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與琴

人到了一定年紀,似乎時間開始過的飛快。我還記得當年懷揣著當年考大學的獎金,去臺北金螞蟻(就是伍佰老師買琴的地方,不過我從來沒看到他本人)挑琴的場景,一瞬間就過了十五六年。這十五年裡,我在兩岸三地兜兜轉轉,這把琴也跟我東奔西跑。從小半個臺北,到大半個北京(它跟我從海淀一路轉戰到朝陽)。最後在朝陽被我母上大人摔裂了琴頭(終於輪到我了),到今天在蘇州找師傅徹底修理換品絲…一想到它是從美國來的,就更加感歎琴同人生。
這幾年的Gibson已經逐漸蕭條了,有鑒於流行音樂市場開始新一輪的換血,老搖滾逐漸退出歷史舞台,這把老琴似乎再也沒什麼機會一展長才了。雖然我曾為了讓它能拋頭露面,在零下十幾度的冬天背著琴袋在衚衕裡串,就為了在酒吧裡能上台Jam;也開著車來到朋友的錄音室裡,並為它吃上上海的交通罰單(結果沒錄到…)。雖然我也曾經考慮過把它換掉,而且還不止一次,但到了最後,我還是把這把它留在手裡。
它雖然不是什麼Custom級別的名琴、好琴,但它陪了我十幾年。人家都說,琴得彈至少十年,這樣它的木頭才夠乾燥,這樣它的共鳴才到位,然後琴的音色才能達到它真正的水平。不知道是不是被這句話給忽悠,我的確覺得這把老琴的共鳴比許多新琴好;但真正使我感觸的,是每當摸到這把琴時,就會想起在臺北的街道上,因為找不到合適的樂隊而懊惱的我;想起在北京的夜裡,因為生活不得志而彈琴排憂。在剛到蘇州的那段日子,我對音樂充滿了矛盾的情緒;但日子逐漸過去,我又總想起那段背著琴四處碰壁,卻能苦中作樂的日子。
“衣不如新,人不如故” 。即便現在有條件買更多更好的琴,但我已經無所謂了。不管人在那裡,只要帶著這把老琴,沒事彈彈年輕時會的東西,再彈彈最近隨便練練的譜,總會讓我暫時脫離生活的煩惱,“閉上眼睛就回到幼年時的紐澳良”(老爹語)。
也許,只有到現在,我才明白音樂是什麼,喜愛音樂又是什麼。
西洋音樂的形式有很多種,但其中華彩算的上令人最矚目;他也是現代流行音樂常見的獨奏,俗稱Solo。這種形式不但讓觀眾能全神關注演奏者的表演,並記住那刻意突顯的時刻;同時也給藝術家大放異彩的機會。
早在貝多芬莫扎特時期,就開始有華彩這一形式。但總的來說,他們並沒有重視這一作曲方法,所以早期音樂裡讓人印象的華彩不多。真正讓華彩大放異彩的,還得是十九世紀的浪漫音樂或者民族音樂。好比與魔鬼做交易的帕格尼尼,就用他神乎其技的小提琴技巧震撼全歐洲。

關於他的傳說太多了,說他肩膀比別人厚,手掌比別人大(而且是病態的大),能一次拉滿四個音,甚至在演奏時因精神恍惚讓人覺得魔鬼下凡…
如今我們看到這些描述,固然覺得有點可笑,但它指出一個事實:在強調和諧的古典音樂裡,尤其是強調融合成一體的協奏曲(或交響曲)裡,開始出格外突出的段落出來。這些華彩的安排不但能為樂曲帶來很明顯的高潮,同時也讓富有表現力的音樂家有更多露面的機會。他們會刻意要求作曲家安排華彩出來,有些甚至會協助作曲家如何寫華彩(請參考布拉姆斯和約瑟夫·約阿希姆)。當然,也有很多音樂家乾脆自己寫,比如帕格尼尼、比如李斯特、比如普契尼…
他們的目的也很簡單,盡可能的吸引目光焦點,已達到抬高演奏家聲望這一目的(這不禁讓我想起李斯特常常把鋼琴彈垮掉這一事)。演奏的越誇張,速度技巧越苛刻,也就越能吸引觀眾的注意。所以有很多人曾言《二十四首隨想曲》是音樂性不強的作品,裡面大量的琶音、滑音等技巧不僅讓人得不到啟發,甚至頭暈目眩,喪失了音樂的本性。但隨想曲裡的《鐘》(尤其是它還經過李斯特改編成鋼琴協奏曲)似乎在告訴大家:“你大爺我不但能寫出很炫技的作品,甚至詠嘆調型的抒情作品我一樣能寫的出來,所以就乖乖臣服在我的音樂裡吧!”
等爵士樂開始興起後,Solo這一形式變得更加重要。跟根據爵士歷史學家Wynton Marsalis的採訪,在很早期的爵士樂裡(譬如Buddy Bolden),就已經有很多小號樂句開始塑造和流傳,為後續小號獨奏提供了大量的參考範本。爾後到Louis Armstrong時期,正因為他無人能及的(小號)高音,使老爹成為當之無愧的爵士樂明星。要知道,當時還是大樂團時期,而他本人早期也不是靠賣唱出名。強烈的演奏風格,為他贏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也正因為如此,大樂團團長也會刻意安排橋段讓樂手自行發揮;比如Duke Ellington 讓薩克斯風手Paul Gonsalves一次性吹出27個和弦。"

爾後硬波普出來後,強調技術和個性的樂手相繼出來了。嘗試旋律化和弦的演奏出現,並且會刻意安排讓每個樂手都能獨自發揮。這時不論是Lee Morgan、Joe Henderson、或者是Clifford Brown,這些爵士樂手均獲得大量表現自己的機會。在激情的獨奏的同時,另一種伴奏也隨之而來,那就是根據主旋律和即興部分,去演奏第二條旋律線的伴奏,這讓爵士的即興開始上升到另一種高度,甚至觸及到複調的一些概念。而這時候的佼佼者,就是John Coltrane和他著名的三度圈。
正因為爵士樂這種樂段安排,以至於師從藍調和爵士的搖滾樂天生就帶上Solo的基音。不論是Chuck Berry,甚至連早期的披頭四,都會刻意安排在歌曲中間放段Solo,已達到那種刺激的效果。

真正把Solo編曲發揚光大的,還得是同樣來自英國的滾石。Mick 跟Keith 一開使就表明自己想玩藍調,還是那種很草根很原始的藍調。在早期翻唱披頭四歌曲《I Wanna Be Your Man》時,Keith就彈一些很糙很刺激的Solo。爾後在他們逐漸壯大的過程中,Keith 開始編大量的Solo來為樂曲服務;其中最成功的,莫過於滾石的代表名曲《Symphony for the Devils》。雖然在這首歌裡,Keith 根本沒談幾個音,而且還斷斷續續的。但他證明了這種單音演奏的確能給歌曲帶來高潮,並且讓歌曲的段落更加清楚。
當然,Solo能成為搖滾主旋律也不全是滾石的功勞。早在Jimi Hendrix成神之前,英國最成功的搖滾吉他手就是Eric Clapton(雖然他只認為自己就是彈藍調,不過重一點而已)。Eric Clapton在早期的藍調樂團已經展露頭角,但讓他成為當時英國頭牌搖滾吉他手,甚至被封為吉他之神(或者說初代吉他英雄),還得是三人組合的奶油樂隊。奶油樂隊理念很簡單:三位水平超高的樂手,組成一個即飽含技巧同時又不忘音樂本身的藍調搖滾樂隊。甚至當時樂隊剛成立時,Eric Clapton都不是主角。但Cream的成功讓人們開始重視樂器演奏水平,並認為好的音樂必須伴隨好的樂器水平。
Jimi Hendrix 我反而不覺得有太多可講的,因為在他的音樂裡,Solo似乎並沒有那麼重要。尤其是後期偏迷幻的錄音裡,Solo都是若隱若現的。當然,烏斯塔克那場模擬轟炸機的經典即興,還是搖滾樂史上少見的高光時刻。Ozzy

Solo成為搖滾的主角時刻,基本上還是從七零年中初到八零年代末。在這段時間裡,首先是重型金屬慢慢開始出現並成熟,很多強調技術的吉他英雄陸續登場,譬如“電吉他地位排行榜”永遠的老二Van Halen,又或者本身就具有極強古典底子的Randy Rhoads或者Yngwie Malmsteen,甚至連不怎麼強調演奏的前衛搖滾Pink Floyd的David Gilmour都得時不時Solo兩下表示進行到歌曲的高潮部分。而在往後那場金屬狂熱中,什麼Thrash Metal四大天團、歐澳各大金屬樂隊、甚至連長毛流行金屬Bon Jovi 也要求他的吉他手Richie Sambora總得彈點什麼。在這個大前提下,搖滾Solo變得無比的捲,如果你聽過《Tribute (Live)》,很難不被Randy Rhoads那精準的演奏所震撼;如果你聽過《Studio Albums 1978-1984)》,那種把吉他當鋼琴彈的演奏方法讓Van Halen永垂不朽;如果你聽過Yngwie的速彈…雖然他的速彈記錄早就被人超過了,不過能在錄音上打敗他的人還很少。這當然不用講充滿“史”味的Slash了…
從90年代開始,金屬,或者說Solo,就不再成為市場上的主流了。除了Grunge 搖滾天生自帶反偶像的性質(想想看Sonic Youth把各種噪音混搭後就能出專輯…),獨立搖滾和電子舞曲也開始逐漸興盛起來。獨立搖滾即強調獨立精神,和弦1645就差不多了,更複雜的編曲都慢慢被人可以屏棄。至於舞曲,很多都是重複的橋段,再Riff進行的過程中做一點點變奏,也不需要層次分明的歌曲結構,更不需要那冗長的不得了的Solo… の

整個九零年代,我印象深刻的主流搖滾Solo居然是Oasis 的《Champagne Supernova》…而且那個Solo的程度,跟Keith在《Symphony for the Devils》裡那種糙Solo幾乎差不多…
千禧年過後,強調Solo的搖滾樂團越來越小眾。Linkin Park 跟Coldplay 不需要Solo,需要Solo的The Strokes跟The White Stripes遠沒有前面兩個火…其他像Trivium等金屬樂隊,受眾跟影響也遠小於八零年代的金屬前輩(我認為有部分的原因是因為越來越重越來越吵,以至於很多人耳朵都快受不了)。
隨著搖滾樂的逐漸沒落,那個最能代表搖滾的Solo和電吉他,逐漸消逝在各大作曲和混音的世界裡…
我曾經思考過一個問題,那就是電吉他的未來應該是如何。因為跟搖滾樂深度綁定的電吉他,已經隨著歐美搖滾逐漸退潮而開始滯銷。曾經有個傳言,說有媒體採訪Eric Clapton,問他對於現在越來越少年輕人學吉他這一事有什麼看法,搞得他很無語。不管這件事是否真實,Gibson 跟Fender的銷量在逐年減少是不爭的事實(個人猜測:這也可能是惡意漲價的原因之一,因為走不了量只能走價…)。似乎電吉他很快就要跟CD或者是MD一樣,將成為一代人的記憶了…

但我認為這只是一表象。第一,電吉他雖然漸漸脫離大眾市場,但他也逐步走向專業化的道路。你可能認為至Slash之後就沒有吉他英雄(我不知道John Mayer算不算的上?)但你可能不知道Julian Lage、Mateus Asato等新生代非常優秀的吉他演奏者,尤其是Lage曾經跟許多爵士老炮都有合作的錄音或現場,而Asato還跟Suhr和作出簽名琴。還有圈內為人所熟知的Guthrie Govan,目前仍活躍在各大唱片錄音室裡(尤其是跟配樂大師Hans Zimmer在布達佩斯的演出,有興趣者一定要找來看看,Govan在裡面的演出堪稱小提琴演奏家的水平)。

當然,與搖滾綁定的,不光是電吉他,更多的是一種特殊的"自由":幾個基礎和弦,再配上不怎麼專業的演奏,就能寫出膾炙人口的歌曲,並成為萬人敬仰的搖滾巨星(以前還有位日本作家把搖滾巨星跟希臘神話並排比較過)。這些人的樂理知識不一定豐富到哪裡去(好比爵士薩克斯大師Coleman Hawkins就公開承認他不會音階,甚至還認為學會那玩意就演奏不了爵士,只會變得跟白人一樣了)。但是他們天生就有獨特的音樂才能(Jimi Hendrix 也完全沒接觸過樂理,Miles Davis跟他講合聲時Jimi一臉困惑,結果Miles一吹Jimi立刻明白),所以爵士搖滾出現了很多草根英雄。他們用他們手中的樂器實現麻雀變鳳凰的傳奇故事,況且實在不成功也可以拿去騙騙異性(或同性)朋友。
第二,電吉他本身是一件很獨特的樂器。在這個充滿合成器的電子世代,所有接電的樂器裡就屬電吉他有最強的表現力(我聽過電小提琴的演奏,那個音色簡直了…)。舉例來說,揉弦這一塊雖然基礎,但每個人揉的多多少少都有點出入。譬如BB King,當他揉弦時整個手掌都在晃動;Eric Clapton的揉弦則比較細膩,在《Wonderful Tonight》裡就處理的很柔情。
推弦更是電吉他的一大特色,不論是Jimmy Page狂放跑音式推弦,又或者是Slash"史味推弦",每個成名吉他手都有他獨特的處裡這些細節的方式與風格,而這些是無法用Midi鍵盤去模擬到位的(講到這我就想起以前用蘋果的Logic Express去模擬推弦,那個音陡然串高聽起來比較像電影音效)。當然還有別的細節,比如你掃弦時掃後面跟掃前面音色都不,這些細微的部分用電鋼琴或電腦模擬會很辛苦,而且效果還不如錄後調音來的方便…

所以我一直有個想法,那就是原聲樂器時鋼琴是樂器帝之王、小提琴是樂器之后;而在電子樂器的時代裡鍵盤是樂器之王,電吉他則變成樂器之后了。之前我就看過Gibson的採訪,他們就認為電吉他早就在六十年前定型了,現在的大小琴廠其實就是在那邊小修小改而已;Keith Richards也說過,Gibson 跟Fender早就做出最好的吉他了。尤其是真正的Les Paul 59,二十幾萬美金的價格都快往小提琴那個方向前進了…所以我認為,電吉他的演奏並不會消沉或者停滯,他只是逐漸潮專業化、演奏化的方向前進了(而且在我心中,Les Paul的確是電吉他裡最有小提琴風味的型號了)。
另外在提一點:本來我以為日本仿琴跟美廠琴差不多,美廠跟日廠的差價純粹是商業炒作。但在試過Edwards跟Greco 的琴後,發現音色的確不純是玄學,美廠琴的確是比日廠琴音色要厚的多溫暖的多。即便日本琴乍聽之下音色好像更清楚,但那是因為美廠琴(主指Gibson)的做工跟調整太差了…如果你能找到狀態不錯的美廠琴(尤其是Gibson),那個音色跟動態還是比其他國家的琴強很多,即便論紙面數據可能還比不上他們…
所有美好的事物都將面臨沒落或消亡的那天,但同時它又保留了大量的證據頑強的證明自己存在過。也許我們逐漸脫離搖滾時代、而我們自身也被新的潮流給打翻在地;但只要手上有這些歷史的遺跡,就證明了我們的過往,證明了那個時代曾經擁有過的輝煌和燦爛。我們的一生很短,但我們的歷史卻很長。我希望這把琴能繼續保存下去,既見證了我個人,也見證了那個西樂東漸,致使無數青年人秉懷熱情與理想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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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离开蛋糕 转发了这篇日记 2022-04-10 09:2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