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曼论共生
哈曼,《以对象为导向的本体论引论》,95。
新冠病毒是一个对象。“我”也是一个对象。它们之间如何共生?
一个对象必须有6-7次的与其它对象之间的共生,才能成熟。共生后,它就与前任完全不同。生物学家马古利斯:是共生导致原核细胞向真核细胞进化。
细胞将本来是独立的某个细菌拖到了自身之中,使之成为其中的永久的细胞器,而本来细菌其实是寄生到细胞上来的。
这里就发生了两个不同的行动者之间的不光是效应的交换,而且还是你吞我和我也吞你的实体之间完全的互相改造。是黄蜂与兰花之间的根茎关系:我为你贡献只是为了我自己好,你不用谢我,反之亦然。
对上面这一点,将一切对象都看成平等的行动者的拉图尔行动者理论和后-人类主义,就解释不通。
你看,想要找地方寄生的细菌在细胞内反而找到了自己的家,并且在细胞未来的分裂中也跟着分裂,一点都没把自己当外人。同时,作为寄主的细胞反而能主动利用作为宿主的细菌的贡献。这就是马古利斯的妖怪般的发现:多亏了宿主细菌,细胞才能在对细胞有毒的氧气环境下生存下来,也就是说,是想要占它便宜者才使它活了下来。也就是,人的生命是靠生命核心的非人,来活下去的。
但是,哈曼认为马古利斯的共生论仍需要被改造。
96:首先,共生必须是传记式的,不应该是生物式的。机构、历史对象、比生物对象更大的对象,也都能互相共生的。
第二,共生不必是相互的。一个对象可以与另一个对象共生,而那另一个对象不一定知道这一点。希腊独立战争改变了拜伦的诗歌,反之不必亦然。
第三,共生是不对称的,总是一个对象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吞下了对方的一些性质,然后与它们之间形成了合金或堆肥,不论对方愿不愿意。
这就是对象的地质性:与另一个对象的一些性质形成合金或对肥的能力和可能。
对象之间永远无法吞下对方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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