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需警惕的十大陷阱⚠️附解决方案
1.房产纠纷 协议分割房产前先找银行确认是否同意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 如果不涉及房贷,夫妻双方需一同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协议里应明确一方不履行义务对应的惩罚措施,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对价的惩罚办法、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法律后果等。
2.银行存款 协议里应明确记载存款信息,如共同存款的数额,以及现存于谁的名下、哪家银行。 如有可能,不要使用“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这句万精油的话,它只对有钱不报者有利。 建议在协议里将截止到离婚协议签订之时,双方名下的银行存款情况详细列出,包括开户行、开户名、账号、存款余额、币种等信息,方便离婚后以诉讼形式要求分割甚至主张故意隐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3.股票约定 同理,建议在协议里载明股东代码、账号信息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 若存在请他人代为炒股即代为持股且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建议另行制定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三方协议,以方便法院对其进行裁判。
4.公司股权 若夫妻共同约定一方持股并基于另一方对价补偿,需双方协议并书面明确价款及支付方式。 若夫妻共同约定将一方名下的公司股权给付另一方,还需符合《公司法》相关规定。
5.隐瞒财产 离婚后发现财产遗漏可以在两年的诉讼时效内就遗漏部分的财产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为避免一方故意隐瞒财产,致使另一方在财产分割时有所遗漏而遭受损失,建议在离婚协议签署之前就通过婚姻调查,查清对方的财产,并约定隐瞒财产的法律责任。
6.抚养费 若另一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孩子的抚养费,法院很难支持一次性付清的诉讼请求。 如担心对方无法按期足额支付,有必要约定按日计算违约金、追讨抚养费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各项费用,加大对方违约成本。
7.探望权 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探望时间、具体地点和方式。 建议约定若一方出现多次阻挠探视的情况,另一方可申请法院变更抚养权,从心理上给对方施压。
8.户口迁移 双方可在协议中约定迁移户口的时间,逾期或拒绝协助过户的一方,应付承担相应的补偿费用。 注意户口迁出具有人身性质,逾期的补偿不应写成违约金,否则难以得到法院支持,建议使用“不便补偿”这类字眼。
9.限制对方 所有限制对方婚姻自由的约定,都是无效的约定。 同理,亦不能出现离婚后对方不能再生育小孩这类限制对方生育权的约定。
10.多份协议 后签订的协议优先于先签订的协议。 争议内容有处理的协议优于争议内容没有作出处理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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