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师一卦
简•奥斯汀篇:
《汤姆•琼斯》的作者菲尔丁曾被约翰逊博士斥为“一个大笨蛋,一个思想贫乏的家伙”。因为菲尔丁写的都是下贱的生活,他就像一个喂马的仆人一样。
菲尔丁一生多情,在任何可以搞到手的女人身上放纵情欲。还接受女人的钱 ,卢梭也一样,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这种吃“软饭”的行为,都会受到鄙视。
菲尔丁用谈话的方式写小说。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家族是靠羊毛业致富的,毛业一度是英国的主要工业。
简•奥斯汀是家中7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肤色浅黑,鼻子小而匀称,眼睛是淡褐色,胸部高耸,是个大波妹,相貌也一般。
狄更斯每次出外旅行都会写洋洋洒洒的长信,这些信一字不改就可付印,毛姆总是很怀疑,这些作家在写的时候早就想着某一天要出版出来。相反,简•奥斯汀的信只谈论社交界流行什么服饰,买印花薄纱要花多少钱,以及她听到了什么流言蜚语什么的,简直不堪一提,毫无品味可言。
简•奥斯汀不赞成婚姻的原因是怕受穷。
简•奥斯汀一辈子经过了法国革命、恐怖时期、拿破仑的兴起和溃败,但在她的小说里只字不提。女人只关心生活,时事这东西对她来说太扯淡了。其实是因为,在那个时代,妇女参政不但不被允许,而且是一件有伤风化的事,就像喋喋不休的跟别人说你跟哪位不绅士的人通奸一样严重。
简•奥斯汀生前被认为只是个有教养的女人罢了,甚至连才女的名都没混得。
简•奥斯汀写小说为了不让人发现,就用小纸片写,因为小纸片更容易被人发现的时候藏起来。以至于她的侄子正在津津有味的读的书就是他的姑妈写的,却懵然不知。当然,简•奥斯汀的作品从不署名,有次懒的去想什么笔名,就干脆署“一位女士”。
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并不是《理智与情感》,而是《第一次印象》,但遭到出版商拒绝。而书商只花了10英镑就买下了名声斐然的《理智与情感》,而《傲慢与偏见》的版权也只有110英镑而已。
简•奥斯汀对当时的社会状况十分满意。她毫不怀疑社会等级的重要性,社会有穷富之分是自然而然的事。她的家庭只跟牧师和乡绅有关系,她的小说也就从不写其他阶层的生活。
简•奥斯汀写故事的能力太坏了,但是她的观察力和幽默感十分出色。
简•奥斯汀的缀字法很奇特,而且经常不顾语法。
狄更斯篇:
狄更斯身材矮小,而且经常摆出一副纨绔子弟和追求时髦的派头。
狄更斯的祖父是个议员家的仆人,祖母也是。
狄更斯小说中的“密考伯”就是以他的父亲形象写的。
狄更斯15岁到法律事务所见习,而且仅用18个月就在民法博士会长老法庭谋得速记员的职位。20岁获得议会速记员资格,同时身兼报社记者报道下议院的情况。狄更斯在22岁时不但要解囊相助狱中的父亲,抚养弟弟,并要安顿全家人的生活。但在22岁这一年,他的山姆•维勒的故事发表后一举成名。
狄更斯的初恋女友是一个银行经理的女儿,多情而轻浮。
狄更斯可以同时创作两部作品,他曾把一个月的时间一分为二,上半月写《奥列佛•退斯特》,下半月写《匹克威克外传》。
狄更斯爱上了自己的妻子的妹妹,也是小姨子玛丽,玛丽病死后,狄更斯悲痛欲绝,并打算死后把自己葬在玛丽的身旁。
狄更斯有一个戴了一辈子的戒指,就是从小姨子玛丽临死前的手里脱下来的。
狄更斯的精力异常旺盛,可以同时写两部小说,还在创办3份周刊,一天可以毫不费劲走20英里。
狄更斯在美国发表言论谴责美国版权问题,因此被美国记者说成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毫无绅士分度”,但是在费城,崇拜者为了抢夺纪念品,甚至把他的大衣撕成了碎片。
狄更斯一度曾住在意大利,原因是住在意大利比较省钱,而自己债台高筑。
狄更斯曾痴迷催眠术,用这个给一位热那亚的贵妇治病。
狄更斯的妻子,姿色实在乏善可陈,笨手笨脚,又缺乏幽默感,是个平庸的主妇。玛丽之后,狄更斯喜欢了妻子的另一个妹妹乔治娜,与她同住同吃一起参加宴会,妻子竟毫无情绪。
狄更斯的第四个情人是一个话剧演员,叫爱伦,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狄更斯死后,乔治娜(狄更斯妻子的妹妹)把狄更斯手稿中赞扬凯特(狄更斯妻子)的话统统删掉了。
狄更斯的妻子死后,她的妹妹乔治娜与狄更斯同居15年之久,但没有结婚。
《大卫•科波菲尔》大部分是狄更斯的自传。
《汤姆•琼斯》的作者菲尔丁曾被约翰逊博士斥为“一个大笨蛋,一个思想贫乏的家伙”。因为菲尔丁写的都是下贱的生活,他就像一个喂马的仆人一样。
菲尔丁一生多情,在任何可以搞到手的女人身上放纵情欲。还接受女人的钱 ,卢梭也一样,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这种吃“软饭”的行为,都会受到鄙视。
菲尔丁用谈话的方式写小说。
《傲慢与偏见》的作者简•奥斯汀家族是靠羊毛业致富的,毛业一度是英国的主要工业。
简•奥斯汀是家中7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肤色浅黑,鼻子小而匀称,眼睛是淡褐色,胸部高耸,是个大波妹,相貌也一般。
狄更斯每次出外旅行都会写洋洋洒洒的长信,这些信一字不改就可付印,毛姆总是很怀疑,这些作家在写的时候早就想着某一天要出版出来。相反,简•奥斯汀的信只谈论社交界流行什么服饰,买印花薄纱要花多少钱,以及她听到了什么流言蜚语什么的,简直不堪一提,毫无品味可言。
简•奥斯汀不赞成婚姻的原因是怕受穷。
简•奥斯汀一辈子经过了法国革命、恐怖时期、拿破仑的兴起和溃败,但在她的小说里只字不提。女人只关心生活,时事这东西对她来说太扯淡了。其实是因为,在那个时代,妇女参政不但不被允许,而且是一件有伤风化的事,就像喋喋不休的跟别人说你跟哪位不绅士的人通奸一样严重。
简•奥斯汀生前被认为只是个有教养的女人罢了,甚至连才女的名都没混得。
简•奥斯汀写小说为了不让人发现,就用小纸片写,因为小纸片更容易被人发现的时候藏起来。以至于她的侄子正在津津有味的读的书就是他的姑妈写的,却懵然不知。当然,简•奥斯汀的作品从不署名,有次懒的去想什么笔名,就干脆署“一位女士”。
简•奥斯汀的第一部小说并不是《理智与情感》,而是《第一次印象》,但遭到出版商拒绝。而书商只花了10英镑就买下了名声斐然的《理智与情感》,而《傲慢与偏见》的版权也只有110英镑而已。
简•奥斯汀对当时的社会状况十分满意。她毫不怀疑社会等级的重要性,社会有穷富之分是自然而然的事。她的家庭只跟牧师和乡绅有关系,她的小说也就从不写其他阶层的生活。
简•奥斯汀写故事的能力太坏了,但是她的观察力和幽默感十分出色。
简•奥斯汀的缀字法很奇特,而且经常不顾语法。
狄更斯篇:
狄更斯身材矮小,而且经常摆出一副纨绔子弟和追求时髦的派头。
狄更斯的祖父是个议员家的仆人,祖母也是。
狄更斯小说中的“密考伯”就是以他的父亲形象写的。
狄更斯15岁到法律事务所见习,而且仅用18个月就在民法博士会长老法庭谋得速记员的职位。20岁获得议会速记员资格,同时身兼报社记者报道下议院的情况。狄更斯在22岁时不但要解囊相助狱中的父亲,抚养弟弟,并要安顿全家人的生活。但在22岁这一年,他的山姆•维勒的故事发表后一举成名。
狄更斯的初恋女友是一个银行经理的女儿,多情而轻浮。
狄更斯可以同时创作两部作品,他曾把一个月的时间一分为二,上半月写《奥列佛•退斯特》,下半月写《匹克威克外传》。
狄更斯爱上了自己的妻子的妹妹,也是小姨子玛丽,玛丽病死后,狄更斯悲痛欲绝,并打算死后把自己葬在玛丽的身旁。
狄更斯有一个戴了一辈子的戒指,就是从小姨子玛丽临死前的手里脱下来的。
狄更斯的精力异常旺盛,可以同时写两部小说,还在创办3份周刊,一天可以毫不费劲走20英里。
狄更斯在美国发表言论谴责美国版权问题,因此被美国记者说成是“唯利是图的小人,毫无绅士分度”,但是在费城,崇拜者为了抢夺纪念品,甚至把他的大衣撕成了碎片。
狄更斯一度曾住在意大利,原因是住在意大利比较省钱,而自己债台高筑。
狄更斯曾痴迷催眠术,用这个给一位热那亚的贵妇治病。
狄更斯的妻子,姿色实在乏善可陈,笨手笨脚,又缺乏幽默感,是个平庸的主妇。玛丽之后,狄更斯喜欢了妻子的另一个妹妹乔治娜,与她同住同吃一起参加宴会,妻子竟毫无情绪。
狄更斯的第四个情人是一个话剧演员,叫爱伦,并为他生了一个儿子。
狄更斯死后,乔治娜(狄更斯妻子的妹妹)把狄更斯手稿中赞扬凯特(狄更斯妻子)的话统统删掉了。
狄更斯的妻子死后,她的妹妹乔治娜与狄更斯同居15年之久,但没有结婚。
《大卫•科波菲尔》大部分是狄更斯的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