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道德经》(十五)》陈再明22、10、4
十五,第三篇 道之体
第十四章 道 律
本文: 视之不见,名曰夷(看不见的叫做″夷″);叫之不闻,名曰希(听不见的叫做"希″);傅之不借,名曰微(摸不着的叫做“微″)。此三者,不可致诘(这三种,又何从去穷究它的形象呢?),故混而为一(所以它是混沌一体的)。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按高处说,它并不显得光亮;按低处说,它也不显得昏暗),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只不过幽微深处而又不可名状,到最后还是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这叫沒有形状的"形状″,没有物体的″形象″,也可称它为恍惚不定的形态)。
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迎着它,却看不到它;随着它,也望不见它)。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秉执着这亘古就已存在的道,就可以驾御万事万物)。能知古始,是谓道纪(能够了解这亘古就存在的道,就知道″道″的规律了)。
解析: 道家口中的道,是不言不行,又无时不运行的寂静行列;是外在话动及寂静的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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