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外之趣
余忆童稚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
最近想到之前初中还是小学课本里的句子,好像现在大部分的快乐来源依然是“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 ”的“物外之趣”,尽管到二十八岁这个年纪好像依然能张目对日明察秋毫已经不再是符合社会时钟的事情,反而要付出更多代价。但以前不觉得有何问题,今天想起这个句子瞬间惊讶于“忆童稚时”,就像并没有如期完成彻底的社会化。
之前说希望三十岁时候可以像一个成年人一样独立面对世界,做成熟的决策,场面话场合不会社恐或者明显看起来尴尬。虽然这个成年人特质定义也过于草率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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