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身女性冻卵案看,女性生育权真的掌握在自己手中了吗?
最近,中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败诉。一开始我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有些不平,为什么单身女性的生育权要被剥夺?
即便冻卵存在诸多的风险和问题,也不应该一边允许已婚冻卵,一边又不允许单身冻卵。

但在细究之下,我发现已婚的女性也不是所有都具备冻卵的资格,只有两种情况是被允许的,一种是患肿瘤的已婚女性,一种是患有不孕不育的夫妇。
此外,患有肿瘤的单身女性也被允许冻卵。这种限定又让我觉得这个政策不是一味地针对单身女性,而是在女性冻卵这件事上有更多健康及其他方面上的考量。
随后,我又发现,即便允许了单身恶性肿瘤患者保留生育能力冻卵,但她将来使用冷冻卵子,也需要有结婚证。看来,生育和婚姻依然要被捆绑在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五十一条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该条款并未限定生育权的主体为已婚妇女,它同样包括了未婚妇女。
生育权是所有妇女都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但事实上,未婚妇女真的有自主选择生育的权利吗?
01
单身生育面临的重重阻碍
不谈单身冻卵,我们来看看,如果一个女性决定自己一个人生孩子,她会面临什么阻碍?
在中国,只要扯上生育,一切必要事项都会和结婚证挂钩。一般,女性在怀孕之后,需要到社区办理准生证,领取《母婴手册》,而这些都需要结婚证才可以办理,如果没有《母婴手册》,就意味着不能到医院建档,也就无法进行产检。
同时,生育保险和产假工资也需要结婚才能享有,未婚生育几乎没有任何保障。
在生下孩子之后,单身妈妈还要面临孩子落户、上学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需要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以证明孩子是婚姻关系的产物。过去,在拿不出婚姻证明的情况下,单身妈妈还需要为孩子落户缴纳一笔社会抚养费。

来自传统观念上的敌意也随处可见。很多人认为未婚生子是不光彩的,他们总是会特别关注“孩子的爸爸是谁?”,甚至污名化非婚母亲。但如果是一个单身爸爸带娃,似乎没有太多人关注“孩子的妈妈是谁?”,妈妈的作用好像只是为这位男性生了一个孩子。
归根结底,这源于父权制下男性对女性子宫的占有,即便孩子是母亲怀胎十月,忍受了诸多生育损害所生,且要继续为此承担近乎所有繁琐的养育任务,但人们依然认为孩子的归属权在父系那一方。
其实早在2002年,吉林就出台了非婚生育政策。在《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此规定相当明确的点出了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并直言可以借助医学辅助生育技术。
但是20年过去,却无几例单身女性在吉林成功通过申请借助医学手段生育,原因是精子库不向单身女性开放。
02
为了生孩子而结婚的女性
因为单身生育举步维艰,一些想要孩子的女性不得不选择走进婚姻。
在《有恨意但不离婚的妻子们》一书中,36岁的片山志穗为了要孩子,选择和一个看上去老老实实的经济适用男结婚。因为年龄、因为想要孩子而步入婚姻的人不在少数。根据内阁府《关于婚姻及家庭结构的调查》(2014年),未婚女性的“结婚理由”中,“想要孩子”占比最高。
对于她们来说,丈夫只是孩子的附赠品,这个赠品不仅很难拒绝,还会给她们徒添压力。志穗对丈夫没有爱意,但却不得不为了要孩子强忍痛苦和丈夫做爱。贷款买房、养育带娃一切繁琐的事项也都被丈夫推给了志穗。
为了照顾孩子,志穗缩短了工作时间,收入也随之减少,但她的丈夫却能够一边轻轻松松地得到一个孩子,一边又拿着更高的收入,这让她极为不平衡,她在书中坦言自己常常有希望丈夫去死的想法。

很多人说,开放单身生育会造成单亲家庭的教育问题,且不谈这是不是对单亲家庭的刻板印象,现实中的丧偶式婚姻就随处可见,其中的男性在名义上实行着自己父亲的责任,行动上却像一个可以随时隐身的忍者。这样有名无实的缺位式父亲只会引发更多的家庭矛盾,让母亲和孩子都倍受煎熬。
03
已婚女性的生育自由
在单身女性的生育权得不到保障的当下,已婚女性也并非享有完全的生育自由。
女性拥有带来生命的力量,但力量的使用是有代价的。女性在怀孕期间会面临孕吐、浮肿、内脏挤压、腰痛、漏尿等问题,分娩时的生产痛苦也可达医学上的最高疼痛等级,孩子出生后,女性还要承担大部分的照料责任,并为此中断就业或缩减工作时间,使得职业发展受限。
很难说,有多少已婚女性是做好了这些准备才打算生育的。即便在宣扬女性独立的今天,传统婚育观依然在社会上占据主流,“结婚生子”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无论是已婚还是未婚的成年女性都承受着来自各方的“催生”压力。
他们闭口不谈生育对女性带来的影响,只说:“一个女人最大的失败是没一个儿女。”“都是这么过来的,熬过去就好了”“女人都要遭这个罪,怎么就你矫情”。那些不愿戴套的丈夫、步步紧逼的家人和无孔不入的传统婚育观宣扬常常合谋剥夺了女性对生育的决定权。
在医疗纪录片《人间世》第二季中的“生日”一集中,我们可以看到还有一些女性甚至要冒着死亡的风险进行生产。她们大多患有不适宜怀孕的严重疾病,几乎是为了生孩子以命相搏。
38岁已经生育了两个女儿的林琴希望再生一个儿子:“我们那边有一个重男轻女的意识”,她在生第二个孩子之后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而这场终于给她带来了儿子的生死之战又让她失去了子宫。

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的吴莹认为,女性只有生了孩子,人生才称得上圆满,25岁的她偏执地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一个儿子。
另一个和吴莹情况类似的女孩最初同意终止妊娠,但她的丈夫态度坚决:“不生可以,但必须离婚。”女孩婚后没有收入来源,娘家的家庭条件也不好,她无法接受离婚,最终选择了冒险,所幸她成功度过了危险期。
有人想生育而不可得,有人不想生育而必须生,这样的现实可谓是对女性生育权的莫大讽刺。
长久以来,社会倾向于把婚姻和生育捆绑在一起,但又忽视了女性在婚姻中的困境,如,家务任务的不平等、丈夫的缺位养育、职业发展的不友好等。女性不傻,看得出好坏,在能够经济独立的今天,只会压迫女性的婚姻只会成为她们避之唯恐不及的对象。
我们应该看到,如今的婚姻制度已经不能再适应时代的发展,社会结构应该更加多元化,女性应该被给予更充分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