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杂谈
晚上被请教了三个问题,秃噜了一堆话,说完觉得除了两个过于专业的问题之外,有一个还是可以记一记的。对方说我讲的东西可以写篇文章了,我觉得可能要再等十年,一个笔力还不足以驾驭,另一个是还需要验证其中的论断能够成立。姑妄写在豆瓣吧。
我对于制度连续性的迷思是存有警惕的,连续性可能是一种被创造出来的神话。传统当然有自身的生命力,但传统是不断被发掘或者说重新创造的。很多事后传统只是一种事后的论证手段,以此向观众展示某种天命不绝的正当性。如果学术研究陷入了对连续性的迷思,可能就会倒因为果,不能发现实践的真正构造。
如果追问什么是“真”的传统,要么去做田野,要么去翻回忆录。做田野是因为系统注定要剪裁现实,被系统确认的传统是被剪裁的结果,所以之后回到田野去寻找,才能发现未被剪裁的传统。至于说为什么系统注定要裁剪现实,是因为系统本身就是对现实的分类简化,你必须把各种离奇的现实裁剪成特定的样貌,才能被系统识别,然后按照流程一步步往下走指导结果。访谈的话是因为我对历史决定论是存疑的,制度本身是一个各方妥协的结果,并不是规范法学的“理当如此”。那么到底在制度的变迁过程中哪些要素产生了影响,我们可以去寻找一些参与其中的人的访谈录。比如江平可能就会讲当年八二宪法的某一条为什么要这么制定,可能是因为当年面临有那个问题,哪个大佬提出了什么样的质疑。这些东西在制度确立之后都会被掩盖掉,因为法律是人民意志,这也就意味不允许分歧。制度变迁过程中印象制度的因素,如果可以通过回忆录挖掘出来,并且今天这个东西仍然存在并且发挥作用,这才是真正的传统。
总结成学术命题的话,就是制度基于自身运行和维持的规律,注定会剪裁实践。这种剪裁当然是必要且有积极意义的。学术研究的方向之一就是总结剪裁的规律,以减少剪裁的不确定性。同时维持制度对特定结果的导向,以维持制度的稳定预期。同时仍然需要注意到的是,剪裁的规律是剪裁者有意识的行动,而且这种有意识可能超越具体个人的具体意志。那么学术研究的另一个方向就是去总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剪裁,这样的剪裁(和前一种研究)又无意间遗漏或有意地掩盖了什么。