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阅读记忆
已经不是孩子很多年,今年也就没有收到爸爸的六一礼物。小时候每个六一,我爸都会带我去书店,让我挑1-2本书。前几年,问我爸,你怎么不送我书了,他说,你还用我送书吗……然后就是什么时候结婚生小孩之类问题的拷问。我们说的不想长大的意思可能是,不想失去那个自己的爱好和父母的期望一致的单纯时代。
没有像爸爸期待的那样,如一颗农田里的植物,顺应四季时间推进,生长,发育,成熟,结果。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这令他感到失望。但是这种失望并不是双向的,我对他在我幼年时,给我埋下的阅读的种子一直心存感激。它已经长成了一棵大树,给予了我足够的保护,书籍教会了我人心的叵测,善良和勇敢的难得。在离开家的日子里,书籍支撑了我的灵魂。在变幻莫测的世间,书籍化为了一叶舟,托举我,不至于被社会的洪流吞没。
可以独立阅读的时间很早,父母都不喜欢给我讲故事,也限制我看电视。为了打发睡前和醒来的时间,我的枕头边一直放着书。躺着看书已经成为了习惯,爸爸会时不时出现在房门口,提醒我,要注意保护眼睛,不要只朝一侧读书,不妨试试换一侧继续读。现在还能回想起六七岁的时候,在最早的那个家里,妈妈为了防止我走来走去踩脏地面,在拖地的时候,会让我站在沙发或者床上,我就会给妈妈朗读标着拼音的海的女儿。
我妈每个月都会去邮局买杂志,我喜欢拉着她的手跟去,她会给我买《少年文艺》、《儿童文学》、《作文》和《散文》。爸爸因为爱好,又因为手头并不宽裕,舍不得长期订阅电子报和某个无线电的杂志,会去新华书店买往年的合订本,我跟着去,他会给我买《十万个为什么》,《科学博览》,《百科全书》这样的书,也会有预算约束,会跟我讲好,买的书算六一,或者是考试好成绩的奖励。除了六一,生日也会收到他们的礼物,通常是书。一般我在这两个日子之间,想好我想要的书,到了日子就盼望他们送我,《海底两万里》、《冰心作品集》都是收到的礼物。爸爸喜欢在书上题字:女儿:祝你节日/生日快乐,记下年月日。那时候我很嫌弃,觉得好好的新书,为什么要写字。我在爸爸年轻时候买的书的扉页也看到他会记下自己的购买日期和购买地点。长大后,我也开始在买到的书上像爸爸一样写下字。可能因为开始在各地漂泊,各地买书,记忆多半不可靠,落在纸面的记录才让人回望时安心吧。
那个时代的父母没有什么特殊的途径了解该如何养孩子,无非是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安排。父母是工作繁忙的双职工,而且经常有单位组织的外出学习或者旅行活动。我生长的时代,拐卖小孩的案件非常猖獗,本地不时会有惨案。有次他们都出去跟朋友聚餐,我一个人在家,黑夜大雨,有人敲门,我问是谁。对方说是我爷爷。我打开房门,看到一个陌生的四五十岁的瘦削的光头男人,拿着黑雨伞,穿着深蓝色中山装,突然想到父母说的,不要给陌生人开门,急中生智,用尽平生力气迅速猛的关上房门,并且反锁,冲进卧室也锁上房门,惊魂难定。等到他们回来,我给告诉他们这个事情后。他们为了我的安全,在我放假的时候,他们不在家的时候,会把我反锁在家里,以免我被人哄骗开门。我的童年就是在一个窗台边的豆绿色书桌前,读一本又一本的书。当小朋友在楼下喊我出去玩时,我只能推开窗户说,我被反锁起来了,不能出去。后来读到长发公主的故事,难免莞尔。不过那时候我并没有想要借助头发出逃,毕竟字里行间都是足够新奇的世界,我并不需要谋求别的探险。某天读到《北京法源寺》的写作背景,突然想到这段童年时光是在做一种最坏的训练:当被限制了自由,被限制了信息输入,如果手边没有书,至少还有书在脑海里留下的记忆,记忆的起点就在童年那些无法出门玩耍的日子,那些台灯之下的铅墨之间,随着目光进入头脑,成为谁也无法夺走的跟随一生的财富。小时候妈妈经常说,只有头脑里的东西是他人无法掠夺的。
如果是暑假,父母会在工作或者需要外出办事时,把我寄放在他们单位的图书室。图书室非常阴凉,只需要一个古老的电扇,比开空调还要舒适。图书馆管理员是个年轻的阿姨。阿姨的有一只胳膊受伤截肢了,安着黑色的假肢。阿姨脸圆圆的,清瘦,戴着金丝边框的圆眼镜,微卷的长头发,用浅色发夹拢在后背,总是穿着淡黄色、米色或者褐色的衬衣和同色系的长裙子,肉色丝袜外穿中跟浅色细带凉鞋,不施脂粉,指甲油也没有涂。说话和和气气的,音色清亮,或者是因为空旷的图书馆有回声?阿姨有种那个年代我认识的已婚女性中少有的从容态度,咋咋唬唬的我,每次到图书馆都会自觉变得安静下来。我应该是那些年唯一会被放在图书馆的孩子,阿姨一般都让我到她办公的那侧,也就是藏书处待着,她眼皮子底下看着,我父母会感觉更放心。对我来说,可以不用像其他人一样,去翻借书卡,通过半开的玻璃窗请阿姨找书。我可以在书柜之间游荡,随意翻寻找喜欢的书,再用妈妈的红色塑料封面的图书证办理借阅。阿姨会一直提醒我,放我进藏书处是不符合规定的,所以翻书的时候一定要小心,不要以为自己是个小孩就可以随意弄坏书本。翻完的书也要记住放回原位。小心翻看的习惯我一直保有。自己的很多书看完如同新的一样。父母担心我被拐卖,把我寄放在图书室,我读到了《复活》、《巴马修道院》、《红与黑》、《百年孤独》……前几天和师兄聊起诗歌,还不自觉的背出来《巴马修道院》里某章开头献给海伦的诗,找出书来对照,发现只错了两个字。童年的阅读印象如此深。
小学毕业那个暑假,在三姨家住过一段时间,三姨的书柜成了我的探索宝库。我读完了她的外国文学函授教材,对诸多名著有了大概的了解,让我在后来逛书店知道去找什么来读。
中学开始有了零花钱之后,说是零花钱,其实只是按照每天早餐的花费略多的一小份每月获得的自由支配的资金。后来我妈跟我说她从小都会从生活费里省钱去买书。这个策略莫非是我妈通过脐带传给我的?为了喜欢的书,我会缩减自己的早餐预算,甚至去同学家蹭早餐(同学不爱吃饭,她妈妈觉得引入一个食欲好的我,有助于让她对食物产生好感),被我爸抓过正着后批评了一顿,不让我占人家便宜。小时候读书太快,买的书根本不够我读(那时候之前去的图书室关闭了)。随着年龄长大,也希望可以读一些流行的书。后来找到的方法是去学校附近的书店借书。这时候从小在图书馆里养成的爱惜书的习惯帮了我大忙,第一次放学在书店开口借书,一晚上看完第二天上学还给老板仍然是新书,并不影响销售。老板再也没有拒绝过我借书读。书是借的,又需要赶紧还,遇到喜欢的句子,就会慌不迭抄写下来。借得多了,不买书不好意思,最后买了一本帕斯卡的《思想录》,也是因为我抄了了大半本,觉得还有想抄的,但是到了还书的时候,不如买下回来慢慢抄,事实证明,买回来就没有抄写了。深刻体会到了书非借不能读也。
中学有个同学藏书非常多,我经常借阅。印象比较深的是绿色封面的《星雪火》,里面有描述提着蝙蝠在房子周围走一圈。也有食肉动物捕食是有限度的,而人类不是为了穿暖和吃饱而杀戮动物,人类更为残忍。我们会逃学一起骑车去新华书店看书。他会等在学校门口樟树下,夏天的阳光在深绿色衬衣上留下圆形的亮斑,我会用一句刚学会的法语说你好,提醒他我已经溜出来了,我们顶着骄阳飞驰去新华书店吹冷气看书。站着读完《魂归阿寒》,很喜欢但是没有买,因为我妈不让我读言情。那个版本的封面是个画风梦幻的女孩脸,跟很多言情小说封面很像。故事在心灵上留下了一道烙印,每隔几年我都会去重读一遍,这个故事永远鲜活动人,好像是纯子的尸体,一直在雪中保持美丽。也翻过下克劳塞维茨的《战争论》,是个黑色封面的版本,最后买下,读完后甚至去囫囵吞枣了一遍《孙子兵法》。同学也买了一本,应该是跟风,他并没有读。我爸一度认为我们在早恋,如临大敌。到如今,我们依然是会聊书、互相推荐书的朋友。比起teenager love的戏剧性、多半悲喜交加的哀歌, 对书籍的共同喜爱更能维持地久天长的友谊吧。
长大一些短途旅行去到大点的城市,也会逛更大的书店,17岁上买的译林精装版《追忆似水年华》,多年过去了,童年早已结束,很多书一读再读,但这本书依然没有读完。
回想记忆里那些书籍,像身上反射着粼粼幽光的鱼,沉默无言,拨弄时光之水,身姿优美,“日光下澈,影布石上”,然后疾驰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