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篇《何以知道》之十六灵感、顿悟——思维的回归(版权所有抄袭转载必究)
灵感、顿悟——思维的回归
华柱 济舟
思维发展中最高级的思维形式必然是向无意识的直觉的回归,向绝对自身的当下直接、顿然呈现的回归。
前节论述了:知觉是自知自觉对具体意义的突出、凸显,本质就是当下的直觉,是概念形成的基础,而概念是判断、逻辑推理的基础,知觉本来就是先天本能的认知能力。全体以具体个体体现自身、实现自身,本能的认知当然也是以对具体个体的认知开始,知觉是认知的开始,也是迷失的开始——因为知觉的凸显、突出也是缺陷、遮蔽,突出了个体,忽视了全体,突出了个体的片面的、相对的抽象的规定性,忽视了本质的规定性。仿佛烛光幽明,容易只见照亮的具体物体,忽视了整个共在的大背景。具体物体在烛光中的显现,仿佛在局域的具体规定性在知觉中的显现。我们开始所知道的都是凸显的信息,而全体的信息在不可言说的统一本真之中。
由知觉到概念到判断、到逻辑思维的发展,是自身本能的自然演化,更进一层的发展,以逻辑思维为基础又跳出逻辑思维的就是直觉思维。分别意识遮蔽直觉本质,但也是向直觉回归的基础,依赖分别意识,在一切相对概念中发现绝对普遍性、一致性,发现绝对对称、超越圆融。
下面分析灵感、顿悟的特点,可以看出明显的“回归”特征。
灵感、顿悟表现为不经逐步地逻辑推演而一瞬间领悟到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使问题得到澄清的顿悟。灵感、顿悟具有突发性——随机地,无意识地忽然而有;非控制性——不期而至,不能人为主动控制,可以说是只能无心得之,不可有心求之;具有顿然性——灵感顿悟是当下的在心灵中的直接呈现,呈现的瞬间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有意识的活动过过程;具有自知性超越语言性——突发的当下,“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当下包含很丰富的信息,但是当下自知,不必言说出来,而且体验者往往有强烈的自信;全局特性——涌现的信息仿佛忽然一下子就进入并把握了思考对象的全体。
这些正是直觉的特征。下面引例说明。
这里我们引用的是科学家罗杰.彭罗斯介绍的亨利·彭加勒描述自己灵感的故事。彭加莱勒意寻求他称为弗希函数一段紧张的努力,结果陷入绝境。然后:
“……我离开我从前居住的坎城,继续进行矿业学校主办的地质学术考察发现。这次旅行使我忘怀自己的数学研究。一到康斯坦,我们要登上去别的什么地方的公共汽车。正在我的脚踏上阶梯的那一瞬间。与先前思路毫不相关地,我忽然得到一个发现:我用来定义弗希函数的变换和非欧几何中的变换完全一样。我没有证实这个思想。我坐在汽车里继续原先开始的交谈,那时没有时间去证实,但是我觉得十分确定。在我回坎城的归程中我利用空闲之变把它证实了。”[1]
彭加勒的例子十分具有典型意义。通过这些描述不难发现灵感的上述特征。灵感的突发性顿然性——他苦思不得,后来完全忘怀自己的数学研究,上阶梯的一瞬间灵光就一闪而至,没有任何准备的意识过程;灵感的非控制性——他完全没有刻意追求灵感的到来,灵感也不可能用意识控制说来就来;灵感的超越语言性——他闪念之间就得到了这个复杂而高深的思想,而这个思想要解释清楚需要很多语言去解释,也就是说一念间包含许多思想信息,但是他当时绝对没有语言思维的活动过程,就是当下一念而已;他非常自信——他一念间得到这个灵感后,对灵感包含的信息确定不疑,以至没有立即证实。
灵感是无意识的思维,灵感的“灵”,顿悟的“顿”,直觉的“直”就是这些特征最好的说明。还有很多类似的著名的故事证明这些特征。比如近代物理学中黑体辐射按照经典理论会得出能量无限大的结果,普朗克苦心研究黑体辐射,散步时陡然意识到只要假设能量是一份一份的,矛盾就可迎刃而解;哈密顿几年间苦苦思考四元数没有突破,一次和妻子沿运河散步,忽然顿悟,只要舍弃乘法交换律,一切就可以运转正常。1825年,人们只知道苯的分子结构是对称的,却不知道6个碳原子6个氢原子具体的是如何对称排列的。德国凯库勒一直在研究,一次梦中见到原子分子跳起舞来,一条碳原子链像蛇一样咬住自己的尾巴不停地旋转,醒来后就直觉苯的分子结构必然是正六边形的环链状。
下面试着谈谈灵感顿悟为什么具有这些特征,为什么是无意识的。
知觉是直觉的凸显意义,是遮蔽的开始,所以以之为本能基础的逻辑思维对事物的认识也必然是片面的、相对的——至少事物超越语言描摹的本真不是逻辑所能认识的。
随着对对象思考的深入,对对象内的子集合系统之间的联结关系知道的越全面、越深入,越来越进入对象的全体之中、统一之中、本质之中(前节已论,对象的本质只有在全体之中才能找到),持续而专注的苦思,就有可能产生灵感顿悟,就像联结的网络系统到临界值后忽然顿变,对象内的众多信息也是仿佛当下瞬间地统一一体地忽然涌现——其中当然也包含我们渴望得知的信息。罗杰.彭罗斯说:“灵感思维的另一特征,就是它的全局特征。”[2]
统一的全体所包含的信息是不可言说的,其本质只能直觉,这样的直觉是无遮蔽的,是全体的否定生成,是一种包含思考者与对象为一体的直接呈现,是对象与思考者同时显现的顿生,不能说是思考者的主动生成,所以,灵感顿悟具有非控制性、突发性以及呈现信息当下的不可言说性,这都是全体才具有的特征:不知灵感顿悟从何而来,从何而生,仿佛骤然降临;顿生是当下无时间无过程的直接完成,所以灵感顿悟似乎不发生在时间里,似乎时间被不可思议地“压缩”了;顿生的直觉包含丰富的复杂的信息,这些信息当下是统一为一的,是无意识的在一瞬间能被完全理解的“单个“思想,所以灵感顿悟的瞬间自知,闪念之中包含复杂丰富的信息。
逻辑思维可以说是外在于思考对象的,真实的对象隐蔽在全体之中,认知者最初把握的是真实的表象,与真实对象存在的是一种对应关系。及至灵感顿悟,才由外在进入内在,仿佛与对象一同进入一个“敞开的世界”,直观到本来状态,由“遮蔽”而“解蔽”,一定会获得一种美妙而愉悦的快感。
灵感顿悟不会青睐懒于思考的人,其顿生前的持续专注的苦思就是酝酿阶段,才能从有意识的逻辑思维再发展、回归为无意识的当下觉知,才能跳出逻辑思维格,由慢慢将思维对象纳入心灵世界之中到刹那完全进入思考对象、对象的所有关联。
下面探讨一个关于“美学信仰”的问题。
罗杰·彭罗斯在书中还提到灵感洞察的“美学信仰”,他说:
“坚信瞬间灵感是正确的(我应该加上一句,并非百分之百可靠,但至少比纯粹碰运气可靠得多)与灵感的美学品质有很密切的关系。看起来漂亮的思想比看起来丑陋的思想对的机会更大得多。”……
例如狄拉克毫不羞愧地声称,正是他敏锐的美感使他预知电子的方程式而其他人无法找到。 [3]
狄拉克甚至说,一个方程具有美感比使它符合实验更重要。这是多么令人惊讶的观点啊!无独有偶,数学家、理论物理学家外尔说:“我的工作总是尽力把真和美统一起来,万一不能统一,非要二者中选一的话,我通常选美。”我们知道,狄拉克极为优雅简洁的方程自然导出电子自旋的概念,由于坚信“美即真”的原则,在当时学术环境下惊世骇俗地大胆预言了反粒子的存在,其主要立足于数学方法,竟然导出惊人的物理结论,让人叹为观止。以至于他自己说:“方程比我聪明”。还有一个典型例子是麦克斯韦为了方程的美,在安培定律中擅自添加了一项(位移电流),竟然揭示出电磁相互作用的完美统一,并预言电磁波的存在,光是电磁波的一种。
这是为什么?难道“美”能指引我们发现“真”?这里试着根据本节的结论给予一个解释。绝对全体是统一的,其内各个具体的存在者则一定是和谐的,否则不能共在的统一,具体的存在者一定具有深层的一致性,有特殊性的具体规定性,又有普遍性,换而言之,具体的存在者在全体中有特殊的在场方式,又与其他的具体存在者的在场方式有共通之处,这样全体才是和谐的、统一的。不如此,不可能存在。
随着思考深入,渐渐将对象放在更深层更广阔的全体之中,有时在看似毫不相关的领域发现深刻的联系,忽然洞察在全体之中,对象的属性只能如此、应该如此、不得不如此,否则失去和谐,打个比方:就像要求灵敏的机器,其中的一个部件只能这样才能保证和其余部件完美结合,从而保证整个机器的正常运行。在超越逻辑思维仍然苦苦突破不矛盾困境之后,忽然无意识涌现出美妙的信息,对象属性、对象之间的关系“自动”呈现而来,仿佛全体信息突然向你敞开。该信息在思考对象的全局中一定是和谐的、统一的。灵感忽至,仿佛突如其来的闪电,照亮了心灵的天空,仿佛神赐予了缺失的一环——那无比和谐而美妙的关系。数学家彭加勒说,自然界有“内在的美,这种美来自于自然界各部分的和谐秩序,只有纯粹的理性才能领会它。”很有意思,纯粹的理性是什么?这里不作回答。
可以说,没有感受到自然的庄严、和谐、美妙,很难成为一流的学者。
全体一定是统一的、和谐的,超越相对的背反的,这应该是美学信仰的原因,也是信仰美学往往能作出不仅正确率很高而且十分美妙的发现的原因。
总之,逻辑思维与灵感顿悟不是完全对立的两种全然不同的思维,不能说逻辑思维是理性的,灵感顿悟就是非理性的。逻辑思维的基础就是凸显的直觉,而灵感顿悟只是更高级的思维形式,是解蔽了的直觉,是升华的知觉,是本能和理性在更高层次的一种回归。认为灵感顿悟是非理性的,只是因为其突发性、超越语言性等特征,与习惯的逻辑思维不同。这里要说明的是,上述灵感、顿悟进入的“全体”是指思考对象的全体。直觉顿悟并不神秘,我们常有灵光一闪,不经推理得出结论的体验。
顿悟的瞬间,往往伴随难以言传的喜悦,从上面的讨论,这个喜悦,表面上看起来是成功解决问题后的喜悦,深层的可以解释为是刹那回归本真的喜悦,是合“一”的喜悦,是心灵当下契合无蔽的、敞开的本真的喜悦,是来自本真的“奖励”。
下面在本文上述讨论的基础上进一步说明直觉的特点。
我们的直觉,是将大量算法“压缩”于当下顿生之中,“不思而得”,或者说所有思议在无过程的一念之中。在很多方面,我们可以经过不断练习,将算法过程缩短时间,锻炼直觉,例如练习射箭,初学需要不断有意识地瞄准、估算、调整,纯熟后就跟着感觉走了。
现在人工智能可以战胜国际象棋大师,但却无法完成我们认为十分简单的事,例如通过肢体语言推断一个行人是否想过马路。为什么象棋对人工智能来说简单?因为象棋遵循一套死板不变的规则,由此产生数量有限的可能性,可以通过编程,穷尽所有可能的步骤。但是行人过马路,却是直觉,人之一念,是超逻辑的、当下无过程的,是从所有可能中顿生的一个选择,不能简化为规则。
有两位将军思谋同一场战争,面对已知的情报,需要判断敌军意图并作出最妙最好的应对。第一位将军面对地图苦思三日,终于作出正确的判断和正确的应对。巧的是,另一位将军面对地图,凭直觉立即判断敌军意图,并作出与第一位同样的决定。那么,第二位将军的直觉包含思维过程了吗?
一位装配视觉系统的智能机器人打羽毛球,捕捉到对方挥拍后飞速而来的羽毛球的图像信息,依靠程序算法,立即移动、挥臂、击球。另一位是真人,同样打羽毛球,面对飞速的羽毛球,直觉作出反应,当下移动、挥臂、击球。那么人的直觉包含“算法”吗?
[1] 《皇帝的新脑》第十章《精神物理的追求》第561、562页。罗杰﹒彭罗斯著,许明贤 吴忠超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2] 《皇帝的新脑》第567页。罗杰﹒彭罗斯著,许明贤 吴忠超译。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3] 《皇帝的新脑》第5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