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意志讲稿》笔记
真相——我更应该说是真实和谬误的体系——会向我们揭示它长期以来所隐藏的面孔,那是暴力的面孔。——7
有些东西让患者感到愉悦,却让健康人感到不适,反之亦然。只有让健康人感到愉悦的事物才是真正愉悦的,只有它们赋予真正的快感,因为,只有这样的感觉才能使得物体的现实特质显现。快感是和认识的真相本身相联系的。没有认识的地方,也就不会真正有快感。——14
人有着特别的属性,这使得他与动物不同,能够尤其是在无用的感觉里得到快感。——15
亚里士多德的听觉是指覆盖面广阔的对象,它在某种范围里关涉到对于没有发出的声音的听觉,也就是文本;它还关涉到理解语言的能力,而且,在更高一个层面,接受教育的能力。和记忆伴随的是智力的出现;与这种听觉伴随的是学习的能力、作为学生的资格;成为能够被管束的人。——16
我们会感到惊异,本质赋予所有人的认识欲望,其证明来自无用功感觉的满足。这里的本质,在事实上,是人的某种本质,是为了一种除了自身没有其它目的的认识。正是这种最终目的,当功用性的证据围绕着最终目的而消散时,它将感觉的行为拉向自身,它使得感觉的行为变得愉悦。【在古典哲学里,认识的欲望是内置的机制,人们去实践它,这一过程并不带有某种主观目的。就像粪便从体内排出时人会感到畅快,但这种快意不是人主动追求得到的,而是身体机自身能带来的,它也完全不鼓励人为了排泄而进食。又或者,呼吸会让人感到愉快——虽然人们并不会有这样的自觉,但窒息的不愉快却是所有人都能认同,这种令人愉悦的行为同样不带任何主观目的性,纯粹是自然而然的。】——18
亚里士多德声称,人在本质上渴望认识,这种认识的欲望被朝向理论完美的驱动所引领。——22
使得认识的意志仅仅建立在认识本身的前提之上;使得认识的欲望完全包裹在认识的内部;使得认识从一开始就左右欲望,使得认识从欲望的第一次涌动开始,就赋予欲望以场所、规则和驱动的原则。——24
认识的欲望,相对于认识本身,只是认识的一个游戏,认识的欲望只是在展示认识的生成、延迟和驱动;欲望,是延迟的认识,但是,在认识的悬置之中哦,在这种不耐之中,认识已经是可见的。【在亚里士多德,认识的欲望是认识推动自己生成、实现的工具。认识必须促成自己被重新认识。生命无论如何都会睁开眼,或试图睁开眼,这不是因为它内心思考着、欲求着要睁开眼,而是它必须睁开眼,除非受到疾病阻碍。这是由其生命的本质所决定的。】——25
我们将知识称为应该从认识的内在性抽离的东西,为的是从中重新找到愿望的对象、欲望的目标、驾驭的工具、斗争的所为。【我们将内在体验的经验归纳为外在的理性,为的就是找出其中的规律,以控制它,使它不断重现。】——26
这种快感是和感觉的无用性本身联系到一起的,也就是说,感觉的角色不仅仅是服务于动物生活和需要,感觉本身也能够达至真相。【“只有让健康人感到愉悦的事物才是真正愉悦的,只有它们赋予真正的快感,因为,只有这样的感觉才能使得物体的现实特质显现。”】——33
真相于是在扮演三个角色:它确保从欲望到认识的过渡;相反,从另一个方向,它确立认识对于欲望的先在性;它赋予主体在欲望和认识里的同一性。——34
在此,并不是像只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关于认识的欲望,而是幸福的欲望——永恒的幸福,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干扰的幸福。正是在这种对于幸福的探寻里,或者说在对于——探寻幸福的——条件的审视里,在对于其不确定性和确定性的审视里,出现了真相的观念、真相观念所特有的幸福。正是从这里开始展现了追寻认识的决心。真相于是被命名为认识的根据和认识的欲望。正是从真相开始展现和布局所有其它一切元素。【至斯宾诺莎,真相不再是确保认识和去认识,而是对坚定不移之物——即幸福——的追求。也就是那些使我内心感到和平的东西。“因为凡事不为人所贪爱的东西,就不会引起争夺:这种东西消灭了,不会引起悲伤,这种东西为人占有了,不会引起嫉妒、恐惧、怨恨,简言之,不会引起心灵的烦扰。……爱好永恒无限的东西,却可以培养我们的心灵,使得它经常欢欣愉快,不会受到苦恼的侵袭。(《知性改进论》)”】亚里士多德的文本一切表面布局被打乱。在这里,有着幸福和真相观念的确切对应;从之开始,展现认识的意志和认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认识的自然欲望通过并不是非常功用的感觉和细微幸福隐秘地显现。【真相不再是某种先于意志之物,而恰恰是出于意志而追寻得到的。在亚里士多德那里,真相在无目的性中给予人们以幸福的快乐,而在斯宾诺莎,幸福的真相是具有目的性的结果。】——35
尼采的文本可以被理解为将认识欲望从认识的形式和法则里解放出来的尝试。a—目的在于展示从认识的根基开始,从认识在历史上的涌现点起,就出现了一种欲望;而且,这种欲望和认识没有亲缘关系。在目的的层面没有亲缘关系,在根源或是本质的层面同样没有亲缘关系。没有任何根源上的亲缘关系,可以这么说,既然认识就是生活——因为我们是被动改变,这就是厌恶。在目的的层面没有任何关联,既然认识是为了统治,为了占据上风,不是为了认识。b—同样的,展示在认识的历史里,一直引导认识发展的不那么被认识的事物的内在必然性,也不是认识形式的理想生成,而是一种意志的规则——那就是苦修主义。c—最后,展示在认识行为本身的背后,在——主体的背后,展开的是本能、自我部分、暴力和欲望的争斗。……尼采的分析伴随的是将真相和认识分离;就像亚里士多德将认识的欲望缩略为认识,这是在隐秘地讲述认识与真相的联姻。【在亚里士多德,真相位于认识之前,是引导欲望进行认识的前提;在斯宾诺莎,真相位于认识之后,是认识的欲望进行认知的结果;而在尼采,真相与认识没有关联,欲望与认识不是同一的,并不能通过知性进入到认识的另一面即真理的世界。】——36
首先,每种哲学都有别于另一种,因为,每种哲学都把握了真相的一种或是一种要素。每种哲学的个体特性都由它与真相的差别关系决定。简而言之,与真相的关系构成哲学的明确原因。然后,哲学的自身发展,或者说从一种哲学到另一种的过渡,都必须有真相的制约……可以说真相是哲学话语里变化与运动的原因。不仅仅如此。哲学的对象是本初原则,最早的哲学家们以他们的方式追寻这些原则。……当哲学家陈述事物的原则时,他们在陈述存在本身。可以说,真相就是哲学的物质原因。就真相所述的原则,在其本身,有着最多的存在和最多的真相。【每一种哲学与真理发生关系,所有哲学都在围绕着真理进行运动,真理是哲学的起源,也是哲学所欲回归的根源。】——44
哲学家就在真相里:它从一开始就毫无疑问地出身其中。真相作为实质在场于他所谈论的东西里;真相以动因的方式作用于哲学的发展;真相赋予某种哲学的个性以形式;真相称为哲学家所有话语的目的。哲学家被真相的四重因由所引导。……无论哲学家怎么说,在他的哲学话语里——即使他本人的道德乏善可陈,或者是个糟糕的公民——,无论如何,他都在真相里;真相的某个部分会进入到他的话语里,相反,他的话语永远不会完全进入到真相的历史,也永远不会完全消失在真相的历史里。以这种或是那种方式,话语永不停止地在真相的历史里重复。哲学家是我们永远无法完全驱赶的某个人,或是永远无法使之完全消亡的某个人。没有哲学放逐这回事。话语可以击败哲学家,他在角斗中会失利,但是这些绝对不会损害他话语里所宣言的真相部分。【每一种哲学都是哲学家——每一个人——根据自身观察,总结归纳得出的结果,即便他的观念多么不善良、不友爱、也不贞洁,但他得出结论所依据的这些材料,都确实是源自这个世界真实存在的天地万象;这个世界在他眼中,就是体现为这样,所以他才将之视为这个世界运行的标准。有多少人便会有多少种哲学,我们可以驱逐某一个恶人,但我们没有办法拒绝恶人存在、无法将某一类人驱逐出去,因为他们正源源不绝地从子宫——这个我们无力控制的肉身中——诞生出来。恶人也是这个真理,这个世界运转的一部分。】——46

哲学的历史总是来自个人努力和历史中真相轨迹的某种游戏。哲学的历史总是通过某些个人的名字而获得指向;哲学的历史,总是在某些层面,操纵了一些被专有名词所指定的单元,这些单元也只能被专有名词所指定。相对于这些单元和指定它们的专有名词,类似于经验主义、泛神主义或是理性主义的单元属于抽象的建构。哲学的历史,在深层次上,总是被理解为个人性的散布。如果这些个人性具有哲学时刻的意义,那是因为,以这种形式或是那种形式,真相本身在向这些个人性给出;或者说,真相的某个部分在通过它们言说。直到它们的谬误也是由真相所带出的。——50
在希腊程序内部,真相的陈述有着多种限制性。这些限制性使得真相不是哪儿都能说,随时可以说,在谁的嘴里都可以说和关于什么都可以说。真相的陈述内容必须有确定的指向。只有某些被争议的事实才能够成为真实陈述或是虚假陈述的对象。真相的陈述主体也是有特定指向的,主体不应该与起诉理由本身有关联,他们是观众。主体应该是被认为是了解情况的人,他们与案件没有立场的关联,只是知道案件的某些事实。【在古希腊,事件的陈述者是与事件无利益相关的第三人。】——96
在古典体系里,真相是由第三者说出的,证人;证人负责表明他是站在诉讼双方的哪一边。这里,真相是第三者。真相没有站在任何一边。程序的进行不是要决定真相在哪一边。而是看两边的哪一方敢于面对——或是放弃面对——真相的力量,这种可怕的中心。真相的居所不在话语里;或者说,话语绝不是在展示真相。通过话语,我们逼近真相;是话语以誓言或是诅咒的形式来指定暴露在真相令人无法承受的目光之下的人。如果有什么在真相的誓言里被揭示,那么这绝不是所发生的事被揭示,也绝不是事物本身,这是无力抵抗的人裸露在真相之下,他接受被真相攫去;或者相反,是试图逃跑的人在真相之下退缩。双方中的一方之所以接受暴露在真相之下看,这绝不是法官裁决的结果。不是裁断的介入导致真相的权威,而是争执双方中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挑战:你是否接受真相的考验?【真相不是不辩自明的,也不是被某一方说出来的,而是在争论中越辩越明;真相也不是被法官判决出来的,而是真相在话语中,在针锋对麦芒的火花中将自身显现。】——98
真使得显示真相的誓言总是处于一系列的对决中。这是争讼的突变之一,是争斗的面目之一。与真相的关系因此和争斗本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在某种意义上,它不是在另一种维度打开的。情况不是这样:一旦争执停歇,真相就将开始显现。真相不是在中立的场所构建的,而是在争讼的空间里构建的。……最后,是知晓法律的人,他不是证人,更确切地说,是“有知识”的人,他有能力,他了解规则、习俗和解决争端的方式。【两个国家的斗争也是如此。如果一国承认自己不如另一国,那么这个国家的国王就会——在斗争(诉讼)发生之前——投降,因为“我国不如他国”就是这件事的真相。但不明白这个真相的,就会发起—接受挑战。最后,不是因为战胜国胜利了,所以他有资格宣布真理——不是战胜国拥有了真相而成为真理的代理人——而是在战胜与战败这个双方的事实之中,真相被显现出来:a国确实不如b国。无论是两个人还是两个国家,所有争斗都是出于对真相的无知。因此我们说“必使无讼”,并不是要当和事佬两头劝架,也不是要强行拉开两个斗争的人、各打一巴掌,让双方被强硬(权)所折服;而是若我们知晓真相,那就告诉弱国:“你要认清自己,你不如b国,你要避免无谓的伤亡”,然后告诉强国:“真相已经显现,a国不如你,不必做无谓的杀伤。”契丹入汴,道自襄、邓召入,契丹主从容问曰: “天下百姓,如何可救?”道曰:“此时百姓,佛再出救不得,惟皇帝救得。”(《五代史》)】——99
因此,它表现得像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游戏”,介于私人事务(谋杀或者债务)和无上权威之间,无上权威负责的只是角逐。无上权威只是间接地介入,只是在对裁判者们作出裁判,只是象征性地存在于裁判者们所握的权杖上。但是,还有更多的:裁判者们没有处理谋杀案本身;他们不需要指出杀人犯,不需要说他应该接受何种刑罚;他们只需要说血的代价是否已经付出。他们需要决定的事已经进行的程序是否正确,是否完整。裁判者们不是就违法而介入,他们的介入关乎习俗法的应用,这是个人用来解决争端的习俗法。更为确切地说,他们的介入关乎执行。裁判者们居于次要地位。他们控制的是司法程序的展开,其起因和曲折变化不在他们的范围内。他们不是去说出真相;他们不需要确认事实的真相,他们需要说的是应该怎么做。【裁判者要做的只是控制司法程序的展开。】——104
在这里,基督教的认罪行为使得真相的考验复杂化,但是,在宗教裁判所,并不仅仅是简单纯粹的技巧在致力于获得认罪。有一系列分别的处理方式在支撑宗教裁判所的拷问;——或者你抗拒考验,你不承认是巫师;那么,是魔鬼在支持你经受不可能经受的;于是你是魔鬼的党羽,所以你应该经受另一场酷刑,直到最后的酷刑让你的灵魂逃离你的躯体,逃离这个魔鬼控制的肉体世界。——或者你不能抵受酷刑,你招认了;这证明你就是撒旦的党羽。于是你应该接受惩罚。我们却本来曾经许诺你一旦认罪就不需要再接受惩罚。但是,你的认罪使得你已经被宽恕,你死去时会被主赦罪,我们也就不会犯下致死的原罪,因为我们宁静地送上主的审判庭的不再是未悔罪的罪人。【如果你是清白的,那你一定能经受住非人的考验,因为上帝会施予无罪之人奇迹;但如果你真的经受住了这非人的考验,那你就会被认为是得到了恶魔的加护而遭人恐惧。说到底,人们从不相信上帝在普通人(同类)身上的显圣,上帝唯凭借外部异象才能得到承认,譬如突然天降大雨在火刑台上,又或者雷击使失去心跳之人突然复活……】——113
通过誓言,诉讼双方展示他们对于法官裁断的寻求;他们的诉求彼此对立,他们都寻求法官的判决。说“我发誓我没有杀人”和“我发誓人是他杀的”,这不是在陈述真相,而是从仪式上引入司法权力。【誓言本身并不具备真相效力,发誓乃是一种决斗(诉讼)宣言,即“我向你发出挑战”和“我接受你的挑战”。真相——成败、强弱、对错,都——需要在随后的决斗过程中诞生。而司法权力的任务就和任一一场对决的裁判员一样,要确保司法程序的有效展开,对这场决斗的运行规则进行维护。】——120
判决的立足背景在于个人之间对于过错的修正程序。判决让修正合法化,限制和组建修正。判决使得罪行按其所应当地得到修复。判决并不将罪犯构建为罪犯。我们的刑法所一直纠缠的重大问题(被告真的有罪吗?)在希腊法律里是没有的;希腊法律其实只关注这个问题:罪行是否真的得到修正?……判决的作用不在于宣布某项权利属于一个主体。判决不立足于主体的权利;判决不需要承认法律主体。判决需要解决的事如何剥夺和再分配。判决不在于承认每个人自身的权利;判决在于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发放、补偿和修正。希腊司法实践并不建立在主体权利真相的基础上;它的立足点事分配和修正合乎事物流通和所属的正确轨道。——122
知识以两种形式与政治权力和国家机器相捆绑,于是,知识自然而然就定位在官员的手里:知识是国家机构与政治工具。由此,注定知识的特性必然是秘密。知识不被传播、而是被扩散。知识与权力的拥有直接捆绑在一起。【知识以权力为管道扩散.,但人们并不能得到管内的知识,他们只是被权力统治。】——157
希腊的改变正是在此处发生。知识将与国家机器和权力的直接行使分离;知识在它的直接、立刻的应用里与政治权力分离、成为公义——这些东西是作为自然秩序、神界和人界的秩序——的关联物。以往的知识是实际权力的隐秘,现在成为显像世界的秩序,在真相中被量度和执行,存在于日常生活里,适用于所有人。以往,真相是对久远规则、挑战与承担风险的记忆,现在,真相采纳了知识的形式,揭示事物的秩序,遵循秩序。于是,存在两个相互关联的转变:一个是将真相作为事物、时间和秩序的知识呈现;另一个将知识从权力的领域转移到司法的领域。这也许是希腊文明成形过程中的重要现象之一。一方面,司法实践本来是与政治、信仰仪式功能捆绑在一起。因此限于小部分人,传统首领,现在,司法实践与真相捆绑到一起。司法实践以前仅仅是决策与传统规则的运用,保存在记忆里,由智者、专家、解读者在合适的时机唤出,由负责司法的国王们根据规则事实。现在,这种司法完全与真相连接到一起。……从此,司法(正义)取决于真相,被真相掌控。真相本身,就是确切的秩序,是恰当的布局,是严格的循环与回归。【原来,小部分人控制着真相】——157
司法—真相的关联与知识—权力的间隔永远不会完全完成;它们不断被质疑。到那时,总体上可以说,挑战—真相的位置与知识—权力的位置将被西方摒弃。两种形象所代表的公义外在于真相,与真相迥异,两种形象也属于这样一类人,他们只会行使专断无限的权力。这两种形象属于西方的梦想,这种梦想是顽强萦绕着,又一直被压抑。【查理曼、拿破仑、希特勒】——159
于是,可以理解贫困者的诉求,这种诉求是他们抵制持续恶化境况的手段。……最为贫困的阶层坚定地寻求一种知识、度量衡体系和权力架构。从历史角度考虑所应提出的问题是,当贫困阶层的状况恶化时,他们如何能够获得这种知识的构建、度量和体系的权力和新类型权威的形成?在我们所处的历史时间点,贫困的农民没有盟友,没有用正在形成的商人中间阶层。只有两个阶级。——161
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在希腊和爱奥尼亚出现了新类型的知识,它的布局——或者说是内容——非常不同于亚洲国家的知识类型;在亚洲,与知识捆绑的是政治功能的行使或是国家中的某个特殊角色。在亚洲国家,金属的开采与加工、珍贵物品的制造由奴隶完成,由国家官员领导与负责,他们也因此保有这种技术的秘密与垄断。希腊手工业者能够自己掌握加工技术;他们的知识来自传授,或者是自学。掌握知识后,他们将知识传播给其他人。他们的知识包括实材、时刻、质量、时机、机遇和变化。他们的双手如同以前神的双手,身在世界上所做的也是用手工的方式制造世界。【中国的手工业者通常垄断工艺技术,传男不传女。而因为这些垄断的存在,技术与技术之间只能在前辈与晚辈之间进行狭隘的直系传递,而无法平行交流,从而也就无法打破传统农耕社会土地对人的束缚。】——166
货币之所以陈述真相,不是因为货币从数量上度量,而是因为货币排除过度,从而让事物呈现价值,在真相中展开。货币—尺度:事物的真实在于尺度(适度)的要素。尺度的实践意味着避免过度,确立平衡。……或者更应该这么说,如果货币之所以和真相有关系,是因为它是调节、改正和社会修正的工具。因为货币……能够使得城邦以适当的秩序运作。货币是城邦的和谐与现实力量。……货币的真相与国家的秩序和生机不可分离。——189 现在,这种真理并不赋予权力,但是是在分配权力,真理如何能得到加强;既然它不是由任何人说出,那么真理从何处能够获得权威与生机?一种话语必然出现,它歌颂的不是君主,而是真理本身,歌颂分配的法则、它的价值与智慧、它所植根于上的源头,还有秩序,真理使得秩序不仅凌驾于人之上,还凌驾于星辰、大海、动物与植物之上。……正是在这里,出现了主体的位置,是认识的主体,中性的主体;正是在这里,出现被遮蔽的真理,出现了知识的内容,这种知识不再是魔术般地与事件的重复相关联,而是与秩序的发现和维系相关联。正是在这里,在这片地带,出现了真理的形象,在真理之下,不带有财富,不带有权力,它将展示事物的法则,从而赋予人的法则以力量和生机,人的法则同时也是认识的反面。——215
政治权力确保对死亡的掌控,政治权力调控管理死亡的事件与其结果,从而勾勒出个体性的形状。a—这种法律在部分上剥夺力家庭,广义上的家庭,剥夺了他们对于遗产所享有的集体权力。它使得个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维系他的财产的个人性,将其传承给自己的直接继承人;如果需要,也可以传承给自己所选定的后继者。个人性由此以财产的形式显现。这绝对不能归于什么民主的举措。b—葬礼仪式被严格的规则所管理,这并不是奢华的安排,而是别的原因。……可以看到,这不是那么处于经济的考量。这是在限制所有的魔幻—宗教操作,这些操作本来旨在延长、重振和维系死者或是先祖即将消失的物质影像,将这种物质影像维系在现世存在之中。食物、哭泣、赞颂、仪式,它们越是众多,越是重复,就越是延长这种生命。结果是只有富有者才有权利因为他们的富有而继续存在。……梭伦的葬礼司法剥夺了英雄和贵族的永生特权。葬礼司法使得永生特权可能覆盖到全体。(我们习惯于说,信仰永生是统治阶级强加的意识形态,是为了让最为贫苦的人能够忍受一种会在彼岸获得补偿的生活。事实上,永生首先应当被视为阶级的政府:苏伦的立法就是证明。“民众鸦片”的意识形态类型效应只是在后来才介入。)……通过掌控死亡和经济的社会效应,作为结果,政治权力激活了我们至今仍然熟悉的个人性。——233
不洁的效应立刻开启了知识的陷阱。……可以看到:污垢与真相关联。污垢的司法和社会实践是这样一种元素,它所包含的关键构成事实的确认:需要知道是否有罪案发生,谁是犯罪者。……现在,净化的仪式要求确认事实的真相。从罪案到惩处,要通过的中介是现实的展现和被合理确认的事实。真相不是两个事件之间的强烈闪光,这两个事件一个显现,摧毁另一个;真相构成从污垢到去除污垢之间的唯一正当过程。……现在,真相被仪式所要求,真相成为仪式的部分。不洁要相重新成为洁净,或者更应该说,不洁要从洁净中被分离出去,必须通过被确认真相的中介。真相在仪式中占有位置。仪式让位于真相。真相的确具有洁净的功能。真相在分离。真相的洁净功能。【与真相的圣洁形成对立面的是,人的不洁。这意味着什么.。司法分离出去罪恶,从而设法维持城邦的洁净;但人不会通过法庭的仪式而变得贞洁(被祝福),因为人永远处于神圣法律的对面:他时刻处于能被司法定罪的状态。仪式是神圣的,真相是无垢的,于是罪恶只能从诉讼者身上得到,司法是一场驱逐罪恶的仪式,而不是一场祝福善人的仪式。因此,无论哪一方,诉讼者都不能从司法处得到洁净的证明。在法庭,进行斗争的诉讼双方就是潜在的罪恶(都可能被治罪),司法绝不站在最终被确认为受害者的那边,而是一直都只站在城邦与法律的那方。它不是要帮受害者讨回公道,而是要为被侵犯了的城邦的法则讨回公道,以确保规则仍处于不被破坏(innocent)的状态。】——246


民众权力不仅仅是无知的。民众权力必然是不洁的,因为它是。民众权力只听从自己的利益和欲望。它是暴力的;它将它的意志强加给所有人。民众权力是具有杀伤性的。它尤其杀害智者,后者是作为占据法律言说位置的人。民众权力从本质上是有罪的——既然它表达所有人的意志,相对于什么而言由于?相对于真理有罪,相对于作为城邦存在根基的法律有罪。民众权力,是违背城邦本质的罪恶。【民权不仅无知(不知道自己),而且具有杀伤性,会将欲望诉诸于暴力,诉诸于“法不责众”、“杀人者非我也”的“正当性”。正因如此,正是在这么一种状态下,民众也就不可能从这种盲从中认出自己,认清自己正在为恶。而我想要询问的是,到底是人先在这种民众状态中失去了认清自我、肯定自我的能力,还是本身就是由这些总是无法认清自我的人,组成了民权团体呢;是否总有一些人能在无论什么情形下都追寻到自我,而另一边,则有人无论如何都会去盲从地进行加害?】——253
我们看到,纯净对于认识不仅仅是事实,还有对于世界的秩序本身都是具有本质意义的;不洁的人不能认识事物的秩序。【不洁是从洁净的真相中被知晓的,而真相又需要从诉讼双方的斗争中得出,因此城邦必须通过不间断的诉讼来持续获取自己无垢的证明——城邦、司法本身渴望着诉讼。圣洁的城邦必须推证出自己的子民可以被审判,从而它必须使他们犯罪;因此,城邦、权力必须引诱犯罪、不停地展开司法审判、一刻也不停歇地保证规则正在运作,它才能绵延地生成自己的纯净。】——254

俄狄浦斯的故事揭示的是希腊赋予真相的某种形式,还有真相与权力之间的关系,真相与纯净之间的关系。也许应该说俄狄浦斯的寓言讲述的不是我们欲望和本能的命运;俄狄浦斯寓言讲述的可能更多是一种约束体系,真相话语从希腊以来在西方社会就遵循这种体系。俄狄浦斯寓言展示的约束体系可以被非常简略地如此定性:一方面,政治、司法和宗教要求必须将事件、事件通过事件的回溯和闪烁转变为被确认和记录的事实,这需要通过证人的认证来一次完成。让事件接受被认证,这是俄狄浦斯真相的第一个面貌。另一方面,同样是政治、司法和宗教在要求必须将权力布局建构在知识的基础上,这是对于一种事物秩序的知识,只有智慧和洁净才能企及这种知识。换一种说法,这种真相的俄狄浦斯体系的另一个面貌就是将nomos建构在知识—道德的基础上,这种知识—道德本身就是对nomos的遵从。真相只会向遵从nomos的人敞开,他要想企及nomos的真相就必须保持纯净。事件的闪烁必须转变为被认证的事实,只有遵循nomos,才能企及真相,这就是从希腊以来被强加给真实话语的两个重大的历史约束,《俄狄浦斯王》讲述的就是这些历史约束的诞生和形成。——260
这种分析的假设如下,亚里士多德的模式似乎是在定性古典哲学。它意味着知识意识只是好奇心,认识总是以感觉的形式被标记,最终,在认识和生命之间有源初的联系。尼采的模式则相反,知识意志指的是与认识完全不同的东西,在知识意志的背后不是一种类似感觉一样的先在认识,而是本能、斗争、权力意志。此外,在尼采的模式里,知识意志不是从源初上与真理联系在一起;知识意志包含幻觉,制造,谎言,积累谬误,在虚构的空间里展开,真相本身在这个空间里只是效应。根据尼采,知识意志不应该以主体性的形式给出,主体只是知识意志的产物,产生在权力意志和真理的双重功能游戏里。最后,在尼采看来,知识意志不意味着有已经先在的认识;真相不是被预先给出;真相是作为事件产生。【路不是被设定好的,而是我们走出来的。】——262
这种凶狠也意味着最终在被破碎的隐秘里,认识到剩下的还是只有表象,没有任何本体论的根基;它还认识到人本身,在认识的人,仍然始终只有表象。认识,不是摧毁表象的操作;认识也不是始终停留在表象里的空洞运作。认识在对表象的穿透中无限地构成表象的新颖。认识,就是超越表象,凶狠地摧毁表象,用问题拷问表象,从表象攫去秘密。停留在被给出的表象层面的认识绝不是认识。【认识,就是超越事物的表象,从一颗球中推理到那个球里并不实在但确实存在着的“球心”。并从每一颗球里也找到这个心的存在,再从这个心出发,构建出不同于原来的球的新的表象。认识摧毁表象,但其目的不是破坏,就像解构一台机器不是为了破坏它而是为了研究它的原理一样——我们仍然要回到表象。无论如何格物致知、破除欲执,我们都不可能活在本体的、象征性的世界里,人总要吃饭,总要爱欲,也总有被划分善恶性的冲动,因此我们攫去表象的秘密,以更好地为我们服务。】——271
在尼采看来,阻碍我们认识的正是构成认识承载的东西,是认识的根基、活力、力量,绝不是它的形式;但是,同时阻碍和构成认识的,是完全不同于认识的东西。【阻碍我们前进的不是前路的艰辛——因为前头压根没有路——而是我们怠惰的意志。】——272
如果真相是认识幻念的消灭,如果这种消灭是违反认识本身发生的并且是认识本身的消灭,那么,真相就是谎言。真相不是真相本身声称的东西,真相是别的东西。当真相自我陈述为认识的回报时,真相一点也不真切。……——如果真相是认识,真相就不是真的,因为所有认识都是幻念。——真相是非—认识时,真相不是真的,因为真相在认识之上叠加了谬误体系,或是谬误体系替代了认识。——当真相声称自己是认识时,真相不是真的。真相是谎言。【认识是狭隘的、主观的、偏见的,认识本身具有局限性,如果说什么真相能被认识到的话,那么它就不会是真相。】——284
在亚里士多德那里,认识意志是在认识的先在里被把握;认识意志不是别的,就是认识相对于自身的延迟,因为认识意志是欲望,甚至还不是‘欲望’,它是欲望—快感。这一切要成为可能,认识就必须已经和真相发生关系。在尼采那里,认识是对真相采取欺骗式断言的幻觉效应:承载两者的意志有着双重特定:(1)一点也不是认识意志,而是权力意志;(2)在认识和真相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关系,其特性是残忍与毁灭。——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