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舌兰
意外听到陈奕迅四年前某张专辑里的一首歌,叫《龙舌兰》。乍听之下,旋律和编曲都有点老土,歌词也无甚可圈可点之处,但听着听着就觉得越来越好听,到整首听完的时候,我突然就喜欢上了它。
这个歌手,是个曾经心上人的心上人。我一度听到他的声音就觉得害怕,因为会让我想起很多不忍想起的开心,和太多不堪回首的难过。缘分就是这样,总会把人和自己绝对想不到的人扯到一起。我曾经对自己的智商感到无比失望——就因为自己爱上这个人,而且眼睁睁看着自己被耍,却不愿意放手。但现在我又觉得,其实这一切的发生,跟智商没有太大关系,从我自己性格里本来就有的一个方面看来,我愿意为喜欢他这样一个人而锉磨自己,并不奇怪。
悸动是真的,共鸣也是真的。尽管从感情的角度讲,这段经历无比肤浅,但他的确触碰到了我内心某个角落里面的某些东西,以至于直到今天,我依然会为他的某些面向所触动。那些面向,只占他个人的很小一部分,这份触动,也只占我个人很小的一部分,但这种隐约的链接,却是这段曾经一片迷蒙的关系中,唯一一个无比清晰的存在——它不可言说,也不可否认;细小,但足够斩钉截铁;是身体里一个无法准确定位的点,却能扎扎实实地被感受。区别只是在于,我作为自己身体的主人,如何看待这个点对我来说的意义,又如何判断要在何时、何地,为它付出哪种程度上的实际行动。
也许,如果让我再见他一面,这个人在我眼中,就不再具备那种不由分说的牵动力了。距离总能产生美,回忆总是主观的,而审美仅仅关于作品。一首《龙舌兰》,能够带出他在我记忆里的种种痕迹:夜色里绚烂的霓虹灯,酒吧里低沉的爵士乐,一个下过雨的秋天傍晚,一栋亮着昏黄夜灯的小楼,一次回头,一双手,一个被春夏秋冬的晴雨雾风晕染成诗的剪影。然而,一曲终了,酒醒过后,诗意纵然永存,人始终属于现实,都是要烂在物质世界里的。
愿意为了一个点将全身抛出,愿意为了一刹那诗意遮住经年累月的世俗——这种毫无必要的癫狂,的确是我能做出来的事情。只是在癫狂之上,“我”永远都在。总还是记得,自己之所以爱喝酒,就是喜欢那个时刻——在不清醒和清醒之间,有个人一直凝视着我,她何其享受这种分裂,以及这种分裂带来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