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译】美国枪之谜 - 前言 Foreword by J. J. McC.
一年四载的半打时间中,我发现自己又一次面对这个棘手的任务,介绍我朋友埃勒里·奎因的新作品。我仿佛昨天才坐下为《罗马帽子之谜》撰写前言,但经过我的强迫,由埃勒里把历史性的案件虚构写成第一个奎因冒险,竟然已经是四年以前的事情了!
现在,由于埃勒里·奎因的真实才智影响力巨大,不论是因为新的政体还是新的犯罪小说专家,他在美国侦探小说界已经成为了独特侦探的象征。在英国,他曾被伦敦泰晤士报称颂,那个因评论而出名的媒体将他评为“夏洛克·福尔摩斯的逻辑后裔”,在欧洲大陆,正如(Vivoudiére华丽却真诚的颂词所言)“M. Queen a pris d’assaut les remparts des cyniques de lettres,”【奎因先生的作品冲进了这愤世嫉俗者的文学城墙】,他的作品也被翻译成了多种语言(确切地说,甚至翻译成了斯堪的纳维亚语),所以他的书架上总是充斥着不同语言标题的书。光是他的往来邮件就给他的儿子和她[1]提供了充足的外国邮票,那足以让一个缺乏热情的次要集邮家的感到灵魂上的愉悦。
考虑到这种认可——我很想说“名声”,但这可能会让我失去朋友——我所能提供的绵薄之力并非完全重复他的话。从另一方面来说,埃勒里·奎因的读者应当有兴趣了解他对构成本案的个人观点。
我将一字不差地引述几个月前寄来的一封信件:
我辛苦的J. J.:
现在这讨厌的埃及人终于被稳妥地塞进了那用铅锁死的石棺,或许我应该有时间着手解决那件事件,你肯定可以从历史和我们之间的重要谈话中回忆起那件事的起因和结果。我渴望着解决Horne【霍恩】案已经有段时日了。以那个老家伙,Buck Horn【巴克·霍恩】为中心的事件数年前就引得这群贪婪的大脑兴奋不已!
这倒不全是因为我在犯罪学领域的聪明才智,才让我写下围绕这个事件的作品。当然,这个案件的推理确实很有趣,取证调查也并非没有发挥作用[2],我都承认。但不是这些原因,而是这个案件背景里那奇怪的特性。
我,正如你所熟知的,基本上就是个城市的产物,在实践方面我也必须把脚踏在沥青上而不是草丛。好吧,先生,那场使我陷入奇异冒险的戏剧性挫败球赛[3],显然也成功地把我从熟悉的汽油环境扭曲到了美丽的乡下,也确实让我陷入了那美妙的环境!马厩呀,马呀,碱呀,牛啊,烙铁,牧场……
总之,J. J.,你的来信引着我调查一个发生在百年前的,呃,老德克萨斯,也有可能是怀俄明州的谋杀案,其间掺杂着大量的角色。我随时准备听见吼叫着的Piute【部落名】人,还是Siwash【部落名】,从那斗场的空气中冒出来,拿着高举着的,渴望着鲜血的印第安战斧向我奔来……
无论如何,J. J.,这些华丽的辞藻不过是用以宣告我未来的杰作将和牛仔、六发左轮手枪、套马索、马匹、苜蓿、小伙子们,以及——以免让你以为我跑到了大分水岭西边,让我赶紧加上这个史诗般的大平原的地点——事实上,就在纽约市的中心地带,以及美丽都市那令人不快的像火枪“吧-咔吧”声的希腊合唱团[4]。
你忠诚的,省略。
我本人已经带着无尽的热情读完了《美国枪之谜》的手稿,而且在我看来,这部作品哪怕没有给他带来勇敢的光辉,至少依旧维持着“埃勒里·奎因”光辉的名号[5]。我朋友智力伟业中最新的事件,对于鉴赏家而言,完全比得上《希腊棺材之谜》,《荷兰鞋子之谜》,或者其他奎因的作品,并且拥有其自身奇异且独特的魅力。
J. J. McC.
纽约
[1] 此处原文用的“her”
[2] 原文是“the investigation was not without its moments”,moment本人采用了旧时的“重要”一意。
[3] 原文是“w.k bowl“,w.k. 是 week的缩写,week bowl应指美国大学橄榄球季后赛。
[4] 原文是“unpleasing ba-cba as a sort of Greek chorus to the rattle of musketry“,英语不好,只能翻译成这样了,见谅。
[5] 原文是“the Ellery Queen ‘scutcheon remians gloriously untarnished, if indded a new gloss has not been imparted to that brave reliquf“。其中,reliquf似乎是拉丁语,意指”其余的部分“,scutcheon是指欧美的家族盾徽,此处,我翻译成了”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