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论
《正义论》的主题:(讨论的三大问题对应三大篇章)
1⃣️ 要使一个现代社会有活力并且和谐,需要怎样的正义原则来引领和规范这个社会?
2⃣️ 如果这个正义原则要获得人们的理性认可,则需要表达为怎样的社会制度?
3⃣️ 当这个正义原则表达为社会制度后,生活在其中的人会如何被影响,得到怎样的发展?
因此对应解答这三个问题,正义论的三大篇章分别为:
第一篇 原则——论证正义原则
第二篇 制度——探讨吻合正义原则的制度有哪些特征
第三篇 目的——探讨我们生活在这样的制度中,会成为怎样的人
☑️方法论:整体主义的反思平衡
☑️特殊术语: 原初地位 ;无知之幕 ; 最大最小原则; 词典似优化; 差别原则; 良序社会; 社会基本结构;反思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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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理解正义?(1.1正义的作用)
【罗尔斯宣言】(即开篇宣言)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接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果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或废除。
每一个人都拥有一种基于正义的不可侵犯性,这种不可侵犯性即使以整体社会利益之名也不能逾越。因此,正义否认 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的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的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所以,在一个正义的社会里,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巨决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权衡。
允许我们默认一种有错误的理论的唯一前提是尚无一种较好的理论,同样,使我们忍受一种不正义只能是在需要它来避免另一种更大的不正义的情况下才有可能。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决不妥协的。”
【罗尔斯的社会观】
“让我们假定一个这样的社会,这个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多少自足的联合体。这些人在他们的相互关系中都承认某些行为规范具有约束力,并且使自己的大部分行为都遵循它们。
我们再进一步假定,这些规范标志着一个旨在推进所有参与者的利益的合作体系。虽然社会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冒险形式,但它通常既具有利益一致的特征,也同时具有利益冲突的特征。”
「1」正义原则的作用:
社会具有协作又具有冲突的特征,需要正义原则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对我们的制度进行安排和设计。
【良序社会/组织良好的社会(well-ordered society)】
「1」良序社会的条件:
1⃣️每个人都接受、也知道别人接受同样的正义原则
2⃣️基本的社会制度普遍地满足、也普遍地为人所知地满足这些原则
「2」思考:良序社会是否就是正义社会?
1⃣️良序社会受着一种公开的正义观的引导或规范,但规范良序社会的正义观或正义原则本身是否公正合理,则是一个单独的问题;
2⃣️正义社会是一种高于良序社会的理想。
【正义与其他社会特征】
1⃣️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
2⃣️譬如诚信、合作、效率、创新、稳定、活力等属性或社会价值,离不开正义原则和其支撑的正义制度
“正义观的作用方式必然要影响到效率、合作和稳定的问题,一般来说,我们不可能仅仅通过一种正义观在分配方面的作用来把握它,不管这种作用可能对辨识正义的概念多么有用。我们必须考虑它的更为宽广的联系。
因此,即使正义有某种优先性,是制度的最重要的价值,下面这种说法仍然是正确的: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一种正义观比另一种正义观更可取是因为它的更广泛的结果更可取”
「即」
在比较不同的正义观时,当一种正义观时可以论证的,且能使社会更有效率、更有活力、更稳定、更创新、更诚信、更友善,则这种正义观更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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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义的主题
【正义与公正】
“然而,我们现在的主题是社会的正义问题。对我们来说,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准确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之划分的方式。”
「1」“正义”最重要的主题是指向社会的基本结构,社会整体。
【分配正义与纠错正义】
「1」纠错正义:如对罪犯的刑事审判,对其惩罚、裁决。
「2」分配正义:考虑整个社会基本结构是否合理,社会制度的分配机会、自由、权利是否合理。
罗尔斯认为:在逻辑上,分配正义优先于纠错正义。
【解析正义的主题】
「1」人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中,是在制度所给定范围内的活动所造就的;
「2」社会基本结构是正义的主题,我们应先判断社会基本结构是否合理,是否正义,再追问人能成为什么样的人。
【封闭社会——全球社会】
罗尔斯探讨的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的基本结构。
“我们可以很自然地推测:我们一旦有了一种对于这种情形的正确理论,借助于它,其他有关的正义问题就能比较容易地处理了。在某种意义上,这样一种理论可以为别的一些正义问题提供钥匙。”
「1」全球社会是唯一的封闭社会;
「2」从一个封闭社会的模型出发,再逐步推到全球社会。
【理想与现实】
「1」理想化的设定:1⃣️在良序社会中探讨;2⃣️良序社会中的人都是严格服从和遵守法律和约定的
「2」现实化的设定:1⃣️现实中,我们有可能遭遇或不服从一些不公正的法律和制度;2⃣️罗尔斯认为,判断如何解决现实问题的前提是对正义社会、正义原则等有基本认识。
【罗尔斯的思路】
1⃣️从封闭社会——推到——全球社会
2⃣️良序社会的严格服从——推到——现实社会的部分服从
因此社会的正义问题是社会的主要问题。正义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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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义论的主要思路
【正义原则与契约论】
“我的目的是要提出一种正义观,这种正义观进一步概括人们所熟悉的社会契约理论,使之提升到一个更高的抽象水平。为做到这一点,我们并不把原初契约设想为要进入一种特殊社会或建立一种特殊政体的契约。毋宁说我们要把握这样一条指导线索: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正是原初契约的目标。这些原则是那些想促进他们自己的利益的自由和有理性的人们将在一种平等的最初状态中接受的,以此来确定他们联合的基本条件。这些原则将规范所有进一步的契约,指定各种可行的社会合作和政府形式。这种看待正义的原则的方式我将称之为作为公平的正义(justice as fairness).”
「1」契约论:
1⃣️契约指人与人之间达成共识,是承担义务和责任的基础;
2⃣️真正的共识应在双方没有强迫,自愿、自由表达的情况下形成。
「2」“作为公平的正义”是契约论思路下正义观的代表。
【“我们”的三个层次】
「1」现实社会中的“我们”:对现实很多不满,与期待社会有距离;
「2」良序社会中的“我们”:彼此遵守形成共识的正义原则;
「3」原初情境中的“我们”:无知之幕阻挡了各方对自己的认知(利益诉求、阶层、价值观),但各方知道社会发展的一般经济学、心理学等规律;
【思想实验】
罗尔斯希望我们投射到原初情景/地位,在这里进行原则的选择。
【正义原则的最初表达】
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平等分配,除非不平等能够有益于包括最少受益人的所有人。
【反思平衡的论证方式】
“在寻求对这种原初情景最可取描述时,我们是从两端进行的。
开始我们这样描述它,使它体现那些普遍享有和很少偏颇的条件,然后我们看这些条件是否以强到产生一些有意义的原则。如果不能,我们就以同样合理的方式寻求进一步的前提。但如果能,且这些原则适合我们经过反省的正义信念,那么目前为止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
但大概总会有一些不相符合的地方,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有一个选择。我们或者修改对原初情景的解释;或者修改我们现在的判断;因为,即使我们看作确定之点的判断也是可以修正的。
通过这样反复来回:有时改正契约环境的条件;有时又撤销我们的判断使之符合原则,我预期最后我们将达到这样一种对原初情景的描述:
它既表达了合理的条件,又适合我们反省了的并已及时修正和调整了的判断。这种情况我把它叫做反思的平衡。”
「1」反思平衡并不必然达到,《正义论》就是因为达到了罗尔斯认可的反思平衡标准,作者才将这个思想发表;
「2」罗尔斯在建立自己正义论的反思平衡时,已经预先考虑了正义社会公民的正义感,并将其事先纳入了自己的反思平衡过程;
「3」作为读者,是否能建立起与罗尔斯一样恶反思平衡?或者,自我在社会正义问题上建立起的反思平衡是否不同于罗尔斯?
(等我读懂全部再来回答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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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功利主义及其他理论的对比
【其他理论】
「1」丛林法则:弱肉强食;
「2」生产力理论:通过发展生产力来满足大家的需求。
【功利主义概述】
「1」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
功利主义认为社会结构的公正性、正义性可以通过人类的理性来建立和把握,我们不再诉求超验、宗教的东西,我们可以管理我们自身。
“我相信契约论与功利主义的对立在所有情况中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因此,我将以一种简单的方式把作为公平的正义与我们熟悉的各种直觉主义、至善主义、功利主义进行比较,以便揭示出它们之间的根本差别。”
「2」功利主义:人最根本的需求是希望生活能够快乐、幸福,社会改革、立法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促进总体社会的快乐和幸福。
“正是这个观察者被领悟为在把所有人的欲望组织成一种和谐一致的欲望体系,并通过这种组织使许多人融为一体。被赋予同情和想象的观念能力的这个观察者是完全理性的个人,他统一和体验别人的欲望,仿佛这些欲望是他自己的一样。他通过这种方式清楚了这些欲望的强度,在一个欲望体系中恰当地估计它们,然后理想的立法者就试图通过调整社会体系的规范来最大限度地满足它们。…….功利主义并不在人与人之间作出严格的区分。
「3」功利主义认为:社会为了追求福祉最大化,可以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
「4」罗尔斯的正义原则认为:少部分人的痛苦不能为大部分人的快乐所抵消,这是不公正的。
「5」罗尔斯认为:在作为公平的正义中,正当的概念是优先于善的概念的。
【直觉主义的观点】
「1」我们在道德生活中无法建立系统的思考,不同的情境下会有不同的做法,因而所有的道德判断都应该是情境化的。
「2」如果所有的道德判断都是情境化的,则不可能为社会的基本结构建立客观的正义原则;
「3」而正义原则的客观建立对整个社会的发展,对人理性的提升和人的提升至关重要。因此罗尔斯反对直觉主义的非系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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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对制度的说明
【正义原则的主题是制度】
“社会正义原则的主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合作体系中的主要的社会制度安排。我们知道,这些原则要在这些制度中掌握权利和义务的分派,决定社会生活中利益和负担的恰当分配。适用于制度的原则决不能和用于个人以其在特殊环境中的行动的原则混淆起来,这两种原则适用于不同的主题,必须分别地加以讨论。”
「1」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原则与适用于个人行为的原则不同。
「2」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原则确立后,才能难过对适用于个人行为的原则有更清晰的认识。
【正义原则规范的制度的特点】
“把一个制度理解为一种公开的规范体系,这一体系确定职务和地位及它们的权利、义务、权力、豁免等等。这些规范指定某些行为类型为能允许的。另一些则为被禁止的,并在违反出现时,给出某些惩罚和保护措施。”
「1」制度的公开性
“一种制度,其规范的公开性保证介入者知道对他们互相期望的行为的何种界限以及什么样的行为是被允许的。存在着一个决定互相期望的共同基础。”
1⃣️良序社会的正义观也具有公开性,这与制度的公开性相关联。
「2」制度的静与动(制度与策略)
“在设计和改造各种社会安排时,我们当然必须考察各种方案和它容许的策略,以及它倾向于鼓励的行为方式。从理想来上来说,这些规范必须如此建立,也就是使人们的主要利益能推动他们向着普遍欲望(社会愿望)的目标行动。”
1⃣️制度是静止的,但制度需要经过人的活动运行起来。人则可以通过各种策略去利用制度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3」区别整体与局部的社会制度
1⃣️整体制度正义+局部制度不正义
2⃣️整体制度不正义+局部制度正义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的诉求:规范社会的基本结构(整体)
「4」正义概念并不适用于所有的社会制度。
【形式正义】
规范社会基本结构的原则首先必须是形式正义的,即“类似情况类似处理”。
“让我们假定某种基本结构存在,它的规范满足了某种正义观。我们自己可能不接受它的规则,甚至可能发现它们是可憎和非正义的。但它们在下述意义上是正义的原则——即它们为这个体系扮演了正义的角色,它们为基本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了一种分配办法,并决定着社会合作利益的划分。”
「1」形式正义是实质正义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
「2」形式正义排除了“任意”之恶,从一个侧面体现了法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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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正义原则的初次表达
【正式表达】
“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
第二个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被合理地期望吻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2⃣️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1」第一原则(自由原则)
1⃣️每个人都有一些基本自由支撑着我们的行动,这些自由之间是相互平等的。
2⃣️每个人都拥有共同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
「2」第二原则
1⃣️第二原则涉及如何处理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
2⃣️三种解决社会、经济不平等的方式:
1)消灭社会、经济的不平等;
2)忽视不平等,遵从弱肉强食;
3)既不放任不平等,也不消除不平等,而要利用不平等。
3⃣️利用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的前提
1)吻合社会系统中每个阶层代言人的利益
2)社会中的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
【深入阐述】
「1」第一原则中的“基本自由”
“大致说来,公民的基本自由有政治上的自由(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公职的权利)及言论和集会自由;良心的自由和思想的自由;个人的自由和保障个人财产的权利;依法不受任意逮捕和剥夺财产的自由。”
1⃣️这些基本自由能够保护公民的自尊心
2⃣️罗尔斯的基本自由不涉及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2」两个原则的优先规则
1⃣️第一原则(自由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
“对第一个原则所要求的平等自由制度的违反不可能因较大的社会经济利益而得到辩护或补偿。”
2⃣️第二原则的第二部分(机会的公平平等)优先于第一部分(差别原则)
「3」一般的正义观
“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
1⃣️一般的正义观并不能形成在现实中可操作的自由原则。
「4」分配正义
1⃣️纠错正义:一种惩罚性的正义
2⃣️分配的内容:
1)从事分配社会财富产生、社会合作的资格
2)社会的善/社会基本益品(primary goods/social primary goods) :
a.包括财富和收入、自由的基本权力、自尊生活的基础等;
b.自然益品包括长相、智商、健康、性格,无法分配
3)通过自然益品促进社会基本益品的形成,进而分配社会的基本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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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如何理解差别原则
【差别原则】
“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被合理地期望吻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
【罗尔斯的社会观】
「1」我们不能消除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
「2」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自由原则 奠基)➡️社会分层➡️(差别原则 规范和引导)➡️适合每个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