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春小传《四》
时间进入了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提倡婚姻自由的口号已经叫了几十年。在农村地依旧是嫁鸡随鸡 嫁狗随狗。提起离婚,依旧是一件丢人的事情。离婚对一个女子没有什么善意。对于一个已为人母的女子更没有善意。也因此传统婚姻成了戕害女性的帮凶。他们有苦说不出,说出了也没有什么用。倘若女方有个强势的父母,叫上哥哥弟弟武力相威胁,可能会起点作用。之春媳妇没有这样的父母兄弟,她就只能在家里受着身体和内心的双重折磨。之春本事她对生活,对家庭的唯一信仰。如今信仰崩塌,再也没有留下的意义。
之春媳妇离开了家,搬进了猎户家。之春死活不愿意离婚,可是媳妇已经和猎户另起炉灶,她有了男人的保护。她也就剩下一条命,难道要把她逼死打死才放手吗,
在农村,一个家庭发生这样的事情本就是一件丑事。如果坚持不离婚,把事情越闹越大,闹出人命也完全没有必要。之春母亲和之春媳妇撕破了脸,大吵了几架。该说的决绝的话都说完了,老死也不会往来。
之春和媳妇离了婚,尽管媳妇极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也未能把孩子从之春的身边抢走。之春不仅是孩子的爹,也成了三个孩子的妈。如果他能收收心,踏实务农,靠着父母的接济,养活三个孩子不是什么难题。
在三个孩子的记忆中并没有温饱的生活。离婚后之春的神经病经常发作,有时候对着父母孩子发脾气,他们也分辨不出他到底是发病了还是借此表达自己心中的不满。他学会了抽烟、继续追逐着庙会听着民间小调。有时一些熟识的乡邻还会拉着他一起去打牌。孩子们也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孩子母亲看不惯之春的做法,把孩子们带回家吃饭。然而这会招来前婆婆的谩骂,甚至将之春引来,之春和猎户好几次差点要动起手来。
为了不给猎户带来麻烦,也为了减少谩骂,远离过去的生活,她选择做了一个自私的人,不再联系自己的孩子。
之春的母亲在后来的日子里总是会说,要不是自己,之春的三个孩子就得饿死。她应该记得除了之春在外她还有六个孩子要养活。最小的那个儿子和之春的大儿子同岁。之春的三个孩子偶尔能在奶奶家吃顿饱饭,人生的前半段多数情况下都在遭受着人事的冷眼。尽管当时村里人都不富裕,穿的衣服上都有大大小小的补丁。而他们三个的衣服只有破洞,因为连补丁也没有人给他们缝补。即便是年岁最小的老三,也得在大哥二哥捡柴火的时候,在别人的菜地里捡一些丢掉不要的菜叶。
三个孩子挤在一张床上相互取暖,父亲回来的时候还要给他做一些饭。到奶奶家吃饭的时候,也得看着奶奶的脸色,好吃的东西要留给小老爹。吃饭的间隙,奶奶会讲一些关于母亲的事情。出于内心的愤怒,因为她让家庭蒙羞,丢了颜面。奶奶话里的母亲是一个懒惰、自私、残忍的人。三个孩子年纪还小,但是一个满怀恨意的种子在心里种了下去。
后来三个孩子成家以后,母亲在每年过年的时候会给他们三人每人送上一些腊肉、腊鸡,他们都拒绝了。
“我们以前不需要,现在也不需要。”
之春的这几个孩子长成人,成家,都能称得上是社会生活的奇迹。破烂不堪的生活环境,没有成为他们成长的阻碍,相反让他们三兄弟更加团结、坚强。老大成年后先出去打工,寄钱回来让两个弟弟读书。虽然二人也不是什么学习的材料,至少在学校坐过几年,识得了一些文字,懂得了许多为人的道理。
后来兄弟三人都去北京闯荡,卖过红薯,也卖过盗版光盘。老大和老三在自动化所学电工,被技术员看上,加上二人上进,用心学习,考到了高级电工的职业资格证。在北京混上一口饭吃,工资不高,生活稳定。老二喜欢走偏门,喜欢投机取巧,多年的社会历练,让他有一张如簧的巧嘴。吃得开的人走到哪里都会有条活路,酒吧里的狐朋狗友凭借关系给他介绍了一个倒卖古董的生意。他在倒卖假货的路上越走越远,听说在北京和固安都买了房子。
之春喜欢给孩子们打电话,不是嘘寒问暖,是打电话来要钱。三个孩子每个月给他1500元用于生活。在乡下这笔钱能够生活得很好。之春偶尔还要去集上打抑制神经病的针,医药费挂账,儿子们回来结账。而孩子们对他的电话嗤之以鼻,要不到钱他就要破口大骂。坐在湾上的水塘边,声音传遍整个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