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充《论衡》的″命性论″(一)》陈再明
《王充《论衡》的″命性论″(一)》陈再明23.2.21
一,逢遇篇 王充认为,一个人的遭遇,归根到底是由"命″决定的,而"命″的实现还有待于碰上外在的偶然条件,即″时″。至于决定命的,则是天地星宿这种物质实体,在不断的运动中自然而然施放出来的物质性的气,而不是神秘的、有意识的天。 人的寿命长短,取决于在母体的偶尔禀气的厚薄。富贵贫贱、性善性恶也是由偶尔禀气的性质决定的,与人的道德才能无关。 (1) 原文主旨 操行有常贤(一贯优良),仕宦无常遇(碰巧受到重用)。贤不贤,才也;遇不遇,时也。才高行洁,不可保以必尊贵;能薄操浊(才能低下,操行恶劣),不可保以必卑贱。或高才洁行,不遇,退在下流(低下的地位);薄能浊行,遇,在众上。、、处尊居显,未必贤,遇也;位卑在下,未必愚,不遇也。 (2) 历史举证 春秋末期,伍子胥、伯嚭二人,都是吴国的大臣。伍子胥因遭受伯嚭的陷害,吴王夫差赐他宝剑,勒令自杀。这就是遇与不遇造成的结果。 夏商时代,伊尹辅助商王成汤灭夏,后担任相(宰相)。箕子是商纣王的亲属,因规劝纣王,纣王不听,装疯为奴,后被纣王囚禁起来。这就是遇与不遇造成的结果。 战国初期,孔子绝粮于陈、蔡,孟子困于齐、梁,不是他们才下知浅,不为当时的君王所用,而是因为他们所追求的理想被认为太高了,实行起来很困难。这也是遇与不遇的问题所在。
二, 累害篇 王充认为,知识分子之所以不得意,不是因为品行恶劣、才智低下,而是由于碰到外来的灾祸,受到损害。因为″嫉妒之人″常常进行诽谤和陷害,而君主和长官又非常糊涂,不能明辨是非,把美玉当成石头,把珍珠看成瓦块。所以希望统治者能″破石拔玉″、″弃恶取善″。 (1) 原文主旨 凡人仕宦有稽留不进(长期不被提升),行节有毁伤不全(遭到毁谤而不完美),罪过有累积不除(不能免除),声名有喑昧不明(不清不白)、、逢遭外祸,遇害之也(而是碰上了外来的灾祸,受到损害的缘故)。 (2) 阐述说明 王充的″累害说″,只表达了作为一个未受重用而屡遭挫折的知识分子,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和希望得到重用的心情。他本人就是这一类型的人,可以说是″夫子自道″。他虽然试图从社会本身寻找祸害产生的原因,但又坚持祸福的到来是偶然的,得福或遭祸只是一种幸与不幸。由于有这样比较消极的看法,王充的申辩,便被认为是一个″命定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