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与恩——以善之名
“ 什么是善?什么是恶?是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
如果人性本善,那恶从何来?
如果人性本恶,我们是怎么知道它是恶的?
还是说,无善无恶,本来清净?那我们又是怎么知道善的?
或者也善也恶,环境造就?那为什么同样环境的人善恶表现会有不同?
只要不是沦为虚无主义或者犬儒主义的人,应该不会否认世间有善恶。那到底什么是善呢?”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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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的人,随机的善
虽然我们不一定能准确定义善,但不妨碍我们知道什么是善。我们可以列出一大堆关于善的内容:友爱、包容、尊重、孝顺、乐于助人、不伤害他人,甚至反战、民主、环保之类。
但是,人们关于善的内容又不尽相同,尤其是当利益有冲突的时候,很容易因为立场的冲突而导致观点的冲突,这个时候人们很容易放弃所谓的善恶,沦为一个功利主义者——人总是屁股决定脑袋,人与人、国与国只有利益,没有感情。
也有人,因为某些特别的经历,颠覆了之前关于善恶的理解和期待,或由好转坏,或由坏转好。
这就带来了一个问题,难道没有这些特别的经历,那么他们关于善恶的理解是否就是原来的样子?将来遭遇了新的情况,这些理解是否又会改变?
如果自己都不知道当下的理解是否能持续,能持续多久,能践行多久,什么时候会变,会变成什么样。那这样的理解有何意义?
我们像是一个容器,随机地被投放到某个环境中,就被随机地装下了某些内容。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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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罪
而一种“善”之所以能流行甚至扎根,能被人所接受和传播,那必然带着某种现实的有效性和强力性——看上去是对的,并有好的后果,使人思想上无法反驳,行动上很难抵抗,最后就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一旦人们内心接受,顺应这样一套标准,就会这样要求自己,当然也会这样地去要求他人,就成为了这套体系的一环并帮助扩大。
因为这样的善和现实得失挂钩,所以无论是出于对利害的考量,还是社会评价的影响,人们普遍都会让自己努力去符合这套体系的要求,符合其标准,符合这种善。
哪怕有时心里是拒绝的,是抵抗的,但还是会强迫自己去做。如果结果不满意,就会诞生一种受难者情结——我付出了这么多,为什么会这样?
但这种“付出”的行为还是会受到鼓励和赞赏——莫问回报,但求付出。莫问收获,但问耕耘。只能爱,不能恨,只能包容,不能报复。
不讲目标,不讲效率,只讲善不善。受难是修行的必需。好像坚持善,终究一切都会好。
而如果强迫自己去做也做不到,还可能会诞生另一种罪恶感——知行不合一。
明明应该早起,我为什么起不来?明明应该包容他,为什么我就是想打死他?明明不该吃甜食,为什么我还老是想吃?
如果不幸还信了“致良知”的名言,以为良善出自于本心,那很可能就会认为自己之所以变得不善,是因为内心蒙尘,它被污染了,不干净了,是罪恶的,所以需要不断地修行。甚至需要肉体上的折磨和忍受,来扭转自己。
不断地修行,修正,以达成善的标准,直到——至善。
所谓至善,就是所有善的集合。而外在的善,本身就是要人屈服顺从,是对人本身的否定。
至善,实质上是对人否定的集合。必然没有人能完全做到这些善,那人就变成普遍有罪了。毕竟忠孝难以两全。
有罪当然就需要救赎,这样就诞生了信仰。
所谓信仰,就是永远到达不了的普遍之善。因为永远到达不了,所以需要仰望。
仰望来生,或是彼岸。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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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恩
信仰必有内容,它的解释权被掌握在某些人手中,因为他们有权设计奖惩机制。
那些掌握善之权柄的人,就可以用这些普遍的善,来影响、要求甚至否定其它普遍的人。
被否定的人永远都达不成普遍的善,所以一生都在为所谓“行善“而努力,却永远也达不成。
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委屈了自己,扭曲了自己,埋没了自己,不断地削弱自己。
与之相对,那些不受“善”约束的人,却在放心做自己,发扬自己,强大自己。
所以孔子可以七十而从心所欲而不逾矩,而其它人不行。因为这些标准就是孔子本人宣扬的。如果是我们自己定义自己的规矩,那10岁就可以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这当然就会带来极其明显的分化,一者变强,一者变弱,还自缚手脚。这必然导致广泛的不对等,进而带来不平等。
为了使社会能继续下去,强者必然要做点什么来扭转这种不平等,使之变得平等,我们称为正义。
当弱者感受到这种正义的时候,有两种可能的反应。
一者认定正义可能迟到,但决不会缺席,进而继续拥护这套体系,他们自然就成为了这套体系的捍卫者。先打断腿,再递上拐杖,弱者就感受到恩赐了,当然断腿的和递拐杖的可能不是一批人,但这不妨碍弱者抱有某种庆幸和感激,因为他们之所以能过活成这样,确实含有某种恩赐。
一者认定这种正义,不是自己争来的,而是强者施舍的,被施舍的就可能随时被夺走——所以被施舍的正义不是正义,而是施舍。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之所以迟到,一定有某种罪恶。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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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与罚
怎么办?唯有变强,然后靠自己的力量去夺得并守住正义。他们就成为现有体系的破坏者,那这又必然引起强者的敌视,和其它捍卫者的反感,因为这会破坏其赖以依靠的安全感。
他们是可悲的,他们努力想伸张作为弱者的个体性、自主性,却不仅会迎来强者的压制,还会引来同样是弱者的疏远和反对,他们成为了所有人的敌人。
而那些把持着权柄的强者,一边压制挑战者的同时,却要对其它群体宣扬保持自己的个体性,相互要尊重,因为这样才能肆无忌惮地对内压制,而又不被外界压制。
而那些虚弱者,因为实在虚弱,所以没有自我,所以需要否定他人来肯定自我。所以需要去和他人对比,或是金钱,或是地位,或是所谓幸福的家庭,或是多姿多彩的生活,或是非一般的关系网。他们可以用种种优胜来达成蔑视他人的成就。
如果实在找不到优胜项,他们还有道德,还有三观。对自己怎么样无所谓,对他人的要求一定要高。所以他们会用道德来看人,看明星,看科学家,看老师,看政客,看身边人,看世间的一切,进而否定他们来肯定自我。
虽然他们肉身是自由的,但在道德上又相互监督,进而要求审判和惩罚。
甚至《农夫与蛇》的故事,都要解读为不要乱发善心地去救人,否定容易被救错的坏人反噬。问题是,我们怎么就认定自己是一个好人呢?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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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欲
那么难道世间没有善,不应讲道德吗?
我们可以试着想一想,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那么就不存在善与不善,只有好与不好。
什么是好?我们得到满足,感受到愉悦就是好。更确切地说,得到满足是好,愉悦是美,合称美好。
如果我们没有得到满足,或者不愉悦,最多叫不好,坏,不美,不爽,不愉快,而不能叫恶。
所以可以确定,善与恶,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人不能称善恶。
而我们通常将善与欲望,道德和冲动对立起来,正是因为欲望和冲动,很可能带来对他人的伤害。为了我们自己着想,我们就得要求他人节制欲望,克制冲动。而他人也是这样想的,所以要求我们也如此。
所以,欲望、冲动,和善与道德就真的对立了。好像放任欲望和冲动,就是一种恶,就是不道德。
所以有朱熹“存天理,灭人欲”,好像有欲就有罪。有王阳明“致良知,去私欲”。为什么有私欲呢?因为有肉身,所以我们要搞定这个肉身,开始各种折腾。
问题在于,我们在什么情况下能感受到善呢?
是不是他人的某种行为,有助于我们满足自己,我们就会觉得他是友善的?
反过来,如果我们的某种行为有助于他人满足他人自己,是否他人也会觉得这个行为是友善的?
可以看出,善,就是普遍的自我满足。满足的对象和范围越广阔,就是越大的善。
如果我们只是不伤害他人的条件下满足自己,那只能叫不善也不恶。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在历史的积累下,总会有一些“善”的内容。因为群体在这样的行为模式下,其中的个体能更好地满足自己。
同样的逻辑,不同的群体,有不同的满足模式,就会形成不同的“善”。
所以善的最终内涵是,为了实现自我的更多更持续的满足,而去实现更广泛个体的普遍满足。
如果这个定义是成立的,那么善和欲望根本不是对立的。相反,欲望是善的前提。没有欲望,就没有满足,也就没有善!
所以,“存天理,灭人欲”根本就不成立。没有了人欲,善就没有了根基,也就没什么所谓的天理了。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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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心
如果说善是更好更多更持续地普遍满足,那么善就不是一种实在,不是一堆看似正能量的内容,而是一种实现,一种因时因地制宜的决策和行动。
这当然并不取决于我们的心,判定如何实现取决于我们的脑,具体去实现取决于我们的能力。如果头脑不够理智,能力不够强大,就很可能好心办坏事。
孟子的“可欲之谓善”是不对的。可欲的是美,是好,而不是善。
我们内心能感受到的不是善,而是美和好。因为对美好的追求和渴望,所以想要实现,为之善。而又因为很多人的很多目标并不好实现,所以需要工具和武器,需要研究具体怎么回事,所以需要求真。
所以“致良知”是不会告诉我们善与不善,只能告诉我们美与不美,好与不好。
因此致良知只是起点,而不是终点。并不是说发现了自己的良知,回归自己的良知就完了,就是一个善人了。恰恰相反,我们回归自己的内心,去发现内心深处真正的渴望,这一生到底要为什么而活,为什么而奋斗?在那么多目标之中,选定最重要的那一个想要实现,并为之思量,为之努力,为之承受,为之欣喜。
人生,不过是“我愿意”!
而因为每个人的追求和目标并不一致,在具体的实现过程中,如何能更好地协同,进而实现自己的目标,达成普遍的满足,才是善的展开。
但是,这带来一个问题,人内心的渴望和外在的欲望,两者的满足模式并不一样。
欲望的满足没有止境,越满足越不满足。那这种满足的普遍实现,是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