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战后的财阀解体过程(三)》陈再明22、8、8
三,日本十大财阀为解体对象
日本财阀,既然是由家族集团,对其直营的公司或其参加的公司,直接地采取股份的集中管理。因此,财阀解体的工作,不止是解散其直营公司或参加公司为足事,更应是分散同一家族所保有的股份为要务。
当时,被指定为解体对象的财阀有:三井、三菱、住友、安田等四大财阀属下的八十三家公司,被令放弃保有股份的财阀家族,共有十大家五十六名。其中包括三井家十一名,三菱(岩崎家)十一名,住友家四名,安田家十名,中岛家五名,野村家四名,浅野家四名,大仓家四名,古河家二名,鲇川家一名。
十大财阀中,三井、三菱、住友及安田等四大家的控制力,又占压倒性的地位,而三井及三菱的财力更是雄大惊人。中岛、鲇川(日产)可算是新兴的财阀,是″九一八事变″发生以后,才飞黄腾达起来的。前者以制造飞机为主。后者则是以生产汽车为主。野村、浅野、大仓及古河等家,却是具有历史的旧财阀,野村于1906年创立证券公司开始,二十二年间便支配了几家纺织公司。浅野即于阴治初年(1868)成立日本钢管公司。大仓也是成立于明治初年,是以贸易商起家(其前身是军火商),有名的″大仓组"便是本家。古河是以矿山为中心,渐渐扩展范围,掌握了商事、电机、机械及化学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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