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折射出社会多么急需正当防卫的普及与鼓励

唐山恶性打人事件,只是黑恶势力或自以为黑恶势力的冰山一角。在这个事件中,现场没有男人上前拉架或阻止,更没有男人勇斗歹徒。这是其一,社会风气堕落了(不一定是人的堕落)。
其二,路人报警,警察到来时歹徒已四散逃离。这是常态,与出警快慢关系不大。毕竟没有现场扭住,人自然跑了,不然呢,还坐等你来?
以上正说明了一点,和谐治安只靠警力是不够的。不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忘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三大优良作风之一。
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必须重新拾起群众路线这一制胜法宝。另外,要激活这一法宝,正当防卫权利的全员普法和动员,是唯一的长效武器。我们能在承办奥运会时做到全国上下贯彻,能在疫情防控时做到没有死角,难道就不能把正当防卫这一关系到个人生命安全、国家和谐长安、民族强盛命运的权利宣传到位?

说到底,不是做不到,只有想不想。有那么一些群人以己度人,心存小算盘,为了在拆迁时不要遇到反抗这种小心思,至死不想让公民正常行使防卫权,反而丢了更大的更长久的全民利益。
我们很容易看到每个法院案件的判决书末尾,都盖有鲜红的国徽印章,留有本案的审判长名章。也就是说,每个案件的审判都可以追溯到一个实在的个人,他对判决结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我们可不可以公布每一项立法和释法的决策人姓名,让公众知道现行的每个法规制度,都是由谁的赞成和反对而出台的?
在有法可依上,循序渐进,做得挺好。在有法必依上,装聋卖傻,还差很远。
正如有网友的回复所说:你把正当防卫框得那么死,而公民需要警察时又不能及时赶到,你让人民怎么办啊?
写到这里,真是让人心堵得慌,饭都不想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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