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之前没有确定死因,保险该怎么赔付?
老人去世之前没有确定死因,保险该怎么赔付?
事故经过:
青岛崂山区王哥庄街道有位84岁老人,在2021年9月份的时候被人发现死在了河道里。
经公安部门死因鉴定:不排除疾病突发、不排除溺水死亡。
事后公安咨询老人家属是否要尸检确定死因的时候,死者家属考虑到社会习俗拒绝了,之后老人火化。
后来,老人家属发现老人生前还有一份意外保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
保险公司认为,意外险的理赔需要提供意外身故证明,现在老人家属提供不了这个证明,无法确定老人的死因,所以拒赔。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经纪人说:
这种情况下,需要老人家属提供一个死因证明,证明是意外导致的结果,就可以顺利的赔付。考虑到实际情况,只要当初老人家属同意做了尸检,能排除疾病突发,就可以确定是溺水导致的身故,保险公司就可以理赔。
不过,老人家属当时并不知道有这个保险的存在,所以拒绝了尸检,也就拒绝了后期的理赔。
但是这个事情是否就没有缓机了呢?
不是
可以通过起诉的形式,将问题的举证权交到保险公司,让保险公司举证老人是疾病导致的身故。如果保险公司拿不出证据,就需要履行赔偿的责任。
而且,保险公司大概率也是没有证据证明老人是疾病身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