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0.18笔记——勝爲士
十月十八日、來復二
〖記事〗今日,困。
〖讀書〗讀《神正論》。
〖隨感〗
一、對人而言(此已是新人),先臆必,次理必,次勢必;對神而言,先勢必,次理必,次臆必。人之先臆必,指進路底正確;神之先勢必,指神底自由與善。人之濫用自由,則正在於其不信神並以人僭天,如先勢必者。須知,三必同塗,是以人底恰當的理必上之真知與勢必上之真知,源自其恰當的臆必上之真知;神底理必上之真實與臆必上之真實,則是基於其勢必上之真實。就內容說,在人者係信仰→科學暨明智,在神者係方便→恆數暨啓示。啓示之信仰,可稱爲「圓教」(或曰不共法),而恆數之科學暨方便之明智則可稱爲「共法」。法教互動,並圓教應有一基於共法之不圓滿的解釋。(神人相反、法教關係)
一、三必同塗,則不僅意味着三必之學互不矛盾,並意味着三者洞見關聯,對其一之未知,可由對另二之已知做逼近之瞭解。此種瞭解,係一面由已知逼近未知而做加法(已知者增加),一面又由未知逼近已知而做減法(未知者減少)。是以,損益一也,三必之學相通而相損益也。但人歸根結柢爲有限的,逼近終不圓滿,三必分離則終有未知,又無疑也。總有未知,又總要求知,是無限追尋。(三必相損益)
一、自由乃大善,皍使自由允許了惡底存在,亦是大善。因爲沒有自由底宇宙,一切被管束起來,乃是一「法家的宇宙」。神是好的,是自由的,則宇宙若是好的,便是自由的。(自由之善)
一、要大有爲,因爲人底努力底發生,並及人底事業底達成,本身就顯示了神底允許與命定。(命定有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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