤井宏著,傅衣凌、黃煥宗譯:〈新安商人的硏究〉,載江淮論壇編輯部編,《徽商研究論文集》,頁243。 【注21】王廷元、王世華著:《徽商》,載《徽州文化全書 2》(合肥市: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頁41至42。 【注22】王廷元、王世華著:《徽商》,載《徽州文化全書 2》,頁42。 【注23】〔日〕寺田隆信著、張正明譯,《山西商人之研究》,頁248。 【注24】〔日〕寺田隆信著、張正明譯,《山西商人之研究》,頁248。 【注25】【清】素爾納等撰:《欽定學政全書》,據遼寧省圖書館藏淸乾隆39年(1774)武英殿刻本影印,卷六十七,〈商學事例〉,頁6b,載《續修四庫全書》;828 史部政書類(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總頁889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