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棋王·树王·孩子王》
又是一个没有睡着的黑夜,刷着微博,突然看到说棋王,又想起网友随口提的一嘴。抱着好奇心,那就读。
说实话,一开张,一打开开始看进去,我脑子里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和《活着》差不多感情基调。因为苦啊,好苦的命啊。
看着看着,我觉得,咋这就完了?这小说是有点短撒。
有一种戛然而止的感觉,可不就是,意犹未尽,只能自行脑补。
那声“娘”,就像是打开了我的泪腺开关,现在想起来那声“娘”也是两眼一热。于是又想到那个高三自己通宵看完《活着》,哭到喉咙发紧,哭到手不能停,我就想看看到底人可以苦成什么样子,于是第二天,还书给同学的我是肿着眼、黑着眼还的书,本以为一周后还书,却没想成是第二天。
王一生,倔强、坚持、痴迷。
树王,苦苦守候,默默陪伴。
王福,努力、聪明、可爱。
王一生,我可以踏遍千山万水,只为你而来。爱隔山海,山海可平。瘦骨嶙峋,心里却强大又有力量。多好啊,一生有自己所热爱,所追逐。为棋而来,为棋而痴。
是谁说,棋如人。我看王一生好的很,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知道母亲的谆谆教诲,知道为棋不为生。他记得约定,他沉迷,他不拘一格,他有自己的底线。
即便百里,依然为了那个火车上的约定,走山走水,为了寻友,也为了走棋。
他感恩,即便不语,但心里总是谦卑、感恩、尊重,对于那些好,他并没有视为理所当然,反而克制、礼貌、谦卑,那些破坏规则、那些超出自己偿还能力的好,他不做不要不领,因为这样他的心里负担太重,真好啊,获得纯粹又不拧巴,不扭捏,不要就是不要,不是我能力所得来的,即便是好意,我也不想要,真有气节。
对于书里关于棋道的一些描述,本人表示知识浅薄,不懂其中道义,但也借着书高大上了一回。
我想,我好像从来不够清楚的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更不要提为之痴迷,浑浑噩噩,是我的常态,逆来顺受也是。
多么羡慕王一生,能够寻得一生所爱,何以解忧,唯有下棋。
我啥时候能够找寻到自己一生所爱呢。我想我现在正在努力养成习惯的读书写字运动,只能算是给自己的贫乏又无趣的人生加上一些调料,但这也不是主菜。最近gap的一段时间,愈发觉得,自己还是想回到校园,一生都在校园,当一个不食肉糜的书呆子可好,我想,我会慢慢朝着这个方向靠拢,即便很慢,即便和大家不同,但是却是我最想要的生活。
我可以慢悠悠的打开论文、书籍,也可以点灯熬油赶论文。希望接触一些有趣的人,去看那慢悠悠的生活。没有终点,但是处处都有趣,我真的太理想了。
而现在的我,努力的偷懒,能够偷到一点是一点,能够寻到一点我所谓的自由是一点,晚睡晚起,看看闲书,刷刷短视频,坐吃山空,看着余额一点一点的在减少。哈哈哈,但是现在却是想安慰自己,钱还是会有的呀,但是这样的安逸能够随心所欲支配的日子却是一天天的在减少。这样一说,我都不知道自己是乐观主义者还是悲观主义者了,哈哈,angway,当一个中立的人挺好的呀(自我标榜)
对了,有一段时间,我也有一种陷入了自我怀疑阶段,总感觉这段时间不属于我自己,我是偷来的,脑子里在空闲的时候,总想起以前工作的人、事,总觉得当下的舒适和逃避,真是过于理想主义了。
我逃避,逃避那些会让自己陷入焦虑、陷入低落、陷入怀疑的新闻、事件,而只想关注一隅,在这里美食、美人、美景、没有焦虑、没有疫情,有的是健康、快乐、分享和有趣。
说远了,扯回来一点。这不就是王一生,沉浸在棋局里的状态吗。我只想着下棋,不论现实如何,不论现实种种,我只想关注下棋,我只想关注如何破局。我的逃避是躲起来,而他是下棋,虽然都在躲,但是有勇气多了,因为他不辍耕。
我已不仅仅是羡慕他能够寻得一生所爱,还是他那种出世、入世的态度(其实我并不完全懂得出世、入世的真实含义,但是总觉着用在此处是一点毛病没有,毕竟按照我的水平,想要知道这有什么毛病太难,但又何妨,我总有些少年气性,我总会成长呢)找到了一生所爱,并为之努力。我想这样的爱好,很难不成功吧,即便没有成功没有任何成就,只单纯的当作自己的热爱,获得的喜乐和避世的快感和乐趣也是无可替代的。
幸运,这个含义是,在一个家徒四壁、无法通过很多渠道去了解外面的世界,闭塞的信息渠道和人事物中,王一生却找到了一生挚爱,不能不说是幸运至极。其实,在这点上我想到了我自己,也许我不是没有兴趣爱好,而是接触的太少了,还灭有机会发现自己的兴趣爱好,所以现在也是一个好机会,能够静心,能够撇开很多场外因素,去寻找自己的内心,不论是想要偷懒,还是想要间歇努力的自己,还是骂骂咧咧的,还是努力的在这里希望通过片刻的文字记录的,还是沉浸一个又一个短视频的自己,都是真实的自己,无可逃避,又无比真实。谁看了不想说一句,真好啊(哈哈哈,至少我自己是这样呢~
树王,处于对第一个故事的某王是一个人的落脚点,我对于是书中那个大声肯定是一棵树,是保持怀疑的。
他是憨、是蛮、是一根筋。他守护那片土地,那处山林,是一个守护者的角色。
我说他不够狠,对自己是狠了,但是对身边的人不够狠,于是在快要按功分爵时,失败了。我很气恼他怎么会那么沉不去气,竟然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在这样的场面下动手。可气可恨。这我很难想明白,因为总在自己的心里是解释不通。总觉得一个对于手下能够仁慈违法军规去寻找吃食的长官,又怎么会对自己的手下下狠手。我很难想明白,但这是一个矛盾呀,也许是为了让这个人物、角色变得立体丰满,有血有肉有情绪的一个方法吧。但我想,动手的时,他的脑子里应该不是自己,而是我们团队,种种之类。
我曾想,为何他能够成为树王呢,不仅是一身好力气,一身砍树好本领,还因为他与树木相通。作为一个砍树人,他必知道树长成这般粗,长成这般身姿需要多久的气力,需要多要的岁月。一刀一刀、一斧一斧下去,是年轮,是岁月,是滋养。一方水土,一方人,更是一方树木。
与树木共情,我知你辛苦,知你风吹日晒,知你风吹雨打。我想同你一样,能够滋养一方土地、一方生灵,站在一个地方,屹立在那,我就在那里,你抬头就可以看到。
这样的描述,让我想起了那座巴克峰,我不离去,只静静守护,不论你是来还是去,我都不离开。也许,这才是最常情的对白,因为我一直在。
我爱你,一个痴情不移,一个默默守护的你。
我很想说,树王对于家人太狠,留下一对母子,孤苦无依,但也许他的使命就是那座大山,不论如何,他就是为着大山活着的。他来自大山,他也终归于大山。活成了一棵永不凋零的树。
但我也很羡慕树王的儿子,因为父亲太优秀了,但确实不够对家庭负责,但是对于战友,对于他一生热爱的事业,付出了自己的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我也很羡慕这样的家庭教育,母亲和儿子都知道那是父亲的生命、使命,但也是真正的苦,无所依靠的苦。这让我想起了那些为了工作奉献自己生命的工作者。是啊,大家都辛苦了。
孩子王,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脑子里蹦出来一句,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
说实在的,老师一进教室,同学们齐齐起立喊老师好的阵仗,我是着实意外的。因为我总觉得是散漫、无纪律、无所谓,却是没有想到是尊重的、肃穆的、渴望的。这都是出乎我的意料外。这大概就是我无法想象的代沟。
看着看着,我想到了爸爸。我印象很深刻,他的户口簿里文化水平写着:文盲或半文盲。
这样的字眼,狠狠的戳中了年轻弱小的我的自尊心,我羞于启齿有这样的文化水平不够高的父亲。但看了书里的描述,我却对那个年代有了一些概念,并不是不想读书,但也却是真的不想读书。第一个不是不想,是不知道读书之后能干嘛,当老师,写社报?没有读书识字的概念想法。第二个真的不想,是条件不允许,因为一个人就是一个劳动力。读书能干嘛,文弱书生,不如多帮家里当劳力,减轻家里的负担。
以前我问过爸爸,为什么不读书。爸爸直言:不想读书,那时想赚钱。
是啊,奶奶一家8口人,8张嘴。哪里能供得起,能学几个字够用已经是极好的事情了。根本没有条件也没有读书识字改变命运的意识。
现在我较能接受这样的现实了,想着年轻的爸爸,承担着家里的劳力、努力生计、努力吃饱饭、努力想法设法赚一些钱,真是不易。但却是,我的爸爸,是一个好爸爸。至少在我迟来的叛逆和逐渐觉醒的男女平等意识之前,我一直引以为傲,在家人、外人面前也是对爸爸,拍手叫好,连连称赞,爸爸是一个称职爱孩子的好爸爸。
又扯远了,我想到了那个和王福埋头一起砍竹子的父亲,虽然在语言上他不能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情感,但是是一个十足的行动派了。我爸也是行动派,不善言辞,不善表达。
砍竹子这段是我最喜爱的,因为在王福砍完竹子写完作文后,认为自己赢得了这场赌局后,表现出的孩子气和可爱,是我的最爱,虽然他早熟的不像是个孩子,但是他还是个孩子呀,有自己孩子气的一面,真好呀,在苦楚的生活后,仍旧有孩子气,我想着离不开王福的父亲,真好呀。除了王福外,老师的反应我也是极喜欢的,因为他懂得这种不易,他心疼,他多爱这孩子,他多想守护和保护这群孩子们呀。
孩子王这篇章,我还是一个印象很深刻的就是来娣的出现。这应该是这三王里,第一次如此细致的描述一个女性形象,我觉得很奇怪又觉得自己很下流,总觉得来娣的出现是性的一种暗示,但看到书中描述的画面大家总是一团正气,总是那么正经,我一度怀疑是我自己太龌龊了。怎么大家都没有歪心思呢!哈哈哈,结果到了书末看到作者写的好像是台湾版还是日本版序的时候,我看到关于性的一些词语,我就开始马后炮,我就说嘛,哼,总不肯承认自己确实是下流之人。我没想错!作者是有这层意思的!哈哈哈 于是我的下流有了一个正当的理由,一个正当的名义。
“我”最后又得回归生产队的结局,我是隐隐猜到的。因为这三王的故事线总有一些暗示和铺垫在。
但其实我更想说是,我也有这个疑问,读书识字是为的什么?做官、写报、做文章?几人能行?我等平辈大都籍籍无名。而我,更是囫囵吞枣,不求甚解,不知其味。写字,写的一手好字,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想法,先别是想法了,先是一件事,都很难。是呀,可难了,我的水平不允许我写一篇纪实的流水账。真难呀,我之前觉得自己在写读后感,但是当我坐在开着窗驶往富阳农村的594路,吹着那凉爽的风,湿润温度适宜的时候,我才觉着,我哪里是写作,哪里是读后感,最多叫写字。哈哈哈 于是阅读写字运动成为了我想养成了好习惯,希望保持,一直保持。
我总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对了关于书里那首歌,我只觉得真是写实,单单看词,我真不觉着好,总觉着是少了来娣在身旁哼唱,但即便是这样的歌,我一个字也憋不出来,哈哈哈,我这更现实,哈哈哈哈哈,真正的是,不行还是逼逼的典型代表人物了。
我总想着,我就这么写写,写写自己的心里话,写写自己那些快要被遗忘的记忆,又觉得写字是一个很好的锻炼,锻炼我静心,锻炼我表达,且先不说好坏,但我现在至少敢写敢说,这就赢了曾经的自己,也赢了那个瘫痪在床只单单刷短视频的自己。
不论对错,且慢慢写字。
终于写完了!本来觉得没什么可说可写,但也写了这么多!哈哈哈 继续加油~再接再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