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险避坑档案|健康新享,大坑4个,小坑6个
健康新享是新华人寿推出的一款单次赔付重疾险,具体产品形态如下:

此产品轻症赔付次数较多,噱头为主,但并没有太多实质性作用。
这款产品的主要问题如下:
大坑一、强制捆绑身故
重疾险主要解决疾病导致的财务问题,主导思想是低保费撬动高保额,包含身故责任,价格更高,不利于做高保额。
京哥也曾用数据论证,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不如配置不含身故责任重疾+寿险性价比高。
因此,对于大部分人,不建议配置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
大坑二、高发重疾定义严格
虽然28种高发重疾都有行业统一规范定义,但是28种以外,也有一些略高发的病种需要关注。
此产品对于高发重疾严重I型糖尿病和颅脑手术定义严格。
1、对于严重I型糖尿病,比较宽松的定义,满足以下3个条件之一,便可以赔付:
①已出现增殖性视网膜病变;
②须植入心脏起搏器治疗心脏病;
③在保险公司认可医院内已经进行了医疗必须的由足踝或以上位置的单足截除手术。
而此产品需要满足2个条件中的1个才可以赔,对于有糖尿病家族病史的人,需要重点关注。
2、此产品对于重疾颅脑手术,仅保障特定颅脑手术,宽松的产品不限颅脑手术的原因。
大坑三、产品价格偏高
虽然此产品的承保公司相对比较优秀,但是产品的溢价太高,不在合理溢价范围,建议大家慎重。
大坑四、缺乏30年缴费期间
买重疾险,交费期越长,单期缴费压力越轻,在缴费期内发生疾病还可以豁免保费,一般来说,最好能30年缴费为宜,需要注意的是,通常35岁以上的人群,无法选择30年缴费(特殊产品除外)。
小坑一、等待期180天过长
在等待期内,因非意外的原因发生疾病,保险公司不会赔付。一些比较友好的重疾险仅90天等待期。
小坑二、等待期内规定严格
此产品等待期内发生中/轻症,保单会终止,一些比较友好的规则,仅终止已经发生的中/轻症病种,其他保障继续有效。
小坑三、三同条款严格
此产品中/轻症可多次赔付,但对于因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或同次意外事故(简称三同)导致初次确诊多种中/轻仅赔付一次,定义宽松的产品只要确诊间隔超过180天,即使有三同,也可分别赔付。
由于三同影响较为有限,故设为小坑。
小坑四、轻症隐性分组
此产品对于2种心血管疾病存在隐性分组。
2种心血管相关疾病分别为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切开心包手术)”和“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如果其中一种疾病赔付了轻症,剩下的一种疾病发生了,无法再次赔付。
由于主流重疾险均存在隐性分组情况,故将此问题归类为小坑。
小坑五、轻、中症赔付比例过低
此产品中症赔付比例仅50%,轻症首次和第二次仅赔付20%和25%,目前市面上比较好的重疾险,中症赔付比例可以达到60%及以上,轻症赔付比例可达到30%。
小坑六、高发轻症缺失且定义严格
1、此产品缺失对于高发轻症视力严重受损的保障,需引起注意。
2、此产品对于原位癌的免责较多,限制了可赔付的范围。
3、对于心脏瓣膜介入手术:此产品心脏瓣膜介入手术不含经胸壁打孔内镜手术,需要引起注意。
4、此产品对于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的赔付不包含脑动静脉畸形、海绵状血管瘤、毛细血管扩张症这几种情形。
配置建议
以上便是这款产品的主要问题,供大家参考。
在重疾险选择上,京哥优先推荐不含身故责任的产品,同时最好含60岁前重疾额外赔付,以做高工作期间的保额,这样可以更好发挥重疾的收入补偿作用。
若预算更为充足,可基于高发重疾发生率分布和家族病史,额外附加癌症或心血管疾病的二次赔付。
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启发,具体如何选择更适合自己的重疾险,欢迎大家私信京哥。
【写在最后】
以上内容如果对大家有帮助,记得给京哥点个赞。如果我的分析还是不能帮助你系统梳理如何配置好保险,大家可以私信我,看到后京哥会第一时间给予大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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