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助道品
四念住:
1、观身不净:
身不净有五:
一.种子不净。是身以过去之结业为种。现以父母精血为种。
二.住处不净。在母腹子宫而住。
三.自相不净。上下九窍常流污秽。如涕泪唾垢尿粪。以及周身毛孔排泄汗液。而有孔之处皆喷臭气。
四.自体不净。是身乃由三十六种不净之物组织而成。即外相之发、毛、爪、齿、眵、泪、涎、唾、屎、尿、垢、汗。器质之皮、肤、肉、筋、脉、骨、髓、肪、膏、脑、膜。内包之肝、胆、肠、胃、脾、肾、心、肺、生脏、熟脏、赤痰、白痰等。
五.毕竟不净。此身死后,埋则成土。虫噉成粪。
2、观受是苦:自生至死,无非众苦交煎。
3、观心无常:心乃指诸识而言。即是所起之妄念。凡夫之念宛似瀑流浪花。倏生倏灭。刹那不停。如对境忽贪忽离贪。忽嗔忽离嗔。如是乃至喜忧爱恶散乱掉举。一切一切。总是辗转代谢,曾无暂息。一个念头,一个种子,遂致烦恼岸边越趣越迷。生死海里越溺越深。
4、观法无我:一切事务及道理,我谓常一之体。有主宰之用者。如执有人身谓人我。执有法谓法我。执有自己谓自我。执有他谓他我。总之任何事理俱是缘合而生。缘尽则灭,无有常一。无有主宰。还同露电梦幻泡影。都不真常而已。
四正勤:
未生善令速生
已生善令增长
未生恶令不生
已生恶令立断
四神足:
欲神足,勤神足,心神足,观神定
五根:
信根:于谛理深忍欲乐为信。
进根:勤求不息为进。
念根:念兹在兹,深记不忘为念。
定根:系缘一境,相应不散为定。
慧根:复正观分明,抉择是非为慧。
五力:
信力:能破疑惑,破邪信,破烦恼,即是信已生力。
进力:破种种身心懈怠,成办出世大业。即是精进生力。
念力:破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即是念生力。
定力:破妄念乱想,发诸事理禅定。即定生力。
慧力:能遮通别诸惑发真无漏。即是慧生力。
七菩提分(七觉支):
1、 择法:观诸法时,能拣别真伪名择法觉。
2、 精进:修诸法时,不谬于无益苦行,常勤心在真法中行,名精进觉。
3、 喜:若心得法喜,不依颠倒之法而住真法喜,名喜觉。
4、 除:诸见烦恼等结使,固须断除。若断能不损真正善根,名除觉。
5、 舍:若三界妄念着境之时,能觉境虚伪,立舍所念,永不追忆,名舍觉。
6、 定:若发诸禅定之时,能了诸禅虚假,不生爱见妄想,名定觉。
7、 念:若修出世道时,常使定慧平均,或心沉没,当念用择法,精进,喜三觉分以察起之。或心浮动,当念用除,舍,定三觉分以摄持之,调和适中,名念觉。
修此七法,其要在善能觉了,故曰菩提分。
八圣道分:
正见:修者须以无漏心智相应为其主体。(一切烦恼日夜由眼耳等六根门漏泄不止谓之漏。能离烦恼无染之清净心智。即云无漏心智)观见四谛分明,名正见。
正思维:既见谛理,思维筹量为令增长入大涅槃,名正思维。
正语:摄口四恶业使住善语,名正语。
正业:除身三恶业住清净身,名正业。
正命:清净三业顺于正法而维持生命,离五种邪活法(五邪命皆为利养。一、诈现异相。二、自说功德。三、占相吉凶。四、高声现威。五、说所得供养以动人心。此指出家而言。若在家者,做不正当,及恼害众生之职业,亦是邪命),名正命。
正精进:勤行精进趋涅槃道,名正精进。
正念:系念正道法及助道法,名正念。
正定:入于清净禅定,名正定。
正语,正业,正命为令他信支,戒蕴所摄。
正念为净随烦恼障支,正定为净最胜功德障支,定蕴所摄。
正见为分别支,正思维为诲示他支,正精进为净烦恼障支,慧蕴所摄。
(摘自《李炳南老居士全集》第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