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的工资条解读(2)
转眼间打工半年有余,本着明明白白打工的宗旨,继续对工资条进行解读。因为终于也是货真价实的纳税人了,所以在第一篇介绍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纳税情况,重点聊一聊对纳税的认识。这里也再放一下上篇解读的链接。
https://www.douban.com/note/811982315/?_dtcc=1&_i=1996906OPM7MsB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纳税金额的计算是针对我们常说的应税工资,即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薪资。在此基础上,还要再进一步去掉个税起征点规定的累积减除费用,5000/月,以及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项(租房1500/月、赡养老人1000/月等)。最后得到的这个数值,才是最终用来计算应缴税额的。当然这里的累积专项附加扣除可以自行选择是在每月抵扣还是年末统一退税,这里挖个坑,后面再说。
此外,在进行具体的税额计算之前,还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我国的收税方式其实是基于年总收入来缴纳的,只不过为了均衡收税的工作量,选择在每个月进行预缴,也就是所谓的累计预扣法。所以,我们才会看到每个月都会有一定数额的税在缴纳。
基于国家税务局的规定,我们工资所得适用的个税预扣规则如下表,这里贴一条官方公告的链接,仅供参考。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60540/content.html

废话不多说,举个例子来说明一下(既然是打工人,当然只针对个人工资)。假设小金一月份入职,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应税薪资为7000元。当月减去5000的累计减除费用以及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项中租房的1500,则用于计算当月应纳税额的金额为7000-5000-1500=500。该金额乘以预扣率3%,再减去速算扣除数0,即为小金第一个月应预缴的税额。
到了第二月份,应纳税额需要基于两个月的总收入重新计算。此时的累积收入变为14000,在此基础上应减去两个月的累积扣除5000*2以及1500*2,即该月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同样的, 该金额乘以预扣率3%,减去速算扣除数0,即30。在此基础上,还要减去之前月份已经缴纳的税额,即得到小金当月应预缴的税额,15。
以此类推,小金前五个月的纳税计算表如下

当小金累积总收入超过36000之后呢?以及如果有年终奖的话怎么算呢?这里继续挖坑,日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