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宋风云(373):天下沸然
陈升之这一走,王安石的宰相之路再也无可逃避,放眼天下朝臣,也再找不到哪一个来给他当挡箭牌了。韩琦?第一个不同意的人就是王安石。文彦博?王安石的老前辈、老首长,更是对其有着知遇和提携之恩的大恩人,可以说王安石早期的声名就是有赖于文彦博在京城里为其不吝造势,但此时的文彦博想必会觉得自己当初有些眼瞎,而王安石也会觉得还是让文彦博待在枢密院里更为合适,再说文彦博也绝不可能甘心给王安石当挡箭牌。 左右思量之下,王安石被迫勉为其难地接受了赵顼下发的一道任命: 以参知政事韩绛为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参知政事王安石为礼部侍郎、平章事、监修国史,翰林学士承旨王珪升任参知政事。 从这份诏命里可以看出韩绛乃是首相,但他这个首相其实也是象征性的,况且他此时已经远赴西北担任陕西、河东两路宣抚使,坐镇京师的王安石在名义上虽是次相,但实际上他才是大权在握的那个人。 反对派里的那些凡是敢于站出来跟新法作对的人或贬或走,而自己身后的队伍却是越发壮大,况且自己如今也名正言顺地开始以宰相的身份领导此次变法,自此王安石的眼前可谓是一片坦途。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既是如此,那他王安石又还有什么理由不策马狂奔呢? 这年十二月,在自己正式拜相之前,王安石推出了一项新法——保甲法,而在他拜相十天后,另一项新法、也是继青苗法后又一项让保守派为之而集体抓狂和愤怒的法案正式出台——免役法。 首先说这个保甲法。 王安石在出台这个法案的时候就明确表明了推行此法的用意:先王以农为兵,今欲公私财用不匮,为宗社长久计,当罢募兵,用民兵。简单说就是,如今国库紧缺,而大量禁军的存在又在严重耗费国家的财政,所以国家要推行保甲法以减少禁军的数量乃至于今后要以此取代宋朝当下的募兵制度。 保甲法所施行的地区仅限于农村,主要的内容就是:每十户人家为一保,设保长一名,每五十户人家为一大保,设大保长一名,每十个大保(五百户人家)为一都保,设正副都保正一名。每户人家凡有两个及以上的男丁便需出一人为保丁。另外,每天晚上每一大保需要有一个五人小分队负责轮流巡视乡里,其职责就是维护境域内的治安。当然,这些保丁们是没有政府编制和工资的,纯属义务劳动。除此之外,每年的农闲时节他们还会被各位大小保长组织起来进行军事操练。 如果说均输法是在针对商人,青苗法是在针对地主和城市里的富人,那么这个保甲法可谓是专门为广大的农业工作者而量身定制的一项法案。王安石推行这个法案的用意我们已经说了,他站在国家和统治阶级的立场上希望可以通过保甲法来维护社会稳定,同时提升宋朝老百姓的全民军事素养和战斗技能,如此便可为宋朝提供强大的后备兵源,一旦遭遇大型战事更是可以让这些人迅速投入战场并来之即战。这一点有点类似于游牧民族的特性,牧民们平日里都牧马放羊,一旦遇到可汗的征调令则拿起弓箭和弯刀骑上战马便成为了战士。 最关键的是,相比花费巨额金钱去养活数以百万计的军队,施行保甲法的成本几乎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假以时日,如果通过此举真的能够把当前的军队数量给控制下去,那么宋朝的财政状况将随之而巨变。简而言之,保甲法虽不能为国生财却能为国省财,甚至可以一举解决困扰宋朝最大的财政问题——冗兵。 后世的某些学者甚至觉得王安石此举是在把宋朝往军国主义的道路上推,这种说法其实并非危言耸听,我们要知道神宗陛下的终极梦想是什么?覆灭西夏收服辽国!要实现他的这个梦想需要靠谁?那群手捧诗书的孔门弟子吗?当然不是!想想战国时期的秦国,那真的是全民万众一心誓要在秦王的领导下一统天下,如果没有这种民间基础,那么秦国能否一统天下还真就是个未知数。 且慢!我们的问题也在这里! 秦国的百姓和士兵之所以战斗热情那么高其实是有原因的,因为数百年里他们一直深受晋国以及后来的魏国的欺凌,那可谓是国耻不断危机四伏,而当商鞅开始在秦国推行新法之后,即使是最底层的百姓和士兵也能够因为军功而分得土地或是获得封爵,对他们来说于公于私这笔买卖都是稳赚不赔。既是如此,那他们为什么不博一把呢? 反观宋朝,自从澶渊之盟之后,宋朝已经快一百年没有经历过足以亡国的外部危机和考验了,五代十国时期的乱象以及宋辽战争时期的种种人间惨剧对于此时的宋朝人来说已经成了传说。文官集团憎恶战争是因为和平可以让他们长享富贵并一直将武将给死死地压在身下,所以他们极力避免战争,哪怕不惜为此而卑躬屈膝讨好异族,而普通的老百姓更是早就习惯了和平年月里的这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在这样的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之下,有几个宋朝人会燃起如宋神宗那般的立志要恢复汉唐时期赫赫军威的豪情壮志? 话说到这个份上,相信大家应该对保甲法的利弊产生一个清醒且直观的认识了。这是新法里面罕见的一个不与钱财沾边的法令,也是一个完全只针对农民的法令,但它也是一个极不符合现实与民心的法令,而所谓的民心也就是人性里面最根本的特质——利己。毫无疑问的是,保甲法于国有利,再不济它也有利于社会治安的好转和稳定,它于老百姓又是否有利呢?当然有利,但具体到个人呢?具体到那些保丁身上呢?他们又是否觉得自己受益了呢? 请问:如果你是此时宋朝的一个普通农民且是被征召的一个保丁,你愿意每天晚上睡得正香时被邻居叫起来拿着一根棍子去把整个村子给转一圈吗?在田间地头辛苦大半年之后,你愿意在每年的农闲时节去跟一群人整日操练棍棒和刀枪之术吗?你愿意因为自己的一个稍不留神就被保长大人以违反军法或目无长官而被痛打一顿呢? 这就是人性。我们都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社会稳定的环境中,但如果这份稳定需要由我们去无偿付出的时候又有几个人会愿意参与其中呢?再而论之,在封建帝制时代,每一位皇帝无疑都是狭义上的国家主义者,当然这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于他们而言家国即为一体,所以他们自然也希望所有的大臣和百姓也能一切以国家利益为重,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能够完全牺牲和舍弃个人或某个小集体的利益。 遗憾的是,这是痴人说梦,千百年来能够为国家和本民族做到勇于献身的人少之又少,尤其是在和平年代。可是,这一点赵顼和王安石都没弄明白,或者说他们虽然明白但还是在这方面表现出了一个理想主义者的可悲之处。你们两个心系家国且以国家兴亡为己任,但这是因为你们一个是帝王一个是宰相,可其他人呢?那些普通的士农工商呢?事实上他们也有自己的欲求,而且这些欲求与国事几乎是毫不沾边。 关于保甲法的利弊以及在实施这项法令的时候所出现的具体问题,我们会在后面的具体事件在做细说,我们现在要说的是新法的另一项法令——免役法。 宋朝的农业人口分为主户和客户,所谓主户就是指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客户就是我们常说的“佃户”,而主户又按照其土地持有量的多少被分为了五等。简单说,第一等和第二等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各位大地主,高级一点的叫法就是所谓的乡绅,第三等则是日子过得比较滋润的小地主或者是所谓的富农(小康户),这三等也被叫做是上等户。在他们之下则是四等户和五等户,也叫下等户,他们尽管也拥有一定数量的土地,但他们的日子也就是个温饱的水平。如果遇到灾荒之年,这些人的土地随时有可能被大户人家所兼并而他们也由此沦为没有土地的客户。 再说坊郭户,也就是城镇居民,宋朝政府按照个人私产的多少将这些人分为十等,其中上五等被称为上等户,下五等则为下等户。 我们为什么要特意提到这个户口等级呢?原因就在于这个免役法与户口的等级密切相关。我们都知道在古代的时候百姓需要为政府服各种差役,美其名曰:建设更加美好的祖国。这个差役可不单单是挖沟修渠营造宫室或是其他类型的国家大型基建项目,而中央政府需要百姓服差役,地方政府同样也需要,比如运粮收税跑腿打杂之类的活儿也都是被分配到老百姓的身上。 说完了这些。我们再来说这个免役法的内容。 在这之前,农业户口当中的下等户(四等和五等)和城镇户口里的下等户(六等以下)在原则上是无需服役的,这些人的任务就是努力种地或挣钱以争取哪天成为上等户或中等户,然后就有资格为国家做贡献了,这就跟我们现在收入不达标者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一个套路。免役法的革新之处就在于,从此以后农村和城镇里的上等户和中等户也不用服差役了(意即所谓的免役),但这里有个条件——那就是交钱,只要向国家缴纳一笔相应数额的钱就可以不用服役,而这个钱的多少则是按照你的户口等级来计算的,你的户口等级越高所缴纳的免役钱自然就越多,然后政府再用这笔钱去招募生活在农村以及城市里的那些无业或是闲散人员去服这个差役。 如此一来,上等户交钱之后也就不用担心哪天正在田间地头忙得不可开交时或者是正在市场上忙着谈生意时被政府强行叫去服什么差役或苦役,而那些既没土地又找不着活儿干的人则得到了一个挣钱的机会。后世有人之所以说王安石是一个穿越者,原因就在这里,因为这个免役法其实和我们现在的生活方式和环境很相似,有钱人出钱,然后国家拿这些钱去养活一群国家公务员。 总结一下,免役法就是让从前那些需要为国家和政府服差役的人出钱免役,而这笔钱就被称之为“免役钱”,但是请注意这个免役法所收取的款项可不止免役钱这一项,它另外还会向另一群人收取一笔钱,这笔钱就是“助役钱”。 这个助役钱又是由哪几类人来缴纳呢?答案是从前享有特权可以不服役且高高在上的官户(家里有人当官的家庭)、僧道机构(寺庙、道馆、尼姑庵)、单丁户(家里只有一个成年男子的家庭)、女户(家里没有男人的家庭)、未成年丁户(家里无男丁但有未成年男孩的家庭)。这一类家庭和组织机构也要按照土地或私产的多少被划入户等,但他们所缴纳的助役钱只有其户口等级所应缴纳的免役钱的一半。 总之,只要你是有钱人家,是农村或城市里的上等户,那么你就要给钱。我们再说得形象一点,从此以后宋朝的老百姓需要向国家多缴纳一笔税,但这笔税可以让你逃脱各种明目的差役之苦,意即花钱买自由。再说得明白一点,这个免役法其实就像是宋朝政府向民间所征收的一笔富人税。 这样解释之后,相信大家就能够明白反对免役法的人都是些什么人了,可是为什么某些下等户后来也开始反对它了呢?为什么免役法最后会在反对派的猛烈攻击下惨遭废除呢?因为宋朝的百姓无论是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都会每隔数年就进行一次户口等级的重新评定,出于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某些官员就把本是上等户的家庭给划归为下等户,而某些本来就贫弱的下等户却被划归为上等户。如此一来岂能不天下大乱继而民情汹汹?而免役法又岂能不遭到那些本就贫困的人家的嫉恨和反对? 当然,反对派的这些卑劣的招数要在后面才会出现,我们到时候再讲。我们现在还要补充的一点就是,除了免役钱和助役钱,宋朝的这些富人们和小资以及小康家庭另外还需缴纳一笔钱,这笔钱的数额是免役钱或助役钱的百分之二十,而它的名目则是“免役宽剩钱”。 这个免役宽剩钱又是个什么玩意儿呢?按照官方的说法,这笔钱是为了应对可能会出现的自然灾害(水灾、旱灾、地震)或是战争而向政府提前缴纳的一笔救济款,你也可以将此理解为这些有钱人提前为可能会发生的灾祸所进行的一次集体募捐,可问题就在于不管今年是否会发生什么灾祸,这笔钱你都得交,而且也并不存在退款一说。 提到这个免役宽剩钱的时候我为什么要用到“玩意儿”这个词呢?而这个词又折射出我个人的一种怎样的态度呢?答案显而易见!我个人向来反对和反感个人崇拜以及脑残粉这类现象,喜欢一个人就认为这个人浑身上下什么都好,就连放屁都是香的,讨厌一个人就认为这个人一无是处,无论他做什么都是错的——对此,我只能说这种人不配有脑子。 我之前已经表示过自己在王安石变法这一历史事件上的态度和立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就是他的脑残粉,更不代表我对新法的所有法令和条款都是支持和赞同的。这里我们先不说保甲法,就说这个免役法。很明显,免役法是具有时代进步性的,而通过它更是能让宋朝政府的财政收入得以迅速增长,而对于这个免役钱以及助役钱我也是没有异见的,但唯独这个免役宽剩钱让我瞬间也不禁要认同反对派的观点——王安石此举存在敛财甚剧的嫌疑,甚至已经到了谋财不注意吃相的程度。 更让人不得不为王安石所担心的是,由于此前他所推出的新法已经把宋朝的官僚、商贾和地主集团给得罪了,而现在随着免役法的推行他又把宋朝数量庞大的资产阶级和小资也给得罪了。保甲法就更别说了,这项法案所涉及的是整个农村社会,无论你是地主还是佃户,也无论你是有钱人还是穷人,只要你家里有两个以上的男丁,那么你都得为国免费“服兵役”。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王安石的变法至此可谓是把整个宋朝的各个阶级都给冲刷了一遍,而这种能量其实不亚于改朝换代。问题在于,改朝换代基本上都是通过血腥的铁血手段来完成的,也唯有如此才能让所有的反对势力彻底屈服,可王安石的变法是和平演变,这种不痛不痒的演变不但不会让反对势力屈服,反而会遭来这些人的疯狂反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