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明很快乐的
自从天气转晴后我都很开心,甚至可以说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
白天工作,忙忙碌碌,碌碌无为,被催促被追赶但也被感谢被关注;下班后吃东西吃甜点玩手机聊聊天然后抱抱小熊去睡觉。周而复始。
然后莫名其妙地有些情愫生根发芽。我想一定是因为我自己够好,状态够好,性格才能明媚得起来。
然后他和我靠得越来越近。
起初不过是聊天,闲聊而已,打发时间而已。但我也的确不知从哪一天起这状态被打破。直到他有一天问我能不能抱一下。直到一个突如其来的吻。我有什么可得意和自喜的。我明明知道一旦开始就会是结局的。但我还是默许了这情愫的发展。就像,爱一旦发了芽,就算雨水都不下,也阻止不了它开花。他说,他一定是脑子坏了才会那么冲动地亲我。他说脑子空白了。他说不知为我失眠了多少个晚上。
其实我不是图样图森普的。
可他明明对我一无所知。
所以男人的喜欢总是太过肤浅。
喜欢我什么呢。
我有这么深刻和有趣的灵魂,但总是被喜欢得如此肤浅。我有什么可得意的。
如果这就是爱情,那花期可真是短暂。就像那天晚上飞到卧室里来的飞蛾,是不是也在嘲笑我自诩聪明也逃不过主动扑火的剧情?但它还是贴在墙上陪了我一个晚上,而我舍不得赶走它,更不想拍死它。万物皆有灵。如果它自然凋谢,也是命运。
那他看向我时眼里的光呢?我明知道,早晚会消失的。
周末的清晨,我凌晨起床去工作,然后又很快回来,off duty的状态。我一路唱着歌,不是欢快的旋律,不是因为工作取消。可是他看到我的时候,满眼都是惊喜。果然,喜欢一个人的眼神是藏不住的。我会为他前一晚的态度生气,但他会以为是工作让我不开心。然后他冒着雨带我出去road trip。其实我不喜欢阴雨天的。但我第一次静下心来去体会雨中的海。我们在车里听着西城男孩的音乐混着雨声坐了很久。然后去吃了希腊餐。然后他开了另外一条路回程。只是他并没有说明,直到我问了才说。他想让热爱road trip的我看不同的风景。
我突然就没了脾气。
周日我又去上临时的班。我不在的时候,他花了很多时间又是腌又是烤做了羊肉给我吃。我本来不喜欢吃肉的。那天吃希腊餐的时候就突然想到国内的烤羊肉串,然后馋到不行,然后他就烤了。意外的是,我竟然很喜欢他烤的肉。
他问过我喜欢什么样的人。这个问题,随着年龄的增加,答案早就不知道更迭了多少个版本了。现在的我,只喜欢能看得到我的人。我只是觉得,一个人能看到另一个人真的太不容易了。不容易到什么程度呢?大概会到想哭的程度吧。就是那种在悬崖上被展览千年却不能被看见的感觉。和不被看见的我的世界。可惜这些话我并没有和他讲。我表现得太过可爱,而我骨子里却太过悲哀。他说我聪明。我就当这是赞美了。我不知道我够不够聪明,但我至少是希望自己是聪明的。我觉得,聪明才是一个人最大的性感。而不够聪明的人,连幽默也幽默不起来。至少我喜欢聪明人。我喜欢聪明又深刻的人。哈!看来这个答案又有新变动了。
可我还是太过敏感。这到底是聪明还是愚笨。我注意到他看我时眼里的光消失了。我并没有患得患失。甚至没有声张。只是自己悄悄感慨了一句,所以爱还是会消失的对吧。失望还是有的。好在我原本就没什么期待。只是不知什么时候起,天气怎么就又阴了呢?我明明知道这是自然规律。
他还是会对我言听计从,还是会主动帮我做一些我正在做或正要做的事,还是会发现一些我对食物的喜好(我自己不知道),然后做给我吃。可是我有什么可得意可自喜。Something is gone。不是这样的。我这样说会显得我那么矫情。可是我的感觉就是这样的,他已经开始看不到我了。我明明就在这里,可是他看不到。
也没什么可悲伤。就顺其自然吧。还是感恩他收留过我孤独的灵魂。我知道不会长久。我比较洒脱。这世界这么大,这么多人,总会有人看得到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