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回到住处的时候,黄小兰习惯性地先看了眼门口的鞋架,最上面那层摆着一蓝、一粉两双拖鞋,家里不像有人的样子。她掏出钥匙,费了会劲才整根插进锁孔里,总觉得这把门锁随时要坏掉了。然后她弯下身,一只手撑着门外的墙壁,另一只手把蓝色的那双拖鞋拿下来,放在入口处,又就着那个姿势把高跟鞋脱了收到鞋架上,换上了拖鞋。 进屋后在一片漆黑里她很熟练地找到了开关,按了一下把玄关处的灯打开了。
往前走了几步,她又在另一面墙壁上接连按了两个开关,先是客厅的灯亮了,随后玄关的灯又灭了。倒在客厅的沙发上,把身上背着的包放下来,她就这样无声无息地坐了一会。几分钟后像是休息够了,人又坐直起来,从桌上拿起遥控器,打开了电视机和机顶盒。待广告画面结束后,转了一会台,这个点似乎都在播报新闻,随便停了一个台看起来。
但也没真的看。
冬日天黑得很早,回来的路上还有点清明的,这会从客厅右边连着的阳台上看出去,四周全暗了。小区楼房的光零零星星亮起来,一家一户的,不太热闹,却因此有点儿温馨。阳台的晾衣架上挂着昨晚刚用洗衣机洗的衣服,有两件是她的,但大多是郑甜甜的。还有几件内裤,感觉挂了很多天了,一直没收进来,早上出门的时候她是直接从那里取了一件下来穿的。换下来的随手扔到了旁边角落的衣物收纳篮里。
早上她醒来的时候,已经九点过了。她上班比较晚,住得离公司又近,起床是一件相对不那么艰难的事。拖拖拉拉的也不至于迟到,经常还是公司里最早打卡的那批。但十二月的南方,要从被子里钻出来,多少还是有点挣扎。一坐起来,身上凉飕飕的,睡眼惺忪地抓了几下头皮,一头干燥的长发分叉错乱。转头看了看身侧,郑甜甜当然已经不在了,可能早就出门了,也不叫醒她,也不跟她打个招呼。
一整个白天,她们也没发过一条微信。刚认识的那会还是会发一些的,虽然两个人都不是那种很擅长文字聊天的人,但“你吃午饭了没有”什么的还是会相互问一问的。可能问多了就有点烦了,回话也回得很简单,问的频率越来越低,后来就停了。好在双方都没觉得有什么不好。
算一算,如果前一天晚上是十一点钟睡的,到现在两人得有十九、二十个小时没见面、没说过话了。毕竟住在一起,想想还是觉得挺奇怪的。不过黄小兰又觉得挺享受的,总是有股说不上来的舒适感。她拿出手机,在一句都没听进去的新闻播报声里,把常用的几个应用都点开来看了一下。慢慢地两条腿从地上收拢到了沙发上,蜷缩着,下巴抵在膝盖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刷着各种消息和视频。多少有点儿无聊,但绝对谈不上不开心。就算郑甜甜很晚才回来,好像也没什么关系。
她想起昨天熄灯以后,两个人躺在床上,她把一只手横在枕头上,郑甜甜就很自然地睡在她的手臂上。她另一只手伸过来搂着郑甜甜的腰,过了一会,手臂有点儿酸;郑甜甜好像也觉得不太自在,轻轻翻了几下姿势,又不敢翻得太大幅度,可能是怕压痛她的手。这样不知所谓地坚持了几分钟,两个人好像有了默契,一个翻身直接躺开了,另一个把手收回去。终于不用畏手畏脚了,她听见郑甜甜在被子里挪了好一会身子,最终应该是找到舒服的位置了,背对着她,没有再发出动静。她又一次把手伸到郑甜甜的腰上,先是轻轻在睡衣的布料上画来画去,像特别无聊似的,接着又把衣角往上掀了一点,去摸郑甜甜腰上的肉。摸了一会,她手肘顶着床垫蹭了一下,整个人往那边靠近了一点,然后手摸进衣服里,去揉对方的胸部。揉到乳头的时候,故意用了点力气。那样揉了一会,也没有人出声,慢慢地就困了。也不知道是谁先睡着的。
其实黄小兰有点儿恋爱脑。她对恋爱有很多浅薄的坚持,比如说,她觉得谈恋爱肯定是不能相互嫌弃对方的口水的。如果有人怕吃到她的口水,她不知道要怎么和那种人相爱。吃口水这种事在她的脑子里有很多画面感,可能是她的女朋友把一杯水果茶喝得快见底了,她就接过来把塑料杯子里剩下来的水果渣一点一点吃掉。也可能是她坐在一把椅子上,把对方抱在自己大腿上坐着,让对方仰头和自己接吻,吻得特别湿哒哒的那种,然后她就把人家嘴角的一大滩口水全部吸进嘴里,又吐出来喂给她。
不过这些事她跟郑甜甜一件也没有干过。一部分可能是时机的问题,如果没有发生点什么、进入那种气氛里,她总不能莫名其妙把人拉过来,说我们来互相吃点口水吧。另一部分原因是,当她们真的在一起的时候,在说话或喝着什么东西,黄小兰觉得自己也没有那么想要接对方的口水。虽然她也不反感,但那些光是想想就脸红心跳的东西,突然就蹦不出来了。
今天下班的路上,她把这些不匹配的事实与幻想拿出来想了一遍,想了各种各样的原因。后来觉得,自己可能是没有那么喜欢郑甜甜,没有喜欢到满脑子都是口水的地步。毕竟真正谈恋爱的对象,是很难完全契合那些实际恋爱之前的想象的。虽然在那种想象里,所喜欢的人只是一张模模糊糊甚至说不清楚五官的脸,但其中的魅力又怎么地有点儿难得,不是哪个人随随便便可以实现的。就像她现在坐在客厅里,一整天都没见过郑甜甜了,也不是那么难受。这不等于她不喜欢郑甜甜,事实上她挺喜欢的,如果现在不让她和郑甜甜在一起,她肯定是不愿意的。仅仅是没有喜欢到要和口水那种东西胡搅蛮缠的地步而已。
小时候看言情小说的时候,那里面大多数的男主角都是一副冷冷不爱说话又极具掌控力的样子。黄小兰一直有点儿羡慕,她也想要当那种酷酷、有点儿神秘的人,什么都不摆在脸上,让那些女孩子们猜不透她的心思。但这始终和她真正的性格不太一样,她有时候话挺多的,人多的时候还爱扮丑逗别人笑。一谈起恋爱又有点儿患得患失,好几次刚和别人好上了一会,就忍不住造作起来,动不动怀疑对方是不是不爱自己了,猜着猜着就要找点理由吵架,然后大哭,然后就没了。一点都不酷。
有种话说,你不是喜欢一个人,而是喜欢和那个人在一起的时候自己的样子。如果这是真的,黄小兰挺喜欢和郑甜甜在一起的自己的。即使她明白自己可能没有曾经憧憬的言情小说里爱得那么疯狂,可能对方也是一样、并没有那么喜欢自己;但这种和一个人在一起、又不必整日为了这种在一起而劳神伤筋的感觉,真的让人很有幸福感。也许最好的一种喜欢,就是有点儿喜欢,又没那么喜欢。就是想得到,但也不害怕失去。
新闻节目结束之前,门锁又一次被哐当哐当地打开,门口传来郑甜甜的声音,站在那里问她锁是不是要坏了。关上门以后,粉色的拖鞋也走进了客厅里。穿粉色拖鞋的女孩子一身运动风格的衣服,和黄小兰的打扮很不一样,坐在她身侧,在电视机屏幕晃动出来的光线里显得很单纯可爱。
两个人各自都在外面吃过饭了,在沙发上那样坐了一会,又站起来各自去做各自的事情。郑甜甜到浴室里去洗澡,一会就传出来哗啦啦的水声。
拿着手机刷应用的时候,难免会看到一些信誓旦旦的定论:什么样的人值得爱、怎么做才是真正爱你的,又或者,如果你已经没了冲动、只是想要有人陪着,那还能算作爱吗。所有这些,在某个人的某种生活里,一定都是仔细斟酌过的真理,是流过眼泪换回来的;但倘若要把这种真理公之于众、要让它合乎每一个人的经验,就突然变得愚蠢起来。黄小兰走到阳台边上,往窗户外看了看楼下稀疏的人影,想了一会,拿着晾衣杆把衣架上的内裤收了下来。有一刻,她很想去微博上写一句话,说真正的幸福其实是不够热切的爱、是没有吃到口水但还是会想要在一起。但谁知道别人的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