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笔记: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
一、 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33条)
1、工资、福利、保险→单位按月支付→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
享受到评定伤残等级
2、前12个月平均工资(没有出现工伤,劳动者延续之前的工作状态、工作节奏,通过加班必然可以获得收入)
3、护理及护理费→单位负责
二、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条例34条)
1、评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基金支付
2、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0%
三、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保险条例30、32条)
1、工伤医疗费用→签订服务协议医疗机构或紧急就近→基金支付
2、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用→基金支付
3、工伤康复费用→基金支付
4、辅助器具费→基金支付
四、伤残津贴
1、一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基金支付本人工资90%
二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基金支付本人工资85%
三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基金支付本人工资80%
四级→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基金支付本人工资75%
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基金补足,单位以此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五级→保留劳动关系,无法工作的→单位支付本人工资70%
六级→保留劳动关系,无法工作的→单位支付本人工资65%
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单位补足,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级至十级→有劳动能力
五、三个一次性补助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35-37条)基金支付n×月本人工资
一级27,二级25,三级23,四级21,五级18,六级16,七级13,八级11,九级9,十级7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基金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级12,六级10,七级8,八级6,九级4,十级2
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五级18,六级15,七级12,八级9,九级6,十级3
六、工伤死亡保险待遇
1、6个月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月40%,其他月30%,两孤+10%
(没有劳动能力,要么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要么达到退休年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
4、工伤私了协议不能低于75%,若因安全生产事故,单位仍应承担规定应负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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