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天誉煤炭公司拖欠工资、无视安全隐患 ?
陕西安康人徐兴扬与老乡梁元兴在内蒙古乌海市天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四矿(以下简称天誉四矿)的外谋工,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2022年7月,徐、梁二人到天誉四矿1101工作面从事采煤工作。后来才知道天誉四矿把1101采面大包给浙江人郑少峰,郑少峰再转包给王勇,王勇再转在继续转包给梁元兴,如此的层层转包已然违反了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属于重大安全隐患。
不仅如此,由于井下的设备老化严重经常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作业,由郑少峰几人便商议更换割煤机,大修生产工作面设施。为了顺利完成采煤工作,便要徐兴扬与梁元兴二人共同垫资购买了新的割煤机。

然而,新煤机到矿后郑少峰却对新购的割煤机不合格为由,不允许煤机下井,继续用旧的割煤机。可新购的割煤机是我老乡梁元兴签合同按揭的,而且几个月工人垫资费用也高达几十万,这些都是梁元兴与徐兴杨通过民间借贷借来的,每月需要支付高额的利息,这让徐、梁二人不堪重负。煤机又不让下井,按揭尾款也是无法偿还导致无法生产。
就在此时天誉四矿与郑少峰,又另招进了新工队,让徐、梁二人无理由退出。由于天誉四矿和郑少峰的欺骗行为,徐、梁二人不仅没了工作,垫付的钱款也无法收回,度日艰难。
截至目前五个月,徐、梁二人、垫付的工人工资,生活费,体检费,借支,劳保用品,材料费,共计74万余元无法要回,还有徐梁二人五个月工资,以上这些事情,徐多次找到矿领导出面协调,但他们回复是,他们管不了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井下工程不得承包给个人或没有煤矿安全管理资质的单位,煤矿整体承包,属于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整顿,排除隐患。天誉四矿不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将生产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人经营和管理,层层转包的背后更是隐藏着重重隐患。
此外,天誉四矿的21名工人未经培训,没有上岗证,没有保险,没有体检便上岗,更重要的是,混乱管理之下,火工品炸材也没有专业的管理人员,无爆破资格证的人作业放炮,井下没有设置火工品零时存放材料库等问题比比皆是,隐患重重。
一方面,天誉四矿与郑少峰单方面解雇徐、梁二人,拒不支付两人垫付的巨额钱款。另一方面,天誉四矿与郑少峰无视《煤矿安全管理规定》及《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置安全隐患于不顾,视工人生命安全于不顾。
更有甚者,徐兴扬在讨要工资与垫付的款项时,天誉四矿与郑少峰不但不支付,反而拿起玻璃杯子砸向徐兴扬,险些酿成惨剧。跋扈的郑少峰甚至还威胁恐吓徐、梁二人。
单方面解雇工人,拖欠钱款、工资,天誉四矿与郑少峰已经违反了相关规定,而无视重重隐患,更是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
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安全就是生命,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稳定。工资和垫付是钱款是工人的血汗钱,天誉四矿与郑少峰拒不支付、恶意拖欠行为恶劣,同时也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矛盾。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严肃查处,敦促天誉四矿及时整改,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督促天誉四矿支付徐、梁二人前期所有垫支费用、结算二人工资及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