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客行笔记第一
阿秀和叮叮当当,我还是喜欢叮叮当当更多一点,因为她的喜欢更干净、纯粹。阿秀是在狗.杂种武功、内力大成以后喜欢他的,这种喜欢很简单,喜欢一个厉害的人有什么难的。叮叮当当不一样,她在狗.哥(当然了,她以为是石中玉)还很蠢,没开窍的时候就一直跟着他不离不弃,丁不三要杀狗.哥,她就教他丁家擒拿手,在狗.哥不理世情的道路上一直帮扶着他,最后他们还成亲了。这种喜欢才弥足珍贵,喜欢一个已经在世俗上被认为优秀的人有什么难的,很多人都会喜欢,你的喜欢跟别人的喜欢又有什么不一样呢?真心喜欢一个被世俗认为不优秀的人才是了不起,让人尊敬的。这也是为什么汉孝宣皇.帝更惦记着之前在民间的许氏,要找她来做皇后的原因吧。但是阿秀为什么不让人反感呢,因为阿秀不是带着条件去找的,她不是说带着“我的意中人是一个盖世英雄”去喜欢狗.哥的,她看上的还是狗哥的内在品质,只是偏巧这个时候狗.哥大成了,使她处在叮叮当当的位置,她也能做到叮叮当当的事情。但于人生出场顺序而言,我还是更喜欢叮叮当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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