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静采访梳理| 少女抗暴杀人事件辨析
事件回顾:
该案件曾冠以“少女杀死性侵大叔获刑四年”之题,传播甚广,争议很大。判决结果出来后,各方争议很大。
大众舆论多认为,当时女孩小琪属于正当防卫,4年刑期过重。
而被害者方的律师认为,小琪一系列的行为不寻常:
负责审判的广州中院接受了采访,并做了法理解读,小琪对性侵者的刺杀行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正当防卫,第二阶段为故意杀人,加之小琪的认罪态度良好,所以法院认为这个量刑是合理的。
观后:
这次采访最重要的内容,是解答律师提出的一系列疑问(此前小琪没有和被害人律师见面)。
1、“小琪初中辍学,在美容院工作,曾经因为打架被公安处理过。”她在16岁时因为打前男友被处理过,她在采访中透露出性格中很刚强的一面,有很明确的“反抗”意识。
2、“案发当天跟着陌生男人去出租屋。”她身上只有50块钱,被害人常年一个人在广州站搬行李,熟人也说他也曾连哄带骗先请女孩子吃饭,再将女子带到自己的出租屋。当天他也提出请小琪吃饭,让小琪很感激,到了出租屋才知道上当了。
3、“收到威胁后没有报警。”案发之前,被害人曾去洗澡,为什么小琪在这个阶段不逃走或者呼救?小琪的解释是,出租屋非常狭小,南方在阳台上洗澡离小琪很近且威胁她,要逃跑除了木门外还有一扇铁门,小琪不敢轻举妄动。
4、“杀人后拿了死者的现金,在出租屋与尸体共处一夜。”小琪自己也受刀伤,拿钱去附近诊所包扎、打破伤风,共处一夜时她待在阳台。
由于男方已死,只有小琪的一面之词,在交谈中小琪特别谈到了两点。一是她初中辍学,是因为被学校老师言语侮辱,说她“连鸡都不如”,当时被骂的很多女孩子,就她以辍学的方式来抗争,加之她本身的性格刚强,可以感受到她对贞操格外敏感,我本人是可以理解她当初的动机的。二是,她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否则她会选择报警。
柴静个人博客中,有一篇此次报道的采访笔记,可供补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