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姆关于爱这门艺术的理论
分离意识是羞耻感的来源,也是罪恶感和焦虑的来源。群居的人类曾经使用狂乱结合来对抗它,然后效果忽然而逝,于是大家过上了雷同一致的生活, 然而这种结合并不热切、强烈,它是平静的,照惯例行事,仅仅是虚假的协调。陷入这种循规蹈矩之网的人应该怎样才能不忘记他是一个人,一个独特的个体,一个只被赋予一次生命机遇,带着希冀和失望、悲哀和恐惧、爱的渴求、对空虚和分离的畏惧的人呢?真正与之抗衡的人际协调便是爱。
但爱和羡慕、嫉妒、雄心及各种贪欲这些激情不一样,爱不仅是一种自发的强烈情感产物,是突然被一种不可抑制的情感所俘虏的产物,但它更是一种活动,一种意志行为,而且仅能在自由实现,而决不能作为强迫的结果。它的主要形式是“给予”,是潜力的最高表现,而不是“接受”。所谓爱的奉献是一个人把自身的一切充满活力的东西表现出来并具体化。
所有形式的爱常常包含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了解。其中最受启发的是最后一项,关心是了解的动力,不了解你就不能尊重你,爱的责任若没有了解作为向导便是盲目的。了解有多种层次,作为爱的一个方面的了解没有停留在表面上,而是深入到本质。只有当我能够超越对自己的关心而按其本来面目发现你时,这种了解才有可能完成。比如即使你并未明显流露出自己的情绪,我就知道你生气了。我们还可以比这更深地了解你,我知道你生气不过是由更深一层的某种原因引起的,在我看来与其说你是个易怒的人,不如说你是个遭受痛苦的人,你忧心忡忡,茫然不知所措。我爱你,所以我渴望了解你心灵的隐秘,深入到“你”之为你的最核心的东西。并且在融洽的行为中,我了解你,我了解自己——我了解每个人——而我“一无”所知。 只有通过结合的经历,才能可能了解富有生命力的东西。在洞察另一个人的行为中,我找到了自己,我发现了自己,我发现了我们两个人,我发现了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