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括举报苏轼”?谣言!!千万别再瞎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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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关于沈括曾经举报过苏轼的论调,自上世纪九十年代,由某位散文大师的文章广泛传播,人云亦云,深入人心。在很多当代读者甚至一小部分专业人士的心目中,沈括就此成为“无耻小人”。
事实果真如此吗?
一、孤证不立,传统史学家,大都不采信这个事儿
关于此事的记载,目前我们所能找到的,最初、也是唯一的来源,是南宋史学家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百零一,原文如下:
王铚《元佑补录》:沈括集云,括素与苏轼同在馆阁,轼论事与时异,补外。括察访两浙,陛辞,神宗语括曰:“苏轼通判杭州,卿其善遇之。”括至杭,与轼论旧,求手录近诗一通,归则签帖以进,云词皆讪怼。轼闻之,复寄诗。刘恕戏曰:“不忧进了也?”其后,李定、舒亶论轼诗置狱,实本于括云。元祐中,轼知杭州,括闲废在润,往来迎谒恭甚。轼益薄其为人。(此事附注,當考詳,恐年月先後差池不合。)
这段话的内容,我们先放在一边。首先要说明的是:史学研究,有一个基本的原则,叫做“孤证不立。”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结论,如果只有一条证据来证明它,这个结论,就不能被采信。不仅历史学,考古、科研、法院审判,都必须遵循这个基本原则。
你要证明一个结论,一条证据是没有意义的,你必须找到不同来源的类似、相关证据,才能支撑起结论。
“沈括告密”,这条记录呢,它就是一个“孤证”。我们翻遍正史、野史,所有现存的文献,都找不到能够和这一条记录互相印证的文字。
那么,从实证角度,我们就不能说,“沈括告密”这事儿,是可以采信的。
这就是为什么苏轼身后,关于他的史学著作那么多,一代又一代的学者,普遍地不把“沈括告密”这事儿写进著作的原因。就连《宋史》的列传,对变法派不怀好感的元代史家,也没理这茬儿。
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是关于宋史研究任何学者都绕不开的史料库,这样一条重磅消息,白纸黑字,大家会看不见吗?它要是能用,谁会舍得不用吗?
然后,我们看该条记录的文字,请注意,李焘的附注:
“此事附注,當考詳,恐年月先後差池不合。”
李焘说,这一条记录,他可不能保证其可信度。因为事件发生的时间,和他收集的其他史料对不上号。放在这儿,就是个姑妄言之,等有空了,再详考。
不仅孤证不立,还此证存疑,这就是一条无效的史料。但凡学术态度端正一点的历史学者,就不敢率然采用的史料,不知怎么被一位文学家看到,就此宣扬起来。
文学家想象力丰富,他不需要顾及史学的严谨。读者更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去做求证。更多专业领域内的研究者呢,又远在大众视线之外。还有极个别的当代文化学者,可能也是受名人效应影响,不作甄别,随口附和,推波助澜,这就未免让人感到遗憾,想要为沈括抱个不平了。
二、没听讲过!当时的人,都不知道有这回事儿
不以言语罪人,是宋代士大夫政治的普遍共识——这是我们要了解的一个历史背景。
打成一团没关系,相逢一笑泯恩仇也可以,但是!谁要是干出举报、告密、搞“文字狱”的事情,他的名声,就臭了大街。大家都是玩文字的,纵容了这股风气,到最后,还有谁能落得了一个好?
先不提苏轼“乌台诗案”的轩然大波,就拿“大反派”蔡确来说吧。当时,有一个官员吴处厚,因私怨,以诗文构陷蔡确,酿成“车盖亭诗案。”此案一出,蔡确的政敌——“元祐君子”们,又纷纷为蔡确求情。
宰相范纯仁说:“方今圣朝,宜务宽厚,不可以语言文字之间,暧昧不明之过,诛窜大臣。今日举动,宜与将来为法式,此事甚不可开端也。”[①]
侍御史盛陶说:“注释诗语,近于捃摭,不可以开告讦之风者。”[②]
御史中丞李常说:“以诗罪确,非所以厚风俗者。”[③]
中书舍人彭汝砺说:“恐启罗织之渐。”[④]
苏轼说:“薄确之罪,则于皇帝孝治为不足;若深罪确,则于太皇太后仁政为小累。皇帝宜敕置狱逮治,太皇太后出手诏赦之,则仁孝两全者。” [⑤]
苏轼的好友晁端彦说:“计较平生事,杀却理亦宜。但不以言语罪人,况昔为大臣乎?今日长此风者,他日虽悔无及也。”[⑥]
千言万语,总结起来一句话:文字狱不能搞,太特么缺德了!
吴处厚从此在士大夫中名声扫地。我们再来看“乌台诗案”的发起者:李定、舒亶、何正臣,这三位,讲道理,是御史啊!御史风闻言事,就算咬错人了,你也不好跟他深切计较。可是呢,这三位,还是被钉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为什么?“因言罪人”惹众怒,更何况,被“罪”的还是苏轼这个国民偶像!
沈括,如果他真的干了这事儿(这事儿,只要他干了就瞒不住。按该条记录的说法,苏轼当时就知道了。大嘴猴苏轼都知道了,天底下还有谁会不知道?)他的名声必定在当时就坏了。他的政敌,更不可能放过这个攻击他的理由。 但是呢,并没有——
没错,沈括因为指出新法执行中的问题,曾被王安石骂过“小人”,被当时还是御史的蔡确狠狠咬过,同时被保守派系攻击。在这所有的罪行与德行指控之中,并没有一条,是指涉他“打苏轼小报告”的。就连“受害者”苏轼本人,在其生平著作里,也不见对沈括有一个字的指控。(苏轼的文字保存得非常完全,如果没有,那基本上就是没有了)
苏轼的文字里,倒有这么一条:
《书沈存中石墨》
“陆士衡与士龙书云:“登铜雀台,得曹公所藏石墨数瓮,今分寄一螺。”《大业拾遗记》:“宫人以蛾绿画眉。”亦石黑之类也。近世无复此物。沈存中帅鄜延,以石烛烟作墨,坚重而黑,在松烟之上,曹公所藏,岂此物也耶?
考查写作时间,应该在元祐年间。沈括贬谪在润州(镇江)养老。苏轼春风得意,正在从杭州外放回京城的路上。途经润州,沈括送了他一块自己当年用石油做的墨。双方的关系,谈不上亲密吧,也还算得上友好。
苏轼是个忠厚人。确实,他挺容易原谅别人,但是!他不是没有原则的“滥好人”,苏轼一生,有两个坚牢的原则,其一,不能容忍小人。其二,大义不容私情。
不能容忍“小人”——“乌台诗案”的发起者李定,从新法推行之始,他在苏轼眼里,就是一个上窜下跳的“小人”。旧党上台后,李定明明是公私罪过一概未犯,苏轼硬是亲自出马,用一个“不孝”的理由,把人家给赶出中央了。
义不容情——为了“君子们”能重新掌握中央的决策权,他连曾经夸上天的好友章惇都痛加打击。想想看,如果沈括确实干过这种无耻之事,于大义,于私情,他怎么可能对沈括毫无芥蒂,不仅绝口不提,还保持友好往来?
“乌台诗案”牵连广泛,名公巨儒,高官显贵,被处罚者遍布新旧两党。这么多人,和他们的门生故旧,子子孙孙,难道就没有一个记仇的?没有一个人想到要拿这事儿找沈括算旧账?
还真的,统统没有。
元祐年间,旧党上台,开修《神宗实录》。《神宗实录》就是宋神宗的编年史,它的每一页每一行,都是新旧两党交锋的意识形态阵地。当时,“苏门四学士”之黄庭坚、晁补之、秦观,都参与了编修。而黄庭坚仅仅根据苏辙的一封弹章,就要把“吕惠卿揭发王安石私信”的事情(实际上是子虚乌有)写进国史。如果沈括确实干了“举报苏轼”的事情,会不被记录在案吗?这,不是苏轼和沈括两个人的私事,这,是“新党”小集团“道德败坏”的又一如山铁证啊!
然而,就没有。
沈括与苏轼,倒是有很多共同的好友。亲友团之中,有一个人我们必须提到,他就是苏轼晚年最器重的学生李之仪。李之仪平生又最佩服两个人,一个是苏轼,一个是沈括。
李之仪像一棵葵花,但凡有机会,他的脚步就跟着这二位走。熙宁六年,沈括访查两浙(也就是所谓“小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段),李之仪追陪左右。元祐八年,苏轼外放河北定州,李之仪千里跟随。如果苏、沈之间确实发生过不愉快的事情,很难相信李之仪竟不知情。
分别的日子里,李之仪随身带着苏、沈二位的画像。画像上,是他亲手题写的赞词——
《东坡先生赞》
东坡仙人,岷峨异禀,道日而升,弗类斯摈。有继皇皇,期之奠枕,谁其止之,成是贝锦。天作人远,言何从谂?闻已耸然,见孰不凛。
《沈存中画像赞》
先天弗违,圣时以乘,人谋鬼谋,其谁与能?彼虽渊密,我则揆叙,万目交张,维网之举。展也吾人,一世绝拟,孰友多文,宛在中沚,用此以通,亦以是穷,自崖反矣,凛然孤风。
一个是仰慕已久,一个是相交莫逆;一个是光华万丈谪仙人,一个是孤勇一往真学者。
李之仪的妻子叫胡文柔,此女博学多才,被苏轼和沈括同时尊为闺阁中的“良师益友”——苏轼跟她请教佛学,沈括呢,跟她讨论算术。礼教大妨,苏轼让儿媳妇给胡文柔传小纸条。沈括的小纸条则由李之仪转交。沈括还对李之仪感叹说:“尊夫人可惜是个女的,不然沈某定能和她做个一生的知己!”
胡文柔爱重苏轼,不是他的文才,而是他的气节。她对李之仪说:“子瞻名重一时,读其书使人有杀身成仁之志,君其善事之邂逅。”[⑦]苏轼被贬,胡文柔为他缝制锦衣,说:“我一女子,得是等人知,我复何憾!”[⑧]
人以群分,要了解一个人的品行,看他交往的朋友可以知晓大概。如果沈括确实是一个构陷举报的小人,这对热情耿直的夫妇,是不可能和沈括保持着深厚友情的。
综上所述,如果沈括确实干过构陷举报的事,那么,同时代的人们,毫无道理对此集体失明。而居然集体失明,矢口不提,这只能说明一个事实——所谓“沈括举报苏轼”的事件,在当时,压根儿就没人知道,没人听讲过!
三、“乌台诗案”的发生,跟沈括从来就没个毛关系
“乌台诗案”,现存宋人朋九万整理的完整卷宗,包括:御史弹劾的札子,审问记录,苏轼的供词、大理寺判决文书,等等。
以御史台罗织罪名、四处查抄的疯狂劲儿,如果沈括曾经提交过什么黑材料,它就不可能被遗漏,必定会作为呈堂证供之一,至少也应该有所转引,然而呢,翻遍卷宗,统统没有。
卷宗显示:苏轼的呈堂罪证,就是他本人在市场上刻印出售的文集——《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全册, 以及苏轼自己招供的寄给亲朋好友“不良诗文”若干。
元祐三年,苏轼回忆:“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敕臣今后遇事即言。其后臣屡论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诽谤,遂得罪。”[⑨]
明明白白地说了:“写这些诗文,是因为,我在中央,劝谏陛下,他不听。现在我外放了,远离主上了,也不能放弃。我就大声说,到处说,想借助这些诗文广泛流传的力量,把我的想法,传到圣上他老人家的耳朵里——只可恨,李、舒、何这三个言官,把我的良苦用心,歪曲成狼心狗肺,告我诽谤,我才倒了这么个大霉呢!”
这些年,苏轼前脚写的诗文,后脚就会被传抄、传刻。新兴的图书雕版技术,丰厚了书商们的腰包,也几何级数地扩大了苏氏文章的影响力。举国上下,皇宫内外,每一个粉丝都能迅速地读到苏氏新作。而这种影响力,也正是苏轼心知肚明并有意识加以利用的。
显然,苏轼写了些啥,根本不需要沈括鬼鬼崇崇塞进袖子里,千里迢迢带回去举报。这就好比:人家都举着大喇叭到处喊了,你还当什么惊天爆料——这是想请圣上他老人家欣赏你脑袋里的火星大坑吗?
沈括,能够把官做到号称“计相”的三司使,能够在“宋夏之战”中作为一路主帅,亲手指挥了几场大战的胜利(当然后来在“永定城”栽了大跟头。但永定城之败,主要责任也不在沈括),深受宋神宗信重,被王安石评价为个性“谨密”[⑩],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的脑子里,不仅没有大坑,而且头脑远比一般人机敏。也就是说——他可能有这么坏,但他绝不可能有这么蠢。
有人又问了,那么,就不能是李定这几位,因为沈括上报黑材料的事情,受到了启发,想到了“以文罪人”?
首先,御史台如果真的是由沈括启发思路,那么说明,沈括进黑材料一事已经广为人知。这就和前面我们论证过的“当时根本没人知道这事儿”矛盾了。
其次,每天都在翻墙打洞、挖空心思监督臣僚的言官们,如果真的需要由五年前的一次臣子告密才能启发思路,就这业务水平,吃个屁皇粮,大家一起自挂东南枝好吧!
四、时间、地点、人物,都对不上的事儿,你敢信?
李焘说:“此事附注,當考詳,恐年月先後差池不合。”那么,现在,我们来看看,怎么个差池不合法子。
我们对照苏轼和沈括的年谱。
参考书目:
l 孔凡礼《苏轼年谱》,中华书局 1998年
l 胡思静《梦溪笔谈校证》,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6年
l 祖慧《沈括评传》 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4年
首先确定的一点:“乌台诗案”发生的时候,沈括并不在场。
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二十七日,御史里行何大正,带着刊有《湖州谢表》的市售苏轼文集,向皇帝提交弹劾。经过四个月的朝堂博弈,七月二十八日,苏轼在湖州任上被捕。
这就是“乌台诗案”的发生过程。那么,这段时间,沈括在哪里呢?
他在宣州。熙宁十年(1077年)七月,因蔡确攻击,沈括被罢三司使,贬知宣州。一直待到元丰三年(1080年)的六月,才接到“转知延州兼鄜延路经略安抚使”的调令,动身离开宣州,前往西夏战场。
根本没有留下任何的时间空隙,让他能够参与“乌台诗案”。
然后,我们逐一分析记录中的其他时间点:
括素与苏轼同在馆阁,轼论事与时异,补外。括察访两浙,陛辞,神宗语括曰:“苏轼通判杭州,卿其善遇之。”括至杭,与轼论旧,求手录近诗一通,归则签帖以进,云词皆讪怼。轼闻之,复寄诗。刘恕戏曰:“不忧进了也?” 其后,李定、舒亶论轼诗置狱,实本于括云。元佑中,轼知杭州,括闲废在润,往来迎谒恭甚。轼益薄其为人。
1、“同在馆阁”——沈括和苏轼同在“馆阁”,应该是治平二年(1065年)。沈括卸任扬州司理参军,被荐入京,入昭文馆。苏轼也结束了在陕西凤翔的工作,回京,入馆。
2、“察访两浙”“括至杭,与轼论旧”——
熙宁六年(1073年)六月,沈括奉命,相度两浙路农田水利、差役等事,兼察访。次年(1074年)三月,受诏回京,同修起居注。
这段时间,苏轼在杭州通判任上。两人是有可能碰面的。
3、“归则签贴以进”——
“回京就上交了材料”,对应前文,应在熙宁七年(1074年)三月份回京之后。同年八月,沈括又受命河北西路察访,那么,这件事情的发生,必定是在三月和八月之间。
4、“轼闻之,复寄诗。刘恕戏曰……”
“苏轼听说了‘沈括上交黑材料’的事情,又主动寄诗给他。刘恕就跟他开玩笑说……”注意,出场人物,多了一位刘恕。人物越多,则线索越多,则谎言越容易出现破绽。
刘恕,字道原,史学家,司马光编撰《资治通鉴》的主要助手。自熙宁四年(1071)开始,一直到元丰元年(1078年)去世,刘恕都住在南康军(今江西九江星子县),一边当着监酒的小官,一边进行《资治通鉴》的写作。
这期间,刘恕有两次离开南康。
一次,是在熙宁九年(1076年),赴洛阳与司马光进行修书的工作交流。
二次,是熙宁七年(1074年)的正月十五日前后,到润州探望也正在当地赈灾的苏轼。在苏轼的作品中,至少有两首诗涉及这次会面:
其一、《送刘道原归觐南康》
其二、《和苏州太守王规甫侍太夫人观灯之什,余時以刘道原见访,滞留京口不及赴此会二首》
苏轼于熙宁七年(1074年)四月,离开润州回杭州。当年的十一月,苏轼到任山东密州。从此以后,天南地北,直到刘恕去世,两人再也没有见过面。
“轼闻之,复寄诗,刘恕戏曰”——这个生动鲜活的场景,显然是一个即时对话。然而古人并没有手机,不用微信,无从达成这即时的交流。这个对话,就只可能发生在苏、刘二人润州相聚的熙宁七年正月。
这时候,沈括还在两浙,并没有回到京城,根本就无从“签帖以进”,又怎么可能有后面的“轼闻之,复寄诗”,以及“刘恕戏曰”呢?
修撰《续资治通鉴长编》的李焘,也是国史编修官,他手头拥有的各种官私文献史料,又是今天的研究者所望尘莫及的。他只需要稍作检索、对照,就发现了《元祐补录》中这条记录的可疑之处。
5、“元佑中,轼知杭州,括闲废在润,往来迎谒恭甚。轼益薄其为人。”
润州,今镇江,在京城到杭州的必经之路上。
元祐四年(1089年),苏轼受命“知杭州军州事”,七月份到达杭州。
而沈括呢,是在当年的九月份之后,才接到朝廷的诏许[11],得以动身迁居润州。
那么,苏轼第一次赴杭州,经过润州,两人无从会面。直到元祐六年,苏轼又奉诏回京,经过润州,才可能遇得上。这,就谈不上什么“往来迎谒”。而这时候的苏轼呢,深得垂帘的高太后信重,此次回京,朝野预测他可能要当宰相。沈括不过是个迁客逐臣,地位有云泥之别。然而,沈括对苏轼的招待,也不过是送了一块亲手制作的墨而已。“寒酸”如此,也实在看不出什么态度上的“恭甚”。从苏轼的《记沈存中墨》一文来看,苏轼也完全没有流露出任何“薄其为人”的态度。
可见,这些充满着感情色彩的形容,大抵上,也只是创作者的脑补。
五、王铚的《元祐八年补录》为何报导失实?
《元祐补录》成书于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年),离乌台诗案的发生,已经六十年过去了。苏轼、沈括之谢世,也已经四十年左右了。
《元祐补录》的作者王铎,字性之,生卒年不详。总之,是两宋间人,论年纪,算苏、沈的孙子辈了。王铎名下的著作,除了《元祐补录》,还有:《默记》、《补侍儿小名录》,《雪溪集》、《四六话》等等。
宋人喜欢著作笔记野史,王铎是其中一位多产的作者。关于他的笔记创作,清人《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一,有如下评价:
“此编(指笔记体野史《默记》)多载汴都朝野遗闻,末一条乃考正陈思王《感甄赋》事。周煇《清波杂志》尝疑其记尹洙扼吭之妄。又其中所引《江南野史》李后主小周后事,参校马、陆二家《南唐书》,无此文,则亦不能无误。然铚熟於掌故,所言可据者居多。”
虽然难免谬误,大部分关于两宋朝野旧闻的文字,是有史学参考价值的!
王铎笔记创作的另一个特点呢,就有点不正经了。他喜欢炮制伪书,换一个笔名,放飞自我。《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
“《云仙杂记》·十卷(两淮马裕家藏本)——旧本题唐金城冯贽撰。贽履贯无可考。其书杂载古人逸事。如所称戴逵双柑斗酒往听黄鹂之类,诗家往往习用之,然实伪书也。无论所引书目皆历代史志所未载。即其自序称天复元年所作,而序中乃云天祐元年退归故里。书成於四年之秋,又数岁始得终篇,年号先后,皆复颠倒,其为后人依托,未及详考明矣。
案陈振孙《书录解题》有冯贽《云仙散录》一卷,亦有天复元年序。振孙称其记事造语如出一手,疑贽为子虚乌有之人。洪迈《容斋随笔》、赵与旹《宾退录》所说亦皆相类,然不能指为何人作。张邦基《墨庄漫录》云,近时传一书,曰《龙城录》,乃王性之伪为之。又作《云仙散录》,尤为怪诞。又有李歜注杜甫诗,注东坡诗,皆性之一手,殊可骇笑。然则为王铚所作无疑矣。”
朱熹《晦庵集》卷七十一:
“防稽官书板本有子华子者……或云王铚性之、姚宽令威多作赝书,二人皆居越中,恐出其手。”
至少在南宋的时候,王铚已经在文坛上有了个喜欢炮制伪书的名头。
不过,《元祐补录》这本书,还是很正经的写作。因为它是作为官方修史的补充而创作的。
南宋李心传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二十五:
“丙申,右承事郎、主管台州崇道观王铚,特迁一官。铚以国朝建隆至元符信史屡更,书多重复,乃以《七朝国史》自帝纪、志、传外,益以宰执、宗室世表,公卿、百官年表。常同为中执法,言于朝。诏铚奉祠中,视史官之秩,尚方给劄奏御。至是,铚以《元祐八年补录》及《七朝史》上之,故有是命。然铚所修未及半也,其后为秦桧所沮不克成。 ”
绍兴九年的正月,王铚向朝廷进献两本史学著作,因此得到晋升,并受命参与国史的编修。后来,又被秦桧把他这个工作给搅黄了。
王铚献上的两本书,都收藏于皇家史馆。一本《七朝国史》,就此失踪。家藏的版本,也被家人主动烧毁。另一本《元祐补录》,遭遇没这么凄惨,但也失传。我们现在所能读到的,只有他人著作中转引的一鳞半爪。
南宋大臣、绍兴五年状元汪应辰,和王铚是同时代人。在汪应辰的文集中,有关于《元祐初录》的引录。
《文定集》卷九 (四库全书本)
《书元佑八年补録》
“此王铚所论次,桐庐方雅川録以见寄。余顷在秘馆,见铚所进本与此不同,疑铚复有所増损,以示人也。如蔡确传言,确之治狱于法外求情,如王安石之解经,于意外求理,今此语皆删之矣。所记刘莘老云,诸公为蔡氏计,太皇太后独不为髙氏计乎?其语甚鄙,且意有所谓。又记莘老规台臣,言文潞公之失,以讽动之议者,不以王彦霖为直。审如此,何独彦霖尔,盖莘老、张芸叟、傅钦之、梁况之、王朋叟、韩原伯,皆不直也。不知皆何所据。”
汪应辰说,他在皇家秘阁中读到过王铚进献朝廷的这本《元祐补录》,后来,又收到了朋友从王家抄录的一本。发现,这两个版本的内容,有相当多的不一致之处。他怀疑这是王铚后来又对自己的家藏版本进行了一些内容上的增删。
那么,王铚为什么要这么干呢?这里,涉及到两个问题:
一、政治风向。
二、宋代官修史(简称“官史”)和私人著史(简称“私史”)之间的冲突。
先讲第一个,政治风向的问题。众所周知,历史的书写,必然会牵涉到政治意识形态与话语权的斗争。虽然“秉笔直书”,是中国优秀的史学传统,头可断,笔不可曲的史官,向来不乏其人。但是,官史的撰修,总归受到统治者权力意志的影响。当代史,历代代,都会在撰写的过程中,反映出一时的政治风向,传达着最高统治者的政治目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神宗实录》的编修。从宋哲宗元祐时期开始,到宋高宗上台,前前后后,随着新旧党争的发展和最高统治者的更替,至少就修了四次。
那么,宋高宗绍兴年间,政坛上又吹着什么样的风呢?
当是时,北宋倾覆,南渡君臣痛定思痛,认为亡国的根源,在于当年的“王安石变法。”“天下之乱,实兆于安石”[12]。所以宋高宗赵构明确表示了他的态度,要崇“元祐”(旧党),而贬“绍圣”(新党)。
为此,不仅要重修《神宗实录》,还要重修《哲宗实录》、《徽宗实录》。其要旨,是从国史与现实中,都削弱自王安石以来“新党”的政治影响,对两党的功过重做论定。
其中,《哲宗实录》在宋徽宗朝由蔡京等主持编修,关于元祐八年(高太后驾崩,宋哲宗亲政的这一年)的史事缺载。所以,重修的任务之一,就是要补完这一年的记录。
由于大批原始史料文献被战火焚毁,朝廷便又下诏,要到臣僚家中去寻访相关的史料文献以及个人撰述的私史。这就是王铎进献《元祐八年补录》的背景。
再讲第二个,官史与私史。
宋代史学,有两个特点。其一,朝廷极其看重当代史料的即时记录、汇集、整理,以官方修史制度的完善,和收集当代原始史料的丰富程度,都达到了冠绝古今的程度。其二,民间私人著史风气盛行,也可以说是达到了一个空前绝后的水平。
这就形成了官史与私史在社会层面上的并行状态。
《宋史 勾涛传》:
“绍兴八年六月,史馆修撰勾涛修《哲宗实录》成书,复修《徽宗实录》,以中书舍人吕本中为荐。丞相赵鼎论旨宜婉辞纪载。涛曰:‘崇宁、大观大臣误国,以稔今祸,藉有隐讳,如天下野史何?’”
靖康之变,一国君臣,多少丧权辱国,丢人现眼。编写《徽宗实录》的时候,宰相赵鼎就对史官们吹风,“大家注意措词啊,委婉一点!”当时就被勾涛顶了回去:“咱们修官史的遮遮遮掩,当天下的野史不存在吗?”
这个对话,就反映了在宋代,官史与私史(野史)之间即冲突又相辅相成的复杂关系。
私史的写作,往往透露被官史掩埋的信息,这就让修官史的人有所忌讳。同时,官方的修史,也经常从私史中去甄选史料,私史,本来就是构成官史信息来源的一部分。
那么,私史,就会比官史更可信吗?也未必。
首先,官史在文献资料上的丰富,就是私史万不能及的。私人著史,没有丰富的史料来源可供参考、对比、甄别,局限于个人经历、故旧追忆、道听途说,很难不成为一家之言。
其次,私史也不能保证绝对独立性。私史同样到政治风向的影响,最高统治者的权力意志不容违抗。私史的写作,也要经过作者不同程度的自我审察。
最后呢,作者本人的政治立场、私人恩怨、道德品行,也影响着他的写作。私史中,难以避免党同伐异,各种意气之争、曲笔掩恶、编排杜撰。
相应的,官史也没我们想象的那么胡来。
看一下 “《神宗实录》”的编修——作为北宋中晚期政治斗争的焦点,它先后修撰了至少四个版本。其中,“元祐本(旧党向)”“绍圣本(新党向)”“绍兴本”,被分别称为:朱本、墨本、新本。
绍兴六年,新本修成,主持该项工作的宰相赵鼎,上书道:“朱书新录,墨本旧文,凡去除之不同,皆存留于考异,详原私意,灼见奸言……所有《神宗实录》二百卷,并《考异》二百卷,谨缮写成册……”[13]
赵鼎和“新本”的主要修撰人范冲,政治倾向于旧党。“新本”虽然抹删修改了很多不利于旧党的内容,原来的朱本、墨本文字,却也保留了下来,并详细附上了每一条删修内容的考异资料。
为什么不一把火焚尽旧史,一了百了呢?其实,这和勾涛的“藉有隐讳,如天下野史何?”一样,反映出已经渗透于士大夫下意识中的“秉笔直书”史学传统,以及,宋代相对完善的修史制度对权力意志的抗衡——具体不多说了。总之,宋代官史的修成,是政治因素与史家传统、修史制度等多方力量博弈的结果。这使得它相对于私史,还是保有了更多的权威性。
不过也有例外。比如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这部中国古代私家著史中卷帙最丰的断代编年史书,花了他四十年的时间。
“焘作此书,经四十载乃成。自实录、正史、官府文书以逮家录、野纪,无不递相稽审,质验异同……焘《进状》自称,宁失之繁,毋失之略,盖广蒐博录以待後之作者。其淹贯详赡,固读史者考证之林也。”[14]
李焘著《长编》,不仅是个人的宏愿,也得到了朝廷支持;不仅取材于实录、国史与会要等官方史书,也广泛地从私家传记中采择史料。而他择取史料的基本原则呢,是“宁失于繁,无失于略”, 一段史事,如果有多个来源的不同记载,他都会保留下来,并附注上自己的考证意见。
在拥有官史丰富资料库的同时,又以相对较高的独立性和个人优秀的史家素养,兼容并蓄,探疑求真,李焘的《长编》因此为后代的宋史研究提供了极高的参考价值。
回到王铚的《元祐八年补录》上来。
绍兴八年,秦桧主持史院工作,对修史进行了管控。禁止采用私史的内容,对史官的工作也加强审察,造成史院的工作因为避讳太多,而进展迟滞。王铚的《七朝国史》和《元祐补录》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投进,命运可想而知。
二书一焚毁,一失传,好在汪应辰的记录,留下了一点关于其内容的线索。汪氏列举了《元祐补录》家藏本,和他在秘阁所见“进上本”内容上的一些差异。
“进上本”有,而“家藏本”删掉的:
“如蔡确传言,确之治狱于法外求情,如王安石之解经,于意外求理,今此语皆删之矣。”
“进上本”无,而“家藏本”增加的:
“所记刘莘老云,诸公为蔡氏计,太皇太后独不为髙氏计乎?其语甚鄙,且意有所谓。又记莘老规台臣,言文潞公之失,以讽动之议者,不以王彦霖为直。审如此,何独彦霖尔,盖莘老、张芸叟、傅钦之、梁况之、王朋叟、韩原伯,皆不直也。不知皆何所据。”
删掉的部分,是对新党党魁王安石、蔡确政绩与学术思想的评论,汪氏笔录过于简略,无从探其究竟。而增加的部分呢,信息含量就很大了,它涉及的是两个很敏感的政治事件。
其一、策立疑云。
当年,蔡确因为自称对宋哲宗继位,有策立之功,触怒高太后,遂有“车盖亭诗案”的酿成,蔡确被放逐岭南而死。
大家都知道蔡确罪不至于流放岭南,出于兔死狐悲,他的政敌们又纷纷进言,想要挽救蔡确的性命。“诸公为蔡氏计,太皇太后独不为髙氏计乎?” 刘挚(莘老)的这句话,就是针对这个局面说的,点出了高太后在“车盖亭诗案”中的私心。这句话呢,说得也实在是露骨,并不适合拿到台面上来讲。所以,汪应辰点评道:“其语甚鄙,且意有所谓。”
二、台谏的朋党化
随着党争的日渐激烈,本来应该中立的“台谏”角色,早已经转变为权力的私器。刘挚本人,以及该条记录中的王岩叟,张舜民、傅尧俞、梁焘、韩川……作为旧党的中坚,都曾担任过台谏官的职务,在围剿“新党”的行动中,都颇出过力气。现在,刘挚掉过头来批评王岩叟有失台谏官的职业道德,这就未免自打自脸。等于间接承认了“党同伐异”的事实,有损“元祐君子”的正面形象。
以上两条,大大地违背了宋高宗力挺“元祐”的指导思想,在“进上本”不录,理所当然。
那么,“家藏本”中咋又给放进来了呢?也很正常。宋代私史作者的“自我审查”往往如此阳奉阴违,逮机会就自我放飞。就好比“国王长了个驴耳朵”,某些人啊,在地上挖一个洞,他也得喊出来,不然夜里睡不着。
在没有更多史料互相映证的情况下,以上汪氏所引《元祐补录》中的记录,是否实有其事,其实也还不好说。它们的存在,至少让我们明白了,王铚在其进献给朝廷的《元祐补录》中所表现出来的政治倾向,和他私底下的真实想法,是颇有差距的。
在这个基础上,我们再来讨论这一条“沈括打苏轼小报告”的记录。
李焘《长编》从《元祐补录》中注引了这一条。我们现在知道《元祐补录》有两个版本。那么,李焘所见,是哪个版本呢?大胆地推测一下,就是李焘在做国史编修官的时候,于史馆得以翻阅的“进上本”。理由如下:
其一,汪氏所引“家藏本”中刘挚的话语,事涉重大,极有史料参考价值,却不见于李焘的《长编》,推测李焘有可能并没有看到这个版本;
其二,《元祐补录》的家藏本,能经友人抄录,而被汪氏读到,它的读者,就不大可能仅止于这一二人。 而“沈括打苏轼小报告”的记录又颇为劲爆,也没有道理不被读到的人迅速地转发出去,从而在其他笔记著作中留下痕迹。那么姑且推测,这一条记录,很可能并不存在于“家藏本”,而只在“进上本”中出现。但“进上本”的《元祐补录》,又碰上了秦桧对史馆的严管,很快地被湮没于书海了。
那么,王铚为什么这样干呢?继续大胆地猜想——
出于自我审查和迎合上意,王铚在“进上本”中删去了对新党有利的条目。同样的目的,他又随手给沈括编排了这么一条(也有可能是他确实听到过他人这样的编排,便顺水推舟),以证明新党众人道德败坏。而在保留了更多史家良心的“家藏本”中呢,他又删去了这条记录。
以上,只是建立在常理和逻辑上的个人推测。真相如何,王铚到底为何如此,可能永远无法知晓了。尽管如此,面对历史,我们还是应该努力地去寻求真相,至少,不要轻易地被谎话、流言所迷惑。
有时候,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读历史的人,要尽力地洗去她脸上的脂粉。有时候,历史是密室杀人案,需要人们从各种真真假假的线索疑阵中,找出真凶。无论如何,历史不是故事会,不是抒情与想象,更不是诡辩和虚无。它拒绝夸大、渲染、煽情、臆测、以己度人。它要求客观公正,要求付出对史料无限的耐心,用证据讲话,用逻辑进行推演,钩沉、甄别、求证、去伪存真。
尊重历史,就是尊重现实,尊重和直面我们自己的内心。
[①] 宋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二十七
[②] 元 脱脱等:《宋史》列传第一百六
[③] 元 脱脱竺:《宋史》列传第一百三
[④] 清 赵翼:《廿二史劄记》卷二十六
[⑤] 元 脱脱等:《宋史》列传第九十七
[⑥] 近 丁传靖:《宋人轶事汇编》卷十一
[⑦]李之仪:《姑溪居士妻胡氏文柔墓志铭》,姑溪居士前集巻五十,钦定四库全书
[⑧] 同上。
[⑨] 《乞郡札子》,《东坡全集》卷五十五 四库全书本
[⑩]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四六:熙宁六年八月乙亥,检正中书刑房公事沈括辟官相度两浙水利,上曰:“此事可行否?”王安石等曰:“括乃土人,习知其利害,性亦谨密,宜不敢轻举。”
[1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四百三十三: “诏责授秀州团练使、本州安置沈括叙朝散郎、光禄少卿……仍并许于外州军任便居住。括等并以该明堂赦恩,有司检举故也。权给事中左谏议大夫梁焘、左谏刘安世封驳前诏……诏沈括、吴居厚前命勿行,内沈括更后一期取旨。”
[12] 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七十九
[13] 《重修神宗皇帝实录缴进表》,赵鼎《忠正德文集》卷四
[14]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四十
本来不值得说,怕有人抬杠,最后再多一嘴。某文学大师臆测沈括是嫉妒苏轼的文才而行举报之举,是完全不了解宋人对于所谓“文才”的看法——
“文才”,确实惹人爱,但对于士大夫们来说,只是他们德行、学术之外的锦上添花,看得并不那么重要。大家追求的,是要经世治用,舞文弄墨,实乃小道也。“一为文人,便无足观,”这话,就是元祐君子之一刘挚讲出来的。
而当时朝堂对苏轼的普遍看法,就是他虽然文学才华很高,但德识器度不足,不堪大任,做到翰林学士,就算顶了天了。
所以苏轼的文才再高,于普遍的士大夫们,欣赏喜爱是有的,嫉妒,也完全是没必要的。尤其沈括,这位堪称全才的科学家、尤其痴迷于数学的学者、新法倚重的技术型官僚,他的平生志向,根本就不在文学上。比如说游个山吧,一般人都是要写诗,沈括呢,他是先趴下来看土壤的肥沃。山上碰到奇怪美丽的石头,一般人要写诗,苏轼一写写好几首。沈括呢,他跳上爬下,拔草寻洞,一门心思只研究这石头到底咋形成的嗨?到两浙巡访,就一个丈量农田水利,就够他跑得四蹄翻飞,闲下来,还要做做数学题,他又哪来的心思和时间去嫉妒一下苏轼呢?
所谓告密事件发生时,苏轼只是小小的通判,沈括才是青云直上,从官职大小,受皇帝信重程度,职场前途,各方面对比,都是远高于苏轼的,且又是手握实权的钦差身份,如果对苏轼有任何不满,大可以光明正大地申饬,又何必鬼鬼祟祟地回京去打小报告呢?如果有人竟然能做出这样的臆测,只能说,一个人自身的身份、个性、经历、思维方式,确实决定了他对世界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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