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随身带刀,但收刀入鞘”勇敢又温柔的人。
胡缠/文
说说我理解的“要有做个混蛋的勇气”。 首先,人人都有做混蛋的潜力。所谓混蛋就是只管自己的感受和利益,忽视他人的感受和利益,而且往往还会以牺牲他人感受和利益为代价来满足自己的感受和利益的人。 非但如此,还能把自己的行为视为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甚至,有些“进化”了的混蛋,还会美化自己的行为。 “做个混蛋”,其实质是原始自恋,而原始自恋是人们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的一个阶段。如果一个人得以健康发展的话,TA会走出这个阶段,成为一个既能保护关爱自己,又有能力跳出自己的立场,对他人富有同情心,能够为他人着想的人。 这个过程就是人的成熟过程,他们能够在利己和利他两种视角中找到平衡,形成一个真实,稳定,但又丰富深邃的人格。 可以看到,原始自恋是弱者的生存策略,即不惜一切代价优先保证自己的生存。单独去看这个策略,谈不上好与坏,它是必要的,但也是需要被超越的。 在这个基础上去看,“要有做个混蛋的勇气”大概有这么两层意思: 一方面,有的人连最基本保护好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却努力表现出慷慨和善解人意的那一面:一边攻击自己委屈自己压抑自己,一边努力表现出自己的善良大度。 这种情况下,按照尼采的说法,那不是美德,不是善,那只是懦弱。你对外人唯唯诺诺,对自己重拳出击。看起来是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其实是把自己的攻击性,愤怒、怨恨全部指向了自己。 因为你害怕别人讨厌你,不喜欢你。你没有能力去喜欢、照看和保护自己,所以才跟着外人一起去欺负自己,讨好别人,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喜欢。这样你才觉得自己有了价值,能收获自己是善良和美好的评价。 只不过这种善良美好,是虚假的,表里不一的,如果说原始自恋是弱者的生存策略,那么这种懦弱的善良是更弱者的生存策略,这种做出来的善解人意,与真正的美德相去甚远。 与此相反,那些跨越了原始自恋阶段,成熟的人的慷慨善良是在有能力照看和捍卫自己的前提下对他人的关切和善意。没有勇敢做底色的美德,是假的美德,是把美德作为了手段,工具,而非真诚的目的本身。 这种情况下,你确实需要有“做个混蛋的勇气”,这也是岸见一郎所说的,要有“被讨厌的勇气 ,有追求(自己定义的)幸福的勇气”的意思。不害怕,也不在意自己的行为别人如何评价,即使有些做法会被别人厌恶嫌弃也无所谓,拥有“我就是要去做顺遂自己心意的事,让我自己开心舒坦,老子最大”的勇气。 这也是乔丹·彼得森所说的,你先要看到并且相信自己是一个完全有能力干出可怕的事,可以很坏很凶恶的人,一个能握着刀的人,别人才不会欺负你。 这是要有做个混蛋的勇气的第一层意思。 第二层意思就是人需要去面对并看到人性的和自己身上那些恶和可怕的潜力。去面对这一面的过程,本身就使你更加接近真实,面对真实需要勇气,也产生勇气,而勇气会给人力量。 你需要这种力量保护自己,也需要这种力量才能走出和超越“做个混蛋”这个阶段。 乔丹·彼得森在“你首先要做一个承认你有刀,并且有能力拔刀的人”的后半句说,承认了这些之后,你才有可能让你恶的力量为你所用,能够控制自己的攻击性,而不是被它控制。他的表达简洁优美:要做一个随身带刀,但是收刀入鞘的人。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很可能你已经做出了很混蛋的事情,伤害了他人,却依然去美化和否认自己的行为。 这种进化了的混蛋,其实并不少见,因为当一个人否认自己恶的潜力和能力时,他们并不是没有了攻击性和作恶能力,而是: A 攻击性被隐藏了,以改头换面的方式去攻击自己和他人,这就是隐形攻击; B 被善良美好的自我人设压抑下的欲望,扭曲成冠冕堂皇的面貌出现。 这种情况下,去做个混蛋的勇气,其实就是去承担真相,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的勇气,承认自己就是一个混蛋。“要么不做,做了就认”。 如前所说,只有这样,一个人才有机会看清真实的自我,哪怕TA千疮百孔,确实是个混蛋,但你已经在这个看清和认识自己的过程中体验到了勇气和力量。这种体验使得你有机会获得成熟和成长,做一个“随身带刀,但收刀入鞘”的,勇敢又温柔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