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起来聊聊女性的性压抑
如果说当代社会对性欲是处于压抑状态下的话,那女性这个群体就处在更为压抑的不平等对待下。 从历史上溯源的话,秦朝以前对女性的束缚是没有这么严苛的,大唐时期更是由于武则天的女性掌权,让女性在社会的性自由度更加宽容,但这种宽容依然不代表和男性平等。好似男性社会的逻辑是,既然欲望发生在一男一女之间,那么男性是可以自由和开放的,因为社会的伦理稳定可以通过凝视和约束女性的方向进行单侧压制。 比如说,在我上学的时候,我曾经翻阅过清朝的一本撰写古时候如何处罚淫女的书籍,印象很深刻的有这么一则故事。一位农户身强体壮,他未出嫁的小姨子对这个姐夫上了心,一个晚上终于按耐不住春心萌动,偷偷潜入姐夫的床上,并把全身的衣物脱了干净,结果这个农户恰巧当晚出门并不在家,小姨子并没灰心直接在姐夫的床上等他,到了后半夜村里有一个光棍似乎是想要偷东西翻进了这个农户的家里,结果发现了床上赤裸的女子,就上前和小姨子成就了一番好事,这个小姨子以为是姐夫,也欣然与之水乳交融。第二天农户回家时,发现床上一男一女,以为是自己的妻子背叛了自己偷了男人,怒上心头,拿起杀猪刀,手起刀落砍下两个人的头,并且挑着奸夫淫妇的头到了衙门击鼓状告,结果在衙门大堂放下一看,才发现不是妻子而是小姨子和一个村里的光棍,最后这件事情就不了了之,村民都在唾弃这个不守节操的小姨子和光棍,而农户的妻子也并没有任何话语。 这个故事在我的记忆中非常深刻,其实回过来分析它背后的逻辑,就是说哪怕一个女性和这个男人并不是夫妻关系,但如果这个女性没有约束自己的性欲,那么她就可以被当作荡妇,进行随意的处置,哪怕因此丢失生命,尽管这个故事中似乎隐藏了一种如果不是夫妻,本可以不需要要此女子的性命,但反过来讲,如果是夫妻,背叛了自己的丈夫,那么不仅是一个荡妇,而且更要因为对男性主人的背叛,而遭到最严厉的惩罚,并且这一切都是社会法律条例和习俗所默许和鼓励的。 还听说过一种惩罚荡妇的方法,是骑木马游街。但,其实如果不是夫妻,而一个女性要像一个男性一样悦纳自己的性欲,民间的做法一般是浸猪笼。 所以,当代社会对不同性别性欲的抒发接纳度这么不平等,在社会习俗规定上是有因果的,试想如果一个男性因为厮混而被阉割,或者因为背叛自己的妻子而被进行不人道处罚,那么这种根深蒂固的恐惧就会产生很大的制约效果。 整个社会群体的性欲处于压抑状态下时,男性通过性欲的不同方式投射给不同女性进行了主动的满足,而女性选择作为男性不同投射客体,进行被动的满足,并且在当代社会女性不再需要承担像古代一样可怕的社会极端不人道也不公平的处罚,所以男性女性在性欲满足上是可以越来越多的进行争论和谈判的。 有些男性依然坚持认为部分女性是荡妇,或许就是女性一直作为社会伦理稳定的性欲压抑端,而只能选择成为性欲被动客体,但只要她表现出来不太符合的主体性,男性就认为是偏离了女性刻板印象,必定是荡妇行为和属性,从而进行更离谱的人格羞辱,并在这种人格羞辱中获得更多的自尊感和控制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