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哲学谱系日记(14):德国观念论——费希特

如我们以康德为界限,将德国观念论看做近代哲学连结现代哲学最关键的一环,那么费希特无疑是这一环的启动者。
1,费希特的时代已经明确了“公理不可证明性”的意义。也就是说哲学的第一性问题“必须是无法证明的、自明的”。 费希特将意识到这种“不证自明性”的现象称之为“一种强加与主体上的表象”。对这种表象的觉察——而不是觉察到什么(对象)——才是其所谓的道德经验中的自由。
2,这种自由是费希特的“纯粹自我”的启点。这里辩证法的“正、反、否”的价值得到了一次体现。因为对“纯粹自我”的认知,是一个典型的要将自我“非对象化”的对象化手段。 自指的非递归性体现的不是庸俗辩证法的所谓“螺旋上升”,而是对行动—对象的效用的一次肯定性收敛。行动—对象体现的不应该是任何一个组分,不管是“行动”还是“对象”都应该拒绝名词化的处理,于是对象必须向行动自身收敛。而这一收敛所返回的自身,便是“纯粹自我”的指征。 这就是费希特所谓的哲学的“第一原理”。
3,所以声称费希特是某种“唯我论”是极其不公正的。他并没有把自己困在任何概念的重构之上。也就是说知性直观并不是一个“经由概念来证明”的对象,纯粹自我并非某个在活动的东西,而只是一项只能在(活动的体验中被溢出的)——活动或作为(doing)。 道德律在这里表现的“自由”否决了康德因为物自体设定的被动性形式,相反道德律不过是领悟到自己的(收敛)活动。
4,纯粹自我几乎是收敛→对象的最大反身。是一切“生产力”的基底。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人类的社会构成才可能“转译”了生命的繁殖,并将其对象化为一种经济结构的——增值性产出。 任何纯粹的演证在没有这样的“收敛→对象”的行动之前,是不能基于自身的“证明”来提供这个产出的。反而是形式的定义所必须的对“我”的“有限化处理”——也就是“非我—宾我”化构建——才是“唯我论”的根本前提。 也就是“唯我论”是形式逻辑为了敉平与反身矛盾的必然缀词。是非我(客观世界)必须需要的一个公理性设定。 这是费希特所谓自我与非我的“交互限制”的前提。一切意识产出都是在自我与非我的相互“取消”中,才变得“可分”的。也因此它们都注定了是一种“取消行为”,一种不能产出——增殖的消耗。 在费希特看来,如果没有纯粹自我(收敛行动)的担保,声称非我和自我的“交互限制”能够产出(意识)世界,是荒谬的。
6,只有理解了前几点的“语境”,我们才能明白费希特所谓世界的存在是“自我让渡”的语义,才不会肤浅的把这一极其惊人的智慧洞见,理解成庸俗的“唯我论”。 自我自发的限制自身的活动,即是世界收敛自身的活动。把自身“安置”在客观(宾我—非我)的环境中,乃是生产性想象作用于意识以下层次的工作。这个工作是“纯粹自我”的实践,费希特认为这也是纯粹自我通过“意识”反身—认知自己的手段。 这就是所谓的纯粹自我在时空中的根本行动——原初安置。
7,人的道德和伦理之所以能够被称之为“本性”,也正是这一“原初安置”的必然推导。因为之所以所有基本冲动都无法被“感官”(递归性神经现象)满足,而渴望无限,正是“无限只能通过自指”来实践自身的一个根本现象。 演证无法面对“无限”,因为无限是增殖的隐喻,没有能够处理增殖的“生命——ego”,无限就只能是无尽的,无法(满足—停机—自律—收敛的)——递归。 所以,道德和伦理从本质上就是世界的“本性”,纯粹自我只是这一本性的实践罢了。
8,亦是通过“自律”的自然属性的角度,我们也才能理解为什么费希特对国家的定义,既拒绝威权也拒绝民主。 因为在道德→自然的自律设定中,国家对任何超出道德的角色,都是一种错误的无法收敛的“递归性限定”,也就是说当“我”的自觉被抛弃,任何“正确”都必然是无法实现的,而威权和民主在这一放弃“自然自律”的理念上,几乎如出一辙。 国家只能是在“自我让渡”中实现自律(自由)的一种社会现象。如果“我”无法发现从“私人财产”到“他者权力”的道德—自由属性,那么任何对这些观念的维护,都注定了是无法实现的。
9,我们再把前面的语境再做一次“反身”,也才能明白费希特为什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 因为在费希特的“生命——ego”的结构中,神是主动的——天启。费希特用一种令人惊讶的勇气保留了“天启”这个近代哲学避之无恐不及的概念。因为任何行动只要不允许被——比如康德的物自体那样——进行被动化处理,那么行动的意志就不可能指向一个有限的目标,而要想处理“无限”,又不屈服于一种消极的“无限随机”,那么神与天启的溢出性生动,就成了费希特在自己的历史境遇下的——唯一选择。 在费希特看来,只有这样的拒绝一个“无神论”,才能避免一个至高性的、基于极端自大的“唯我论—非我论”的——独断论。 这恐怕是费希特后期特别强调“存有之神”的一个重要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